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5-12-26 09:15:23 来源: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收藏本文
2025年12月10-11日,由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主办的第二届“构建印度洋命运共同体”国际会议在上海举行,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前署长罗照辉同志发表主旨演讲。罗照辉指出,中国学术界发起印度洋形势研讨意义特殊,目的是为了识变、应变、谋变,推动凝聚蓝色共识,唱响蓝色经济发展振兴与合作。近年来,中国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一带一路”和四大全球倡议,推动中国与印度洋区域的合作不断取得重要成果。罗照辉建议,为将印度洋建设成世界各国共享的蓝色经济之海、繁荣发展之海、文明交融之海,要进一步发挥联合国作用参与海洋治理,要调动各方资源形成蓝色经济合作合力,要在应对气变方面持续发力,要推进高质量共建海上丝路,要高度重视小岛屿国家重要关切,要妥处双边分歧,要加强智力支撑,可考虑成立权威性的中国—印度洋地区海洋战略研究中心,深化同印度洋国家智库、高校合作,研究印度洋蓝色发展战略等,为政府建言献策。以下为主旨演讲全文。
聚力海洋合作 共促蓝色发展
感谢复旦大学邀请,荣幸出席此次研讨会。
一
此次研讨会时机特殊,议题重要。
海洋孕育生命,联通世界,促进发展。全球80%的贸易通过海路进行,40%的人口面海而生。
印度洋更是横跨四大洲,贯通两大洋,涵盖发达、发展中、最不发达三类国家,囊括地缘冲突焦点、经济增长高点、自然灾害热点、互联互通节点,承载全球2/3的石油运输、1/6的货物贸易,是全球特别是沿岸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命脉。
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大国博弈加剧,地缘冲突上升,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正在经历大调整、大分化、大重组。印度洋地区形势出现同步“三上升”,即美国大力推进印太战略,印度洋地缘战略冲突风险上升;地区国家普遍面临海洋极端气候变化带来的特殊挑战上升;各方对开展蓝色经济发展合作意愿上升。大家注意到,近年巴基斯坦发生特大洪灾,土耳其、缅甸出现灾难性地震。据联合国机构统计,过去20年间,每年都会发生350至500起大中型自然灾害,印度洋地区国家首当其冲,深受其害。当然,地区国家也面临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共同难题,蓝色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作为非印度洋国家,中国学术界发起研讨印度洋地缘形势变化、区域合作、中国与印度洋关系,当然不是为了参与地缘战略竞争,而是为了识变应变谋变,推动凝聚蓝色共识,唱响蓝色经济发展振兴与合作。
我认为,本次研讨会特殊意义在于:
首先,履行中国对联合国的庄严承诺。2015年联合国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SDGs),其中第14项目标就是关于海洋合作。2020年联合国又实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The Ocean Decade)。这是国际社会对发展蓝色经济的高度共识,是成员国关于海洋可持续发展合作的最重要承诺。中国当然应当履行承诺。
第二,践行习近平主席重要倡议。习近平主席提出建立“海洋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旨在推进蓝色经济国际合作;全球发展倡议包括蓝色经济发展;全球治理倡议当然包括海洋治理。这些重要倡议为全球蓝色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政府正在全力推进落实。
第三,对双边合作的重要补充。大部分印度洋沿岸国家都是全球南方成员和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中国注重在双边层面开展海洋合作,实施数千个项目。作为环印度洋区域合作联盟的对话伙伴国,中国将双边合作拓展到印度洋区域,符合地区国家共同需求和意愿,是双边合作的重要补充,也是对话伙伴国的责任。
第四,中国与印度洋地区历史遗产的传承。早在2000多年前,海上丝绸之路就冲破浩瀚大海的阻隔,打开了中国与印度洋地区国家交流的大门。中国高僧法显梯山航海,郑和七下西洋,留下双方友好交往佳话。印度历史上的陶瓷之路、香料之路都是共同见证。
二
中国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一带一路”和四大全球倡议,并一体推进落实SDGs和The Ocean Decade,不断取得重要成果。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成就斐然。中国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蓝色伙伴关系原则》、《“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等一系列蓝色经济合作文件。注重分享海洋治理经验,对接当地国家海洋发展规划,包括“非盟2063年规划”等。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气变、渔业、水产养殖、海水淡化、海洋可再生资源、港口建设等领域合作。汉班托塔港、皎漂港、瓜达尔港,已成为标志性项目。
积极开展与印度洋地区海上务实合作。中方已连续三年举办中国—印度洋地区蓝色经济发展合作论坛。在该论坛项下,成立了中国—印度洋地区国家蓝色防灾减灾联盟、中国—印度洋地区海洋合作与培训中心、中非卫星遥感应用合作中心。
