作者:姚乐 发布时间:2025-12-05 10:36:57 来源:复旦中外人文交流+收藏本文
作者简介:姚乐,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内容摘要:当前,随着大国战略竞争日趋激烈,非洲逐渐成为大国地缘政治经济竞争的新场域。同时,非洲能源转型国际合作也面临更严峻的地缘政治风险。作为非洲的重要发展合作伙伴,中国与欧盟都将能源转型视为对非合作的重要支柱。为了厘清中国和欧盟对非合作在宏观上和微观上的共性和差异,进而探究中、欧在非洲可能的互动模式,需要从合作目标、合作动机、合作路径、合作资金分配结构以及合作模式等方面对中非、欧非能源转型合作进行全方位比较研究。中、欧对推动非洲能源转型拥有共同目标,但在具体合作方案上存在显著差异。中国受共同发展经历因素驱动,支持公正转型路径,在资金分配上体现出更多的利他动机,但合作模式仍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化程度不足;而欧盟受地缘政治因素驱动,采取激进转型路径,以自身利益诉求主导资金分配,以高度市场化的模式开展合作。上述异同本质上由中、欧各自身份定位、外交理念以及国家利益认知决定,将导致中、欧在非洲能源转型领域长期处于复杂竞合状态。
非洲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责任最小,却承受了比世界上其他地区更为严重的气候环境恶化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全球能源危机和自身可持续发展需求,非洲国家近年来大力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为国际社会加强与非洲的发展合作提供了新动力。近年来,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均大力开展与非洲国家的绿色能源外交,强化、拓展该领域战略伙伴关系,显著增加能源转型投资和发展援助力度。中国和欧盟作为非洲主要发展合作伙伴,已将能源转型视为中非、欧非合作的重要支柱之一。
当前,全球大国战略竞争日益激烈,非洲能源转型带来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和市场潜力已经成为大国地缘政治经济竞争的新场域。域外大国几乎都参与到非洲清洁能源资源、技术与市场的竞争中,非洲能源转型国际合作日益呈现出地缘政治化特征。能源政策地缘政治化是指国家采取特定对外战略以获取能源资源和技术渠道并实现控制供应链等目标。在此过程中,相关行为体将能源视为战略产品,并在规划对外能源政策时发挥核心作用,优先考虑政治需要而非市场原则,通常会损害其他国际行为体的利益。对于中国和欧盟而言,非洲在双方的对外政策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非洲在地缘战略、政治、经济、安全、发展和全球治理等多个领域都涉及中国和欧盟各自的重大利益关切。在非洲能源转型国际合作地缘政治化倾向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厘清中国和欧盟在能源转型领域分别以何种方式与非洲开展合作,双方究竟是互不相干还是激烈竞争,对中欧双方有效管理复杂竞合关系、避免矛盾升级、寻找务实合作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关于中国和欧盟在非洲开展能源转型合作的既有研究,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一是单一双边关系研究,聚焦中非或者欧非能源转型合作,梳理合作历程,分析合作特征、驱动因素、合作优势及面临的困难与挑战等;二是将中、欧对非能源合作放在更宏观的政策框架下进行研究,重点聚焦欧盟提出的“全球门户”(Global Gateway)战略与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之间存在何种相互关系。目前,国内外诸多学者倾向于认为欧盟出台“全球门户”战略的根本动机是与中国开展地缘政治竞争,将其打造为“一带一路”的替代方案;三是关注中国和欧盟分别与非洲进行能源转型合作的商业模式、项目特征等微观现实,对其进行比较分析。
既有研究中的第一类缺乏比较研究的视角,难以发现中、欧在非洲能源转型合作中的共性和差异,进而未能出现深入思考第三方场域中的关于中欧关系的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第二类和第三类研究虽然将中国和欧盟各种对非政策置于比较研究的框架下,但前者侧重宏观维度,后者侧重微观维度,缺乏对两个层次之间关联性的深入分析。
因此,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对中非、欧非能源转型合作进行了包含宏观和微观维度的全方位比较研究,通过对比双方在合作目标、合作动机、合作路径、合作模式等方面的共性和差异,拨开话语叙事的迷雾,探究中国和欧盟与非洲的能源转型合作在实践层面如何开展,并以此为基础分析未来双方在非洲该领域的竞合趋势,为促进中欧良性互动、推动非洲实现绿色发展目标提供有益参考。
一、中非、欧非能源转型合作进展
非洲国家能源转型需求迫切。近年来,全球政治、安全、经济社会等领域多重危机叠加导致能源价格飙升,极端贫困问题在非洲日益严峻,国家公共事业财政支出困难,既有能源供应体系受到严重冲击。长期以来,非洲始终存在巨大的电力供求缺口,目前仍有6亿人(占非洲总人口的43%)无法获得电力资源,其中大部分分布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根据国际能源署统计,非洲2021年无电人口比2019年增加了4%。随着非洲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生产性能源需求将会快速增加,这一缺口会进一步扩大。目前非洲能源进口持续增长,到2030年其能源需求预计增长40%,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清洁能源的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为非洲加速能源转型、应对能源危机带来了希望和机遇。
