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婧文 许闲 发布时间:2024-11-11 12:07:46 来源:《保险研究》2024年第2期+收藏本文
发表期刊|保险研究,2024年第2期
罗婧文(通讯作者)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生
许闲 教授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发展研究院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目前我国保险代理人(包括专属代理人和中介公司代理人)对寿险业保费收入的贡献超过50%。作为各公司保险代理人管理的基本纲要,保险代理人基本管理办法(基本法)通过对保险代理人的约束与管理,对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对26家公司的基本法内容进行拆解整合,形成包含7个一级指标,30个二级指标,76个三级指标的基本法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在对保险公司管理人员、保险代理人和消费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指标体系权重,形成了基本法评估框架。基于这一框架,本文聚焦寿险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业务规模、业务稳定性和保险投诉指标,阐述了基本法指标模块与寿险公司经营指标的传导机制,帮助寿险公司基于公司发展目标形成差异化且有针对性的基本法改革思路。
基本法改革;保险代理人;指标体系;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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