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逸教授 发布时间:2016-03-24 10:27:57 来源:复旦发展研究院+收藏本文
9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出通报,对“抽屉新热榜”、“鲜果联播”、“ZAKER新闻阅读”、“3G门户新闻”、“一五一十部落”、“蜜蜂新闻”等一批未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移动客户端,依法要求限期整改。
这一举措,是在治理网络谣言大环境下的又一出击。如何看待网络空间中传播的信息?如何应对在网络空间中传播的不实信息?如何界定和处理相关的行为?这些问题考验着中国新一届政府的执政能力。对网络谣言的治理,也在一轮又一轮复杂的博弈中,坚定地前行。自2013年8月至今,初步的博弈已经透露出很多值得持续关注的微妙信息。
首先,简单回顾下这一轮博弈的简要过程。2013年8月,以网络推手为职业,借助发布不实信息谋取利益的“秦火火”被捕,标志着一轮治理网络谣言行动的全面展开。其后,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尝试为治理网络谣言划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边界,其中就包括了两个后续引爆讨论的数字:“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9月26日,在经历了包括“初中生因传谣被捕”等事件之后,全国律协、最高法、最高检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共同就如何理解司法解释对谣言的治理展开了讨论,央视播出了此次讨论的部分内容;9月30日前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出通报,对“鲜果联播”、“3G门户新闻”、“一五一十部落”、等一批未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移动客户端,依法要求限期整改。
在这轮博弈中,涉及的行为体至少包括三大类型:基于各种不同的需要治理谣言的各级政府;与网络谣言存在千丝万缕联系的积极网民;数量庞大同时心情复杂的普通网民。在这三大类型里,又有不少细分类型。
以政府来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对网络、网络舆论、网络谣言三者的认知和治理取向也并不完全相同。
中央政府从意识形态、执政基础、执政环境的视角入手,期待清理本质上属于和平演变颠覆性信息的政治类谣言,清除损耗社会资本妨碍和谐互信环境的惊悚类谣言,治理以偏概全以放大激化矛盾的煽动类谣言,但同时也期待发挥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鼓励理性、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提供下情上达的通畅渠道,坚决打击以个人、部门、行业利益绑架国家安全、政权合法性或者其他核心国家利益的行为。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自认为长期受到网络舆论舆论压制的部门,以“矫枉过正”为挡箭牌,有意无意地在懒政的惯性带动下,做了很多只要有正常理性思考和基本政治担当的人就不会去做的傻事,显而易见的动机是,相比中央政府对网络空间积极作用的认识,少数基层部门的个体,看到的是网络空间直接压缩了官员寻租腐败的空间。各种千奇百怪的现象在执行中出现,自然也就不足为奇。
以积极网民来说,有在早年个人经历影响下矢志不渝地用新媒体实践政治理念,坚定或不坚定的推进中国政治变革的;有在现实市场经济中小有或者大有斩获,期待用网络提升个人政治声望乃至改变现实权力架构,进而保障自身财产安全的;有在现实生活中虽解决温饱但仍属默默无闻的nobody,亟待通过网络提升个人社会地位乃至直接改善经济收入的;有在现实生活中错失诸多机遇,期待在网络空间鲤鱼跳龙门,从张屠户变身李秀才的;更有在现实和网络之间游走自如,发帖、呛声、卖茶、卖书、卖玉、卖枣、卖T恤都不误的。
普通网民的心情和他们在网络空间的地位一样复杂、微妙:一如股票市场的散户,明明就是数量、资源、力量最庞大的一群,但分散处于原子状态的普通网民,在现实空间中就像一堆马铃薯,袋子一松开就散落一地,庞大数量中的每个单独个体都是那么的不起眼;在网络空间中更像是若干超级大群的沙丁鱼,跟随着某种看似确定的方向,看似自由其实是基本漫无目的的游着,宣泄无力感、挫折感、压抑感,寻求自身存在的证据,寻找展示自身力量的机会,为线下看上去无比苦逼但又没有尽头的生活寻找一抹亮色而努力,是他们看待所有信息,包括谣言在内,那满腔难以描述的心情。
当行为体的情况如此复杂多样时,就注定了网络谣言的治理必然只能是一场小步快跑且时常要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左左右右调整的复杂博弈。是的,就是这样一场博弈,其整个发展历程复杂到如斯地步,以至于看起来好像红白机时代电视游戏《魂斗罗》的内置秘籍一样。当然仅仅是看起来相似,因为这种博弈不是游戏,没有任何内置的秘籍。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有保障的充分表达环境,以及相对敏锐的信息感知触角,在明确推出了第一轮有可操作性标准之后,根据执行的情况,频繁地快速修订。修订的目的,是在坚持原有目标的情况下,让其执行标准更加清晰,消除和挤压任何恶意解释、恶意执行的空间。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各种行为体的情况如斯复杂,好在今天中国社会的底线,仍然存在某些显著的共识,比如,对谣言的低容忍度,各种范围的调查数据显示,即使是那些传递、转发谣言的人群里,能够分辨谣言真假的,仍然是多数;转发谣言更多的是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表达不满和诉求,并不代表他们真的认同谣言;即使是谣言的制作和发布者,也同样知道要高举“谣言倒逼真相”的挡箭牌来为自己的行为增加保险系数。
就这点来说,如果主力推进治理谣言的政府方面能够把握到博弈的内在规律,而不是继续“矫枉过正”惯性下的“放乱管死”循环,则网络谣言的治理会成为推进中国深化改革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