非洲在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领域潜力巨大,近年来,清洁能源在非洲能源供应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太阳能是目前非洲增长最快的供电来源,2011—2020年,非洲太阳能发电量平均年复合增长率为54%,太阳能发电装机总量增加10.4吉瓦。非洲水力发电的潜力同样巨大,目前,大型水电站是非洲清洁能源电力的最大来源,2020年发电量近34吉瓦,待开发资源潜力约为1753吉瓦。风能在非洲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北部和南部地区,风电资源潜力为461吉瓦。地热能主要集中在东非大裂谷地区,待开发资源潜力约为15吉瓦。
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清洁能源,非洲需要在未来10年内将能源投资增加至少1倍,2026年至2030年每年超过1900亿美元,其中三分之二将用于清洁能源。过去10年间,非洲清洁能源投资已迎来井喷式发展,投资额增至550亿美元,投资速度加快20倍,其中太阳能和风能占64%。
在中非合作论坛机制推动下,中非能源合作有了长足发展。在2015年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上,中国宣布了中非“十大合作计划”,其中“绿色发展合作计划”承诺由中方支持非洲实施100个清洁能源项目。同时,中国开始实施中非可再生能源技术转移南南合作项目,包括小水电、太阳能、风能、沼气、清洁炉灶等在内的多个示范项目陆续在非洲落地,极大提升了非洲能源贫困地区电力普及和能源可及性。
如图1所示,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为非洲能源项目提供的优惠贷款金额自2016年达到173.44亿美元的高峰后,从2017年开始回落。经历了2021和2022年的中断后,于2023年恢复到了大致2019年的规模。这一趋势反映出中国对非洲能源合作理念和方式出现了明显转型:一方面,减少了大型能源项目投资,转为支持“小而美”“惠民生”的分布式小型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另一方面,减少了公共资金贷款,推动融资模式向市场化方向转变。
在2021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主席承诺中国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并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在此背景下,中非能源转型合作不断深化拓展,中国不仅帮助非洲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还提出了推动清洁能源技术转移,完善能源治理体系能力建设,提升能源资源附加值、推动产业链绿色转型,加强行业标准互信互认等合作目标。2021年10月,中国国家能源局与非洲联盟委员会共同建立了中非能源伙伴关系,并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定期开展政策和信息交流、能力建设、项目合作以及三方合作。2024年,中国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25—2027)》中提出与非洲开展绿色发展伙伴行动,承诺向非洲提供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实施30个清洁能源和绿色发展项目,设立中非绿色产业链专项资金。
对欧盟而言,能源领域长期以来一直是欧非合作的重要支柱。2007年,非洲—欧盟能源伙伴关系(Africa-EU Energy Partnership, AEEP)建立,为该领域双方开展高层政治对话、发起合作议程、促进利益攸关方对话沟通搭建了重要平台。自欧盟推出“全球门户”计划并将非洲确定为首个实施对象地区以来,欧非双方围绕能源转型议题持续加强对话沟通与政策协调,在合作机制建设和项目实施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
欧盟加强了欧非能源转型机制建设,将能源转型置于欧非合作的优先位置。2020年3月,欧盟发布《对非洲全面战略》(Towards a Comprehensive Strategy with Africa),将非洲绿色能源转型列为五大优先合作领域之首,提出帮助非洲停止煤炭发电,部署新的可再生能源和氢能生产。2022年2月,欧盟委员会发起了“非洲—欧盟绿色能源倡议”(Africa-EU Green Energy Initiative, AEGEI),旨在提高非洲清洁能源发电量和能源效率,到2030年至少部署50吉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服务至少1亿人。该倡议是“全球门户”计划的组成部分,包含三方面合作目标:一是支持非洲清洁能源发电和输配电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发展离网分散式电力接入方案;二是帮助非洲加强能源治理能力建设,优化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和营商环境;三是加强欧盟机构与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与协作,提升对非合作效率。为落实该倡议,欧盟委员会提供34亿欧元补贴,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欧洲可持续发展基金(European Fund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lus,EFSD+)下的混合融资与担保及其撬动的私人资本。欧盟及其成员国计划为该倡议投入的资金总计超过200亿欧元。
在项目建设层面,欧非能源转型合作呈现出鲜明的差异化特征,合作优先事项与非洲不同次区域资源环境条件、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以及不同国家能源产业优势高度匹配,欧盟在不同次区域根据自身战略需要选择重点国家,将资源投入高度集中在特定领域,合作针对性较强。在北非地区,欧盟重点推动绿氢产业发展,将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等国确定为该领域战略合作伙伴;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欧盟致力于与刚果(金)、赞比亚等国家开展关键矿产战略合作,同时加大投入推动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促进清洁能源发电,改善该地区电力匮乏局面。
