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22 15:00:54 来源:复旦发展研究院+收藏本文
12月20日下午,复旦发展研究院海外访问学者讲座系列“北极海洋开发与管制”第11讲在复旦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复旦发展研究院主办,复旦-欧洲中国研究中心协办。会议由复旦-欧洲中国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刘春荣主持,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教授Uffe Jakobsen发表主旨演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力、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程保志、同济大学极地与海洋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敏等围绕北极海洋开发与管制进行深入讨论。
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教授Uffe Jakobsen 在主旨演讲中指出,我们对北极海洋新变化带来的正反两方面后果要有合理的评估,新航线开辟、海事人道救援和石油资源开发会随着北极气候环境的变化产生新的发展空间,相关区域也会随着油气资源开发呈现显著的经济增长点。此外,他对北极周边各国在北极资源开发方面的现状和前景做了分析,并建议加强国际之间的通力合作。其中,Uffe教授重点提到了格陵兰岛目前的地理环境和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分析其与丹麦本土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格陵兰与丹麦本土之间的远距离给有效治理造成相当的困难,建议通过多元化多层次的治理方式更好地协调格陵兰岛民众与丹麦本土的关系。
复旦-欧洲中国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刘春荣认为,北极周边国家之间的政治体制、决策过程以及发展议程差异显著,他们如何合作对北极的未来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北极圈内的原住民是北极治理机制的有机构成,应该加强对这些群体的研究,关注其利益表达、认同建构及其与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协作。
同济大学极地与海洋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敏认为,北极合作涉及多边国际行为主体,不仅是欧洲区域,美国和加拿大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要让多边合作框架的有效性发挥到最大。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力认为,南极与北极之间在地缘政治环境、国际法规则、非军事化、环境保护和能源开发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但二者都面临气候变暖等一系列问题的挑战。因此二者都需要各国在环境保护、合理开发,以及在完善国际规则体系等方面加强合作。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程保志认为,北极周围复杂的地缘环境在某种程度上与中国南海的环境有一定的相似性,在国际法的层面形成有效的规则体系需要不同国家之间的信任与沟通。
复旦-欧洲中国研究中心
“复旦-欧洲中国研究中心”成立于2013年,由复旦大学与北欧部长理事会共建,中心位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中心依托复旦大学雄厚的人文社科研究平台,立足北欧、面向欧洲。通过圆桌讨论、系列讲座、主题论坛、访学计划以及联合研究等多种形式,吸纳相关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有识之士参与中心的学术网络和知识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