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5 10:52:32 来源:复旦发展研究院+收藏本文
2018年11月21日晚,第63期“金融学术前沿”报告会在复旦大学智库楼106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时事报告的主题是“全球视角下的中国税负水平衡量与比较”,由复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FDFRC)组织举办,中心主任孙立坚教授主持。报告人为孙教授研究团队的成员陈凯。
一、政策回顾
首先,报告人介绍了我国减税政策出台的背景,并通过美国的减税实例和相关理论研究阐述了我国减税政策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
减税政策的背景
自今年起经济下行的压力不断加大,减税的市场呼声也越来越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指出,应该降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原亚洲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魏尚进建议,增值税可以从16%降到12%,同时增加投资对企业所得税抵扣的比例。全国工商联原主席黄孟复更是直言,减税要减到政府“痛”才行。
关于“如何减税”这个问题,国税总局提出了“两个抓紧,一个积极”的方针: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对“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进行完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可以说,这是国税总局对中央支持民营经济的一次“重申”。
中美减税问题的联系
A.美国减税的良好示范
2017年12月22日美国总统签署了30年来美国最大规模的减税法案。在2018年1月开始实施的第一轮减税计划中,企业所得税税率从15%至35%的累进税率降至21%的单一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的七档税率也较原来下降了1到3个百分点。
从美国减税的初步结果来看,虽然政府税收收入中公司税减少了760亿美元,但2018年上半年美国GDP即首次超过了10万亿美元,同比增长4.99%,三季度的环比增长也达到了3.5%。
减税既是刺激经济增长立竿见影的措施,也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手段,在美国带头下,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也于2018年开始了减税措施。
B.我国减税效应的预期
反观我国的减税问题,市场大量投资者认为,对企业减税一方面可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资本的回报率,带动有效投资的增加,另一方面也能通过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同时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简而言之,减税效应传导逻辑为:减税——刺激投资和消费——拉动经济发展——利好市场。
2017年以来我国相关减税降负政策文件梳理
减税对于经济的正向作用,其理论基础来源于供给学派:高边际税率降低积极性、阻碍投资,因为经济主体只关心税后利润净额,减税可以真正意义上改善社会回报率;减税并不一定会减少财政收入和扩大财政赤字,经济增长对于这个问题的影响更大,也就是80年代著名的“拉弗曲线”。
但是也有理论研究对税收对经济的正向作用提出了质疑,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学派,认为税收的减少或税率的降低将导致利率增加,影响消费者信心,进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产出。
二、全球宏观税负状况及变化趋势
接着,报告人从税负水平和税收结构两个方面比较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税负状况及变化趋势。
A.税负水平(OECD口径)
第一,2000年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收入平均值持续提高。
第二,2009 年以来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水平均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
第三,发达国家税负收入及税率平均值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
发达及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占 GDP 比重
B.税收结构:发达国家靠所得税,发展中国家靠流转税
第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负结构中均以货物和劳务税占比最大。
第二,相比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税负结构分化较为明显。
第三,2000年以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负结构均较为稳定。
三、中国宏观税负状况及国际比较
报告人从以下三种税负统计口径对比了国际主要经济体的税负水平:宏观税负狭义的统计口径(税收/GDP);稍广义的统计口径(税收+社会保障基金收入/GDP);广义的统计口径(政府全部收入/GDP),继而指出在这三种口径下,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均不高,但是我国纳税结构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存在显著差异。
不同统计口径下,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均不高
1)我国狭义口径下的宏观税负并不高
在狭义的统计口径下(税收/GDP),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显著偏低。
2)我国稍广义口径下的宏观税负同样较低
在稍广义的统计口径下(OECD口径),2016年我国对应的宏观税负占GDP比重仅为24%。(稍广义的宏观税负=收与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的总和/GDP)