二、中国、欧盟在推动非洲能源转型上的共同点
比较分析中非、欧非能源合作进程可以发现,当前,中国和欧盟的对非能源政策目标存在共性,主要表现在对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的重视以及融资模式创新等方面。
(一)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
更高效地开发非洲丰富的清洁能源资源,通过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和普及率解决能源贫困问题、实现能源绿色转型,既是非洲国家普遍的发展诉求,也是中国和欧盟对非能源合作的共同目标。
为了加速推进非洲能源绿色转型,中国和欧盟都加大了对非洲清洁能源开发投资力度,特别是在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电领域。如表1所示,中国和欧盟太阳能发电和风电投资在非洲的国别分布各有侧重,重合度较低,尤其是在风电领域,欧盟对非投资主要集中在北非地区,中国则主要侧重于东非和南非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非洲清洁能源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潜力尚未被充分挖掘,中国和欧盟在太阳能和风电项目投资及承建方面直接发生激烈竞争的情况较少。
同时,绿氢开发是当前欧非能源合作的重要支柱。2021年2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了《与南部邻国的新型伙伴关系:地中海新议程》(Renewed Partnership with the Southern Neighbourhood: A New Agenda for the Mediterranean)文件,将“大规模部署可再生能源和清洁氢能生产,力争2030年之前在欧盟周边地区拥有至少40千兆瓦的电解产能”确立为绿色转型领域首要目标。为此,欧盟通过建立绿色伙伴关系大力推动与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埃及等北非国家之间的绿氢合作,鼓励其加大氢能开发和绿氢产业发展投入。奥地利、德国和意大利三国共同支持建设的“南方2号走廊”(South 2 Corridor)项目,计划将绿氢从北非输送到德国南部巴伐利亚州,预计其年产量超过400万吨。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等国的跨国能源公司均已与北非国家开展多项绿氢生产、储存、运输及技术升级等项目合作。
(二)推动融资模式创新
长期以来,非洲能源转型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因此,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是中国和欧盟与非洲开展能源转型合作的重要目标。
近年来,中国在对非合作中整体上开始转变以政府发展援助为主导、过分依赖政策性金融的传统模式,不断拓展融资渠道,推动金融合作模式创新,在开展项目合作时强调市场原则。中国建立了丝路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积极拓展对非投资,为能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惠贷款、其他类型贷款、股权投资、贸易融资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资金支持。同时,中国金融机构也加强了与国际多边开发机构的合作,进行融资模式创新。例如,埃及本班光伏电站项目由国际金融公司(IFC)牵头筹组银团,亚投行(AIIB)和中国工商银行共同参贷,显著降低了风险。
欧盟对非合作融资模式虽然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但在2021—2027财年其发展援助金融工具经历改革与调整后,与中国对非融资模式在目标方面存在共性,即致力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2021年6月,欧盟设立了“睦邻、发展及国际合作工具”(Neighbourhood,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strument, NDICI),将以往欧盟国际发展合作融资工具进行整合,资金总量共计795亿欧元,覆盖欧盟东部及南部邻国、撒哈拉以南非洲、亚太地区以及美洲与加勒比等四大区域。其中,欧盟预算仅提供70亿欧元,其余的资金均通过撬动公共和私营部门投资来落实。
三、中国、欧盟对非洲能源转型合作的差异
中国和欧盟都是非洲能源转型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合作伙伴,二者在该领域也具有共同的合作目标。然而,由于中国和欧盟在整体对外政策理念、外交行为模式、国家利益认知等方面存在根本性区别,中非、欧非能源转型合作在合作动因、合作路径、合作资金分配、合作模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一)合作动因:共同发展与地缘政治
目前,非洲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所带来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和市场潜力,既为全球能源转型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也为大国开展新一轮地缘战略竞争提供了新场域。中国和欧盟在所处地缘环境、对内外部安全的认知和判断、对外政策整体目标、对与非洲关系的定位等方面存在本质性差异,因此,导致中、欧对非洲能源转型合作的考量因素也迥然不同。