中国制定“蓝色英才计划”,已为印度洋地区国家培养1.1万余名各领域人才。在中国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项下,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巴基斯坦、马尔代夫等国合作实施气候信息及预警系统项目。
中方还成立“中国—印度洋地区蓝色经济智库网络”,发布《印度洋蓝色经济指数(2025)》。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成立The Ocean Decade中国委员会,制定行动框架,支持参与环境保护、资源养护等国际规则制定。签署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BBNJ),与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蓝色经济合作协议,建立30多个区域或双多边合作中心,与泰国、印尼等9国建立海洋联合研究中心,与非洲、欧盟、东南亚和一些岛屿国家建立海洋合作论坛机制等。还成立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全球滨海论坛等一系列国际海上合作交流平台。
三
为将印度洋建设成世界各国共享的蓝色经济之海、繁荣发展之海、文明交融之海,我愿与大家分享几点看法。
第一,进一步发挥联合国作用,积极参与海洋治理。我们正面临气候变化、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等共同难题。跨国问题需要跨国合作。联合国是全球治理的重要机构,在全球发展治理体系中发挥着核心平台作用。各方要强化落实SDGs、The Ocean Decade,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框架下,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法律规则的制定、修订和解释,为全球海洋可持续利用提供全球南方方案,提升全球南方在海洋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
第二,调动各方资源,形成蓝色经济合作合力。环印度洋联盟秘书处、印度洋委员会等现有机制应充分发挥作用,真正成为推进、协调务实合作的平台;各方可共同举办蓝色经济合作论坛,凝聚“蓝色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的国际共识,重视蓝色可持续发展,推动潮汐发电、风力发电、海洋可再生能源、人工智能的海洋推广应用等;调动企业、高校等参与印度洋建设积极性,加强科研成果共享,搭建联合实验室,促进海洋人才交流与培养。
可拓宽印度洋各国海洋文化的融通交流,加强海洋遗产保护、海洋文旅合作,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提供持久而深厚的精神动力。今年中国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可以此为机缘,推动跨洋游轮旅游。
第三,在应对气变方面持续发力。加强中国—印度洋地区国家蓝色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推动建立中国一印度洋地区应急物资储备库,携手各国妥善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加大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技术的研发应用,用好中非卫星遥感应用合作中心,强化风险监测、灾后观察等卫星遥感技术服务,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实施更多早期预警项目;培养气变领域管理和技术人才,同印度洋地区国家商谈共建“气候学院”。
第四,推进高质量共建海上丝路。持续深化蓝色伙伴关系,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和各国人民“心联通”;可继续与沿海国家开展海洋经济、气候变化、渔业、旅游等多双边合作。积极探索海洋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各国加强海洋交通运输、生物医药、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发展合作,加深港口码头、海底光缆等基础设施共建,加大海洋科技联合攻关,深化在港口建设、智慧航运、海洋科技、绿色低碳产业等领域的协同创新,在海洋领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继续实施蓝色英才计划,培育蓝色发展人才;目前中国海上丝路建设,在印度洋地区布点多,可进一步铺排,连点成面,海陆兼备,双多边并举,经济政治安全文化综合发力,形成自身印度洋战略。
第五,高度重视小岛屿国家重要关切。小岛国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落实SDGs的重要指标。全世界39个小岛屿国家,坐拥非凡美景,同时却面临生存危机。小岛屿国家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蓝色经济领域国际发展合作。“安巴议程”是关注小岛国生存危机的国际共识。面对小岛国急需的防灾减灾、应对气变等重大关切,中国落地实施了渔业、农业、旅游、可再生能源、培训等大批发展项目,一体落实、积极对接全球发展倡议和“安巴议程”。
第六,妥处双边分歧。各方要摒弃冷战思维和地缘竞争意识,聚焦共谋蓝色发展。特别要避免双边分歧影响区域合作,要通过区域合作为解决双边分歧积累共识。中国提出海上丝路倡议,美国、印度等国在推动印度—中东—欧洲经济走廊(IMEC),中巴经济走廊可以向海上延伸,欧洲门户计划、洛比托走廊都可以连成一片。
第七,加强智力支撑。可成立权威性的中国—印度洋地区海洋战略研究中心,深化同印度洋国家智库、高校合作,研究印度洋蓝色发展战略等,为政府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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