3)我国广义口径下的宏观税负水平依然居后
最广义的统计口径(IMF口径=政府全部收入/GDP),IMF在《政府金融数据手册》中将一般政府收入分为税收、社会缴款、赠与、其他收入四类。根据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体系,将政府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社保基金收入纳入计算。
在IMF税负数据的基础上,2016年我国非税负担(社保+其他负担)占整体税费比重39%,虽然该比重在国际主要经济体中排名有所上升,但依然仅处于国际主要经济体中位数水平。
2016年数据显示,我国财政收入中公共财政收入-税收、公共财政收入-非税收、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扣除财政补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占比分别为59%、16%、5%、19%、1%。所以宏观上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占比并不高。
税负结构差异:我国间接税占比远高于发达经济体
A.我国纳税人以企业为主体
我国现行有18个税种,其中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为前两大税种,占比分别为36%和21%,反观美国,企业税占比约为11%,而个人税占比高达65%。因此中美两国企业在总税收中的纳税比重存在显著差异。
B.我国税收成分以间接税为主
我国现行税收成分中所得税、房产税等均为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均为间接税,由于以增值税为代表的间接税在实际征收中部分项目难以抵扣,导致企业间接税难以转嫁,因此基本由企业承担。根据OECD及国家统计局2016年数据,我国税收成分中间接税占比为60%。
四、中国不同部门税负状况的国际比较
根据以上的统计数据,我国税负水平并不算高,然而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却常常感到税负水平很高。针对这个矛盾点,报告人从居民和企业两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A.居民:我国居民在目前税负下难感轻松
1)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在国际中排名居前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远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31%),而即使与欧洲(33%)、OECD(42%)等发达地区相比,依然相对较高。
普遍来看,相同的应税额在美国对应的个税税率要低于我国。以美国为例,个税中个人标准扣除额和个人免税额(均为税改前年度标准)分别为6500美元、4150美元。也就是说在不考虑其他免税额和扣除项情况下,美国个税起征点与我国基本一致。但美国各应税额级距较宽,普遍来看,相同的应税额在美国对应的个税税率均要低于我国。同样,法国个税税率结构对低收入者也较为有利。
2)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偿债能力较弱
我们以居民个人所得税占可支配收入比重来衡量居民的税负比例。2017年我国居民个人所得税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3%,远低于瑞典、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水平,而即使与巴西、土耳其、南非等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微观居民税负比例同样不高。
从最高税率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在国际主要经济体中排名居前,然而个人所得税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却大幅靠后,这说明我国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偿债能力较弱。
3)房贷、社保压力下居民感到税收负担沉重
2017年我国人均GDP仅为8827美元,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在国际主要经济体中排名居前,此外房贷、政府社保支出不足再度加剧的我国居民的生活压力,因此不得不说,即使同样的税收水平,我国居民感受到的税负依旧是沉重的。
债务支出=负债总额*5年期贷款利率*2/人口(乘以2主要基于30年贷款,本金利息奖金1:1假设)
B.企业:我国企业税费压力排名居前
1)我国企业税负水平在国际主要经济体中居前
我们以世界银行统计的企业总税负占企业商业利润的比重作为衡量微观企业承担税负水平的高低,2017年我国企业总税负占企业商业利润比重高达67%。
2)问题依然不在税率,而在于税种繁多及难以转嫁
我国企业税率处于国际中位数水平。2017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无论是相比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均处于中位数水平。
由前文可知,我国现行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达18个税种,税种极其繁多,我们估算企业税在总税收中至少占到72%,其中包括增值税为主的间接税。由于我国企业所承担的间接税实际上难以转嫁,由此导致企业税收多收多缴,最终增加企业税负压力。
因此造成我国企业税负压力居前的原因一是纳税种类繁多,而是由于税收体制不完善导致的多收多缴。
3)税收之外,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同为企业不可承受之重
其实我国企业税收占商业利润比重为19%,在国际中同样仅处于中等水平(即使考虑增值税,结论也基本不变)。但我国企业为员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等费用占商业利润比值高达48%,仅次于法国(51%),成为我国企业税负压力居前的主要原因。
4)流转税:增值税税率及占GDP比重均不高
虽然世界银行关于总税收的统计中并未纳入增值税,但我们依然可以发现,我国增值税税率水平在国际中处于中游水平,同样不高。2017年我国增值税最高税率为16%。