“发展是南方国家的历史使命,也是南南合作的目标和最终归宿。”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非洲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共同的身份使得中非关系建立在地位平等基础之上,不存在殖民历史时期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不对称权力关系的束缚。中非友好合作关系根植于双方相似的反帝反霸反殖历史斗争经历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共同历史使命。新时期的中国对非政策,以“真、实、亲、诚”理念和正确义利观为指导原则,是中国政府对中非关系认知和定位的直接体现。在其指导下,中国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将自身发展同非洲发展紧密联系,本着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精神妥善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讲求义利相兼、以义为先。上述理念原则是对西方传统国际关系绝对利己主义的超越,强调处理对外关系过程中利他动机和利己动机的平衡。因此,平等互利、共同发展是推动中非合作的根本动因。
具体到能源领域,中非加强绿色低碳转型合作主要受到如下几个因素驱动。一方面,共建绿色“一带一路”需要中非加强能源转型合作。自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非洲是参与合作最积极的伙伴之一,中非双方通过将“一带一路”与非盟《2063年议程》、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及非洲各国发展议程对接,为深化拓展中非合作提供了动力和渠道。当前,气候变化加剧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加快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各国追求的共同目标,因此,推进绿色“一带一路”是“顺应和引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国际潮流的必然选择”,也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核心要求。中国希望通过与非洲开展能源转型合作充分发挥自身在绿色低碳领域产品、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与非洲分享绿色转型经验,促进各自经济社会低碳转型进程。
另一方面,凝聚合作共识、赋能绿色发展国际合作需要中非加强能源转型合作。近年来,多重危机叠加导致全球经济严重衰退,而绿色低碳技术进步与革新为包括清洁能源在内的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市场机遇,使得全球经济绿色复苏成为可能。然而,在大国战略竞争日益激烈,国家间互信基础显著削弱,国际合作动力缺失的背景下,非洲所拥有的清洁能源资源、关键矿产及其开发利用潜力使之面临再次成为“大国博弈竞技场”的风险。为此,中国秉持开放、包容、共享的合作理念,希望凝聚国际社会在绿色发展领域的合作共识,以低碳转型为抓手,以南南合作、三方合作等多种形式,通过开展务实国际合作切实帮助非洲实现绿色转型目标。
与中非关系相比,欧非关系建立在迥异的基础之上。21世纪以来,尽管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国在处理与非洲关系时一直致力于淡化殖民历史影响,扭转不平等关系,建立新型平等伙伴关系,但时至今日,欧非之间不对称的权力结构和依赖关系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且依然持续对非洲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国际格局变化以及周边地缘环境恶化从战略层面严重影响了欧盟的对外政策整体目标,导致欧非关系中发展导向的优先级让位于地缘政治导向。欧盟出台的一系列能源政策呈现出显著的地缘政治特征,其对外能源合作主要出于两大动机。
其一,争夺全球绿色发展领域的规则和标准塑造权力,与中国开展话语权和影响力竞争,为包括非洲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替代性可持续发展合作框架和机制平台。自2019年12月“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发布以来,欧盟成为全球推进绿色转型最积极的地区。在其引导下,欧盟加速推进自身及伙伴国家绿色转型进程,确立其在绿色产业高新技术和规则标准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拓展伙伴国家绿色市场,为自身经济可持续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动能,成为欧盟对外战略的优先事项。2021年12月,欧盟委员会推出“全球门户”计划,提出要加强与“价值观相同”的伙伴国家在全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在提升自身供应链韧性、开拓贸易市场、增强就业的同时参与基础设施领域的全球战略竞争。该计划的出台被视为对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的回应,是欧盟在市场份额、规则标准、在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力等方面与中国开展战略竞争的政策工具。
其二,维护自身能源安全,使欧非能源合作服务于自身能源需求以及绿色转型目标。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后,欧盟能源安全遭到严重威胁,这构成了欧盟对非能源合作地缘政治转向的直接动因,欧盟摆脱对俄能源依赖、拓宽能源进口渠道、增强关键矿产资源供应链韧性的需要成为欧非能源合作的主导因素。由于乌克兰危机的延宕严重威胁着欧盟能源安全,其迅速扭转了此前停止支持投资海外天然气项目的态度,将增加非洲对欧天然气出口作为中短期内维护自身能源安全、摆脱对俄能源依赖的主要方案。为此,2022年7月,欧盟将天然气与核能归类为“可持续能源”,为其企业相关海外项目投资清除了法律法规障碍。同时,欧盟及其成员国与非洲强化天然气合作,以增加非洲对欧天然气出口。类似地,欧盟大力加强与北非国家的绿氢合作,首要目的是满足自身需求,利用北非丰富的绿氢资源帮助欧盟完成能源绿色转型目标,而非满足非洲本土能源转型需求。欧委会气候行动委员弗兰斯·蒂默曼斯(Frans Timmermans)曾在欧洲议会的发言中表示,欧盟需要通过与环地中海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较大的国家建立伙伴关系,由此获得多种能源进口渠道。为了获取关键矿产原材料以支撑自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降低对中国的依赖,提升供应链韧性,欧盟与刚果(金)、赞比亚等多个非洲国家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并在“全球门户”欧非投资框架下支持建设了12条战略走廊(Strategic Corridor)以增加关键矿产运输及对欧出口便利性。
(二)合作路径:公正转型与激进转型
公正转型(Just Transition)是指“通过采取综合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措施,确保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实质利益得到广泛分享,同时为转型中受到负面影响的地区、群体提供支持,帮助其实现有尊严的、高质量的转型”。尽管目前学界尚未形成关于公正转型的统一定义,世界各国对何为“公正”的理解也各有侧重,但总体而言,公正转型既包含南北方国家在实现绿色转型过程中的责任公平,也强调实现零碳目标过程中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目标的协同,不能为了追求零碳目标严重影响其他发展目标。在能源转型领域,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能源结构、能源利用效率、能源技术、能源产业发展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基于各自对非关系驱动力和侧重点的差异,中国和欧盟在非洲能源转型的合作路径选择上存在显著分歧。
在中非能源转型合作进程中,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非洲国家秉持共同立场,支持非洲国家将解决能源匮乏问题作为优先目标,尊重非洲各国能源开发利用现状差异,支持其根据自身国情和资源禀赋,稳妥有序提高能源可及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中国强调能源转型南北方国家责任公平,在国际多边场合多次呼吁发达国家切实兑现承诺,为发展中国家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充足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
具体而言,中国尤为重视提高非洲国家的能源可及性,特别是电力可及性,并将其与更广大非洲地区的民生需求紧密结合。中国在非洲电力行业的投资规模远超其他域外国家。2010—2020年,中国企业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参与建设电力项目共计145个,遍布37个国家,其中发电项目96个,输配电项目49个,涵盖几乎全部能源发电类型,不仅有效缓解了非洲电力匮乏问题,更显著提升了非洲电力结构的多样性。近年来,中国通过增加投资“小而美”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进一步落实“惠民生”目标。2023年9月,中国在首届非洲气候峰会上宣布实施“非洲光带”项目,计划在3年内至少提供1亿元人民币,通过分布式光伏系统帮助非洲5万户无电贫困家庭解决照明用电问题。目前,中国已经与乍得、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多哥、布隆迪等国正式签署了该项目合作文件。
与中国不同,欧盟采取的是较为激进的“替代转型”路线,即加速淘汰所有类型化石能源,用清洁能源完全替代化石能源。近年来,欧盟对非能源政策的核心是大力促进绿色转型,加强对非洲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力度,敦促非洲国家放弃使用化石燃料。在2021年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举办前夕,包括法国、德国、英国在内的七个欧洲国家宣布停止对海外化石燃料项目的公共资助。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欧盟—非洲绿色投资论坛”开幕式上呼吁非洲效仿欧盟制定本地区的“绿色新政”(African Green Deal),提议建立“非洲循环经济联盟”和“非洲绿色刺激计划”。部分欧洲国家政府向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多边金融机构施压,要求其停止为所有化石燃料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尽管欧盟国家法国、德国联合英国和美国建立了“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ust Energy Transition Partnership, JETP)这一政府间合作机制,致力于为大规模生产、消费煤炭的新兴经济体加速公正能源转型提供金融和技术支持,但该机制并未改变欧盟推动激进转型的本质。根据南非的《公正能源转型投资计划》(JET-IP),包括欧盟在内的国际资助方承诺的资金中只有不到1%用于转型技能培训、经济多样化、社会包容性建设等与公正相关的内容,大部分资金都将用于敦促南非国家电力公司放弃煤炭发电,完成清洁转型以及投资绿氢开发等方面。该机制“自上而下”的合作方式对受援国需求有所忽视,无法实现能源供应多样化以充分满足受援国的能源需求。激进转型路径与非洲当前的能源结构及其面临的最突出困境严重脱节,不符合非洲经济社会发展利益。长期以来,非洲能源储量丰富但有效开发利用率较低,能源供求缺口极大,能源资源分布及获取在次区域、国别、城乡等维度严重不均衡。当前,尤其是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化石能源依然是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支柱,短期内无法被清洁能源完全替代。2021年,非洲电力42%来源于天然气,28%来源于煤炭。同时,电力可及性缺乏及电力不稳定严重阻碍了非洲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确保能源可及性是非洲国家的首要关切。
(三)合作资金分配:供需相对均衡与供需显著失衡