2016年我国增值税占GDP比重为5.5%,理论上增值税最终是由消费者承担,企业不承担相应税负,但我国企业在缴纳增值税的实际过程中,企业很多增值税项目难以抵扣,造成增值税最终多收多缴,仍由企业承担为主;增值税的征收将减少消费者的需求量和生产者的供给量,最终无论是消费者剩余还是生产者剩余都将有所损失,降低企业利润,增加企业整体税负水平。
五、我国未来的减税降费之路
方向一:持续调低企业增值税税率
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从5月1日起,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在我国税收收入结构中可谓重中之重,截止2017年,我国税收收入为14.4万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为5.6万亿,占比为39%,毫无疑问,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
改革之前我国增值税税率存在17%、11%、6%三个档位,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存在5%、3%两个档位。具体见下表(阴影部分为此次减税涉及税目)。
此次增值税减税政策,主要有如下两点: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二是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方向二: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本次税改尤其利好中低收入群体。
从另一个角度看,政府财税政策本身就负有调节收入差距的重任,然而从基尼系数来看,我国国民贫富差距在国际中居前,截至2016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8,远高于国际贫富警戒线0.4。
因此无论是从降低居民税负压力的角度还是从缩小居民贫富差距的角度来看,此次税改均显得极其必要。
方向三:社保转税与社保降费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旨在规范当前企业社保缴纳不规范问题的同时,降低企业社保费率。
企业少缴、漏缴背后的原因:我国社会保险费率较高,可以发现,我国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缴纳比率均远远超越各地区平均水平,而我国企业在其中又承担了绝大部分,因此社保降费,对减轻企业负担来说意义重大。
方向四:提高中小微科创企业税费扣除
2017年以来,我国政府对中小微科创企业扶持力度持续加码:2017年5月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公布《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文件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018年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政策以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
六、总结
最后,报告人简要总结了以上内容,主要结论梳理如下:
第一,从税收水平看,2009年以来全球宏观税负水平趋势上升,从税收结构上看,发达国家主要靠所得税,发展中国家主要靠流转税。
第二,对比中国与主要经济体税负状况,从狭义到广义三个口径下,即使考虑土地出让金结论依然不变,当前的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在全球范围看均不算很高。
第三,之所以社会感观普遍认为中国有很强的减税需要,主要原因或在于:1)中国个人所得税边际最高税率(45%)较高;2)企业各项税费占商业利润比重较高;3)以增值税为代表的间接税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企业由于部分项目难以抵扣而无法转嫁。
第四,我们认为未来中国减税降费仍将继续,主要方向集中在:1)进一步下调增值税税率、优化征收环节流程;2)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3)社保转税与社保降费;4)提高中小微科创企业税费扣除。
七、互动环节
问题一:如果降低企业社保费用的承担比例,那么我国目前养老金存在缺口的问题如何解决?
报告人回应:将国有资产划拨转入社保基金或许是解决一部分资金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
问题二:减税政策推行以来,企业和居民并没有明显感受到税负的减轻,该如何看待于这个问题?
报告人回应:目前税负并没有真正地降下来,只有切实地将税负降到很低,才能激励企业走上正轨,建立健康的支付体系。
问题三:以后社保将由税务部门收取,从这个角度看国家是否在强化社保征收,减小社保标准的弹性?
报告人回应:社保应该维持在什么标准,主要看经济的指导思想。如果追求市场经济(假定每个人都非常理性),那么可以将社保费用直接交给个人进行投资管理,为生活建构保障机制。但实际会存在道德风险的问题,个人将用于生活保障的资金用于挥霍,最终依赖国家。因此像社保这种涉及民生的问题必须由政府强制介入。
报告结束后,孙立坚教授表示,本次报告信息量充足,聚焦的是人们一直以来都关心的话题——税负。对于在宏观税负评价体系中,我国税负水平并没有人们感受的那么高这个问题,孙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猜想:一是我们国家的产业结构不平衡,我们现在仍然以第一产业和地产行业为主,一方面地产会导致GDP的虚高(统计指标的分母变大),所以宏观税负水平就降低了;另一方面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无法通过提高卖价转嫁给消费者,所以很大程度上增值税是由企业承担的,所以企业的税负水平就非常重了。二是不能简单地只看GDP,也要从支付能力和实际收入上看税收压力。美国的税收收入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但是并没有抑制居民的消费活力,而中国居民的消费能力被繁杂的间接税和缴纳五险一金带来的压力抑制了,因此税负显得更重。
谈及近年来我国推进的减税政策,孙教授结合近期的实地调研经历,深有感触。地方政府推行扶持小微企业的特殊政策,但是收效甚微。因为很多企业都有后顾之忧:想要享受政策带来的福利,就必须进行信息披露。但是很多企业行为都游走在灰色地带,比如部分微小企业采用一些方法逃避缴纳五险一金。除非政府提供足够的激励,减税减到“政府痛”,否则依然少有企业愿意披露信息来获得政策带来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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