2013—2023年,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非洲清洁能源发电提供了总计144亿美元资金。其中,西部非洲获得39.79亿美元,占比27.6%;南部非洲获得21.69亿美元,占比15.1%;东部非洲获得34.09亿美元,占比23.7%;中部非洲获得48.43亿美元,占比33.6%。从次区域分布状况来看,除了北部非洲缺失外,资金分配相对平衡。从国别分布情况看,获资金量排名前五位的国家(安哥拉、乌干达、赞比亚、几内亚和尼日利亚)占了资金总额的72.3%,资金分配集中度较高(见图2)。
然而,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虽然从国别分配上来看差异较大,但整体而言与非洲能源转型的供需结构较为匹配。资金流向的21个国家中,14个都是联合国确定的最不发达国家(LDC),所获资金额共计118.94亿美元,占总额比重82.6%。所获资金额排名前五位的国家中,除尼日利亚外,其他四国均为最不发达国家。中国资金流向的大部分非洲国家的能源转型基础条件都相对较差,资金缺口较大,对外部援助的需求程度较高。
欧盟向非洲能源转型提供的资金,高度集中于北非地区。在撒哈拉以南非洲,资金也更多地流向了清洁能源发展基础好、市场潜力大的国家,而资本最缺乏、能源供需缺口最大、发展需求最迫切的国家得到的资金支持最少。
2014—2020年,欧盟对非发展合作资金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供需失衡。在前十大资金接收国中,只有莫桑比克、乌干达和赞比亚是最不发达国家,摩洛哥获得的资金最多,为25亿欧元,其次是南非,为12亿欧元。摩洛哥电力接入率为100%,南非为89%,而最不发达国家电力接入率最低。2021—2027年,失衡现象很可能延续,因为“全球门户”计划将31%的资金分配给了北部非洲,而北非人口数量只占非洲总人口的近20%,且电力供应水平相对较高,在清洁能源发展基础、能源可及性等方面均处于非洲相对领先的水平。
在新财政周期中,欧盟发展合作金融工具改革扩大了欧盟机构在资金分配时的主导权,其运作方式表明,当前欧盟对外发展合作完全不避讳以自身利益为优先考虑。新工具致力于服务好欧盟“发展伙伴(Development Partner)、全球参与者(Global Player)和地缘政治行动者(Geopolitical Actor)”三重角色。在地缘政治因素主导欧盟对外政策的背景下,欧盟“地缘政治行动者”角色显著加强,导致其合作资源在非洲次区域之间分配失衡。
如图3所示,2021年和2022年,撒哈拉以南非洲资金给付率仅分别为0.5%和20.4%;欧盟南部邻国分别为8.6%和32.0%;欧盟东部邻国分别为34.2%和81.2%。受乌克兰危机影响,欧盟金融资源大幅度向东部邻国倾斜,导致撒哈拉以南非洲被承诺资金最多,实际兑现量最少。在实际获得的资金支持总量极为有限的情况下,非洲能源匮乏现象最严重、发展基础最薄弱、能源转型挑战最大的国家由于与欧盟利益攸关度不高,难以通过欧盟资金支持满足能源转型发展需要。
(四)合作模式:政府主导与高度市场化
长期以来,中国企业参与非洲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以“工程总承包(EPC)+融资合同”模式为主,中国企业不拥有项目股权,也不负责项目运营,仅负责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该模式下,项目归属主要通过政府间闭门谈判而非竞争性招投标过程确定。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以优惠贷款的方式提供。以“两优”贷款为例,作为中国特有的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工具,此类贷款是中国政府向东道国政府提供的具有优惠性质的资金安排,具有利率低、贷款周期长的特征,债务由东道国主权级机构(财政部或央行)承担并提供担保。此类贷款以服务中国外交为主要目的,因而有资格接受贷款的国家必须是与中国建交、双边关系良好的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具有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征,这种模式使得非洲国家能够获得长期低息高额贷款以满足此类项目建设需求,同时显著降低中国企业在营商环境不成熟地区投资的风险。
然而,由于债务风险较高,越来越多的非洲国家政府难以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提供主权担保,也不再认为持续高额借贷是开发清洁能源项目的可行方式。因此,非洲国家开始实行独立电力生产商(IPP)协议、电力购买协议(PPA)等市场化项目交付机制,希望中国企业更多参与项目股权投资,将债务压力向项目投资企业转移。目前,大部分中国能源企业,尤其是擅长投资非洲化石能源发电和水电项目的大型国有企业,缺乏参与竞争性招标项目的经验,对清洁能源的股权投资也处于初步阶段。
在合作模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转型过程中,中国主要面临如下几方面挑战。其一,太阳能光伏和风电项目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和水电项目相比,规模较小,对于中国国企来说难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其二,与国企相比,中国清洁能源领域的民营企业在当前流行的市场化项目融资和交付机制中更具竞争力,但这些企业大多为产品制造商和技术供应商,缺乏股权融资经验,对作为股权投资者参与非洲项目开发仍有顾虑;其三,根据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定贷款条件,中国民营企业获取其融资支持的可能性显著低于国企,因而抵御非洲投资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
相较中国,欧盟在与非洲开展市场化程度更高的清洁能源合作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自21世纪以来,欧盟一直致力于帮助非洲进行全面的能源系统改革,以自由化方式进行可再生能源投资,通过双边政府间对话以及次区域、区域间合作等途径推动非洲电力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欧盟尤为注重竞争性招标模式在公用事业可再生能源项目中的应用,独立电力生产商是日益模块化的能源系统的支柱。
同时,欧盟向非洲清洁能源发展提供融资的模式也从赠款为主转变为混合融资,通过少量公共资金撬动更多私人资本。2007—2018年,欧盟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混合融资50%进入了能源领域。由于混合融资模式投资风险较高,因而高度依赖担保机制。为此,欧盟建立了一系列对非能源合作专项担保机制,例如,2019年欧盟设立了非洲能源担保基金(African Energy Guarantee Facility, AEGF),为欧洲对非能源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和再保险服务,由欧洲投资银行(EIB)、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法国开发署(AFD)及意大利存款和贷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CDP)共同管理。欧盟2021年进行的对外发展合作金融工具改革延续了该模式,进一步加大了撬动私人资本的力度。
促进私人资本参与项目融资是当前全球可持续发展合作模式转型的整体趋势,私人资本投入比例增大的确有助于缩小非洲绿色融资巨大的供需缺口,也能够在缓解非洲国家债务压力、增强融资可持续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然而,欧盟大力促进私人资本参与非洲能源转型,与其鼓励、敦促非洲能源部门自由化、市场化改革的政策紧密配合。将发展合作金融工具过度“私人资本”化,有可能导致金融资源集中流向更具商业价值的项目以及跨国公司,不仅难以改善非洲本土企业融资成本高、融资难的困境,而且有可能加剧非洲国家对欧洲私人资本的依赖,威胁非洲国家能源安全。
四、中国、欧盟在非洲能源转型中的竞合趋势
如前文所述,中、欧对非洲能源转型合作拥有共同目标,但由于受到不同因素驱动,二者在合作理念、路径及行为方式上存在显著差异。与当前国际流行的话语叙事不同,目前,中国与欧盟并未利用各自倡导的发展合作政策框架在非洲进行激烈竞争与对抗,而是发挥各自优势,落实各自对非能源转型合作优先议程。然而,未来随着非洲清洁能源市场的进一步开发,中、欧企业将不可避免地在产业链各个环节展开互动。随着地区和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加速演变,中国和欧盟在非洲将处于复杂的竞合状态。
(一)中欧潜在的竞争点
随着中国在清洁能源技术及产业链方面占据绝对优势,中欧有可能围绕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电产品设备与技术的市场占有率在非洲展开激烈竞争。
目前,中国主导了全球太阳能光伏供应链,拥有全球近95%的硅片产量。除了德国企业瓦克尔化学集团(主要生产光伏级多晶硅)外,光伏产业链每个环节中排名前五的都是中国企业。欧洲太阳能光伏产业目前规模较小,仅有6—8吉瓦的组件产能、约1吉瓦的电池产能和约2吉瓦的硅片产能,不到全球产能的1%。受制于成本劣势和来自中国企业的竞争压力,欧洲本土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大量关闭生产线。为此,2022年12月,欧盟委员会建立了“太阳能光伏产业联盟”(Solar Photovoltaic Industry Alliance),旨在支持欧洲本土光伏制造商,保障光伏产品供应并促进供应链多样化。
受通货膨胀加剧、生产成本大幅上升、供应链不稳定等因素影响,欧洲风电产业发展速度也有所放缓。多重全球性危机导致欧洲各国通胀压力持续增加,风机制造原材料价格显著上涨,欧洲风电设备制造企业面临持续上升的成本压力,几大主要风力涡轮机整机制造商均陷入亏损状态。2022年,欧洲前四大风机制造商合计亏损47亿欧元,2023年上半年亏损近20亿欧元。与之相反,中国企业在全球风力涡轮机制造商中占据了领先地位。2023年,中国企业在全球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据了四席,金风科技、远景能源、运达和明阳分列第一位、第二位、第四位、第五位,明阳还是2023年全球最大的海上风力涡轮机供应商。
未来,随着非洲太阳能光伏和风电资源得到更充分开发,对相关产品设备的需求量必然显著增加。按照当前中企在产品质量、成本与技术方面拥有的优势,势必将在非洲市场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届时,中国和欧盟相关企业围绕非洲新增光伏、风电项目设备制造与技术供应可能展开较为激烈的商业竞争。
此外,中国和欧盟还有可能在非洲矿业治理领域展开规则标准之争。长期以来,欧盟在环境与社会治理(ESG)领域保持着突出优势。当前,欧盟与非洲国家加强关键矿产合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强对非洲矿业治理体系标准的塑造,将非洲以及该领域其他域外国家都纳入自身主导的规则体系中。2022年,欧盟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14国共同建立了矿产安全伙伴关系(Minerals Security Partnership)这一多边合作机制。2023年4月,在此基础上,矿产安全伙伴国与非洲部分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建立了矿产安全伙伴关系论坛,旨在通过政策对话塑造关键矿产供应链中的环境与社会治理高标准。随着中欧在非洲关键矿产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欧盟有可能将非洲矿业治理政治化、工具化,为中国企业项目建设人为设置障碍、抹黑中企在非洲的形象。
(二)中欧合作的机遇
妥善处理中欧在非洲的复杂竞合关系,不仅需要双方有效管控竞争烈度,而且需要双方积极主动挖掘合作潜力、拓宽合作空间。
中国和欧盟企业与金融机构可以利用互补性比较优势,在非洲能源转型领域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长期以来,中国能源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环节积累了显著优势;而欧盟企业在股权投资、市场化竞标、项目运营管理等环节具有明显优势。当前,中国在非能源企业面临转型压力的情形是中国对外工程企业处境的缩影。为了顺应当前非洲清洁能源市场发展趋势,中国能源企业亟须向产业链高端爬升,从工程承包商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提升项目市场化运营及管理能力。同时,中国政策性金融具有融资规模较大、资金来源稳定的优势,而欧盟的混合金融具有融资渠道多样化、融资条件更加利好民营企业等优势。为此,中国和欧盟的企业可以通过成立联营体、联合融资等方式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在非洲清洁能源投资开发过程中实现互利共赢。目前,特变电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中国能建、中国电建、晶科能源等中国企业已经与西班牙阿驰奥纳集团、德国福伊特集团、法国施耐德集团等欧洲国家企业在埃及本班光伏电站、刚果(金)大英加水电站、安哥拉曾佐水电站、毛里求斯垃圾发电等项目上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另外,在绿色融资规则标准对接方面,中国和欧盟也存在合作空间。随着气候议题重要性和优先级不断提升,环境与社会治理标准已经成为非洲能源项目融资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项目可行性评估的重要考量。目前,全球尚未形成获得所有国家一致认同的统一绿色融资标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立足于自身国情和发展阶段,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在标准认定与适用方面存在分歧。然而,非洲能源转型离不开有效的国际合作,绿色融资标准规则对接趋同是整合资源、协同增效的必要前提。随着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持续深化发展,中国政府对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对接的重视程度显著上升。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联合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和商务部共同发布了《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标准对接”,对中国企业的境外环境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企业“严格遵守东道国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鼓励企业参照国际通行标准或中国更高标准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财政部联合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亚投行、亚行、世行集团等国际多边开发机构成立了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签署了加强第三方市场投融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欧金融机构可以利用既有对话交流与合作机制平台,开展绿色标准对接合作。
结 束 语
本文通过对中非、欧非能源转型合作进行比较研究,发现中国和欧盟在加大非洲清洁能源开发力度以及推动融资模式创新方面拥有共同目标,但由于双方整体对外政策目标、外交理念、对与非洲关系的认知和定位等存在本质不同,它们与非洲开展能源转型合作的动机、路径、资金分配结构以及模式等均呈现出显著差异。
中非关系根植于南南合作传统,因而追求共同发展是推动中非合作的根本动因。受高质量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以及寻找中非发展合作新抓手、新动能的驱动,中国将能源转型合作视为中非关系的新支柱。在共同发展理念的引导下,中国在中非合作中追求平等互利,因而选择公正转型路径,将大部分资金投入非洲最不发达国家,长期采用政府主导的合作模式。欧盟对非能源转型合作目前主要受到欧盟自身地缘政治利益驱动,其所选择的激进转型路径、一定程度供求失衡的资金分配结构以及高度自由化、市场化的合作模式,均有助于实现其维护自身能源安全、拓宽能源进口渠道、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以及区域影响力等战略目标。
整体而言,中国的合作理念和方式更尊重非洲的主体性与独立自主性,更多地考虑了非洲的利益诉求,更有效地平衡了利己和利他动机;而欧盟当前的对非合作指导思想具有严重的利己主义倾向,在某些情况下将自身利益凌驾于非洲利益之上,对合作基础造成了损害。然而,在合作模式上,欧盟擅长的市场化项目招投标、交付、运营以及融资方案更符合当前非洲清洁能源市场的发展趋势,中国需要进一步加快市场化转型以补齐短板,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
尽管当前中国和欧盟在非洲能源转型领域的状态主要表现为推进各自的合作议程,互动与交集较少,但是随着未来大国战略博弈加剧,非洲清洁能源市场进一步开发,双方在太阳能光伏和风电产品设备技术以及矿业治理绿色规则和标准等方面可能出现激烈竞争。同时,双方可以利用比较优势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在绿色融资标准对接等方面寻找合作机遇。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中欧在非洲的复杂竞合关系,中欧双方应管控好矛盾分歧,积极主动寻找能源转型领域务实合作的机遇。在当前中欧政府间关系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的背景下,务实合作可以企业间合作为突破口,双方为各自清洁能源企业在非洲开展双边、多边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搭建区域性多边合作平台,为企业间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注释略
来源:《国际展望》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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