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术前沿:“老有所养”——探索养老理财新路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3 来源:金融研究中心+收藏本文

2024年4月30日晚,第192期“金融学术前沿”报告会在复旦大学智库楼209会议室举行。本次时事报告主题是“‘老有所养’——探索养老理财新路径”,由复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FDFRC)组织举办,中心主任孙立坚教授主持,报告人为孙教授研究团队成员习丰园。本文根据报告内容、公开材料以及现场讨论,从热点回顾、热点分析、专家解读和深入讨论等几方面展开。


01热点回顾



2021年9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正式实施。银保监会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试点,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


2022年1月30日,贝莱德建信理财获批在广州市和成都市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为首家可以发行养老理财的合资理财公司。


2022年2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十家理财公司。


2022年11月4日《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发布,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此我国养老第三支柱基础框架基本搭建完毕。


2022年11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的个人养老金业务将在原有试点的基础上正式落地、逐步推开。

02 热点解读


01
中国养老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老龄人口加速增长。近三年来平均增长5.37%,2023年达到了2969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21.1%。根据OECD2022年的统计数据,我国老龄人口比重较世界老龄人口比重高出了3.9%,我国的老龄人口比重排在42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给出的数据,一般把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 10%,或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 7% 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或老年型人口)的标准。若这两个指数分别达到20%、14%,则说明该社会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若分别达到30%、21%,则说明该社会已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从目前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仍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第三支柱布局。

图1: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


当前我国养老主要分为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缴纳主体是国家补贴,以及企业、个人共同缴纳,第一支柱具有强制性。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第三支柱是养老目标基金、商业养老保险,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理财产品、养老储蓄产品等,缴纳主体是个人。不同于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是自愿性的。

图2:2013-2022 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企业年金参保人数(万人)

图3: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与CPI 同比(%),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


第一支柱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资金补充。我国养老第一支柱采用现收现付制,覆盖人数世界第一,收支规模全球第二,目前覆盖率有90%。然而,第一支柱压力逐年加大。根据OECD,我国的老年抚养比到2023年已达到20%,OECD预计在2050年这一数值将会达到47.5%。此外,加之近年来经济下行周期收入和支出之差缩小,到2022年人社部统计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金收入68933 亿元,基金支出63079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9851亿元。


图4:1989-2021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


图5:我国基本养老金基基金累积结余规模和占GDP比例,来源:《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


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覆盖人数较第一支柱覆盖人数更小,仅为第一支柱的5%左右。由于企业年金负担成本高,中小企业难以负担,因此整体覆盖率较低,且近年来增速放缓;而职业年金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覆盖人群亦有限。根据人社部公布的2022年年末的数据,全国有12.80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 3010万人。此外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单位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规模2.56万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4.37%。


图6:企业年金基金与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涉及主体


第三支柱主要是基于劳动者个人经济能力和为了满足更高生活需求而投资的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以及金融机构推出的金融养老产品(即包括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两个部分)。此前,我国的第三支柱除少量商业养老保险外几乎处于空白,虽银行曾有发行过带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但实际来看与普通养老理财产品并无区别且其并不具有养老产品特征。


养老资金理财真正起步主要还是从2018年2月证监会颁布的《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开始。此后,同年4月财税[2018]22号《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保险试点的通知》颁布,我国养老体系第三支柱的推动性文件正式出台。此后《关于加快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相继出台,养老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和运用方式得到了拓宽。2021年,第三支柱政策颁布密集,共颁布了七部文件,养老理财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以及特定养老储蓄开展试点工作。并推动了个人养老金的实施及税收优惠,以及投资类型得到了扩充。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发布,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实施。


图7:养老场景下的产品类型梳理(其他投资领域),来源:财信证券


02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市场发展

从第三支柱的探索发展历程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市场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一从2018年至2020年,各类个人养老金产品试点不断落地,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体系在产品层面日益健全。在此阶段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开启,保险业率先布局养老金融第三支柱。2018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落地。尽管由于税收优惠力度以及试点区域窄等原因,导致试点效果不及预期,2021年底,税延养老保险累计保费收入仅6亿元左右,参保人数不足5万人,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也为养老金融产品发展提供了探索经验。


同时,养老目标基金开启,公募基金助力开拓养老金融投资市场。2018年,证监会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养老目标基金迎来快速发展,且均以公募FOF(基金中的基金)1形式存在。截至2022年3月底,我国养老目标基金共165只,规模总计达1047.34亿元。


阶段二指的是2021年以后,在此期间制度建设与产品创新全面推进。首先,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台,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快速完善。2022 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正式发布标志着账户制个人养老金政策正式落地,2022 年成为个人养老金发展元年。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全国性统一的第三支柱制度安排,极大完善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性短板,将有助于解决养老金结构失衡的问题。


同时,养老金融产品逐渐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能力与创新力度全面提升。一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地,保险行业养老金融产品再创新。2021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与税延养老保险相比,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灵活度更大,在全国试点基础上又新增了养老保险机构,试点扩容后整体规模快速上升。截至2022年6月,试点机构累计承保商业养老保险保单19.6万件,累计保费达22.1亿元。二是养老理财试点开启,个人养老金制度下养老理财业务迎来历史发展机遇。2021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2022年2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确定在前期“四地四机构试点”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展至“十地十机构”,养老理财业务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目前来看,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体系,经过制度与产品层面的创新发展,养老保险、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理财以及养老储蓄四条商业养老金融产品赛道正全面发力,相互促进。通过个人养老金业务,商业银行正在加速推进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普及,实现个人养老金制度下,个人养老金账户直接与养老理财、养老目标基金以及养老保险等商业养老金融产品挂钩,推动个人养老金的积累的同时,也派生巨大的商业养老金融产品的巨大需求,养老理财业务等迎来历史发展机遇。


图8:养老第三支柱,来源:财信证券


养老理财作为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具有突出优势。一是能够充分发挥理财业务成熟稳定的资产配置优势,打造符合长期需求和生命周期特征的老年理财产品,促进老年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积极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适应老年理财的治理结构、管理模式、投研能力和考核体系。二是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后,个人养老金账户与商业银行个人养老资金账户实现了账户联通,理财子公司可以通过母行的渠道优势来加速推动集团养老金融业务发展,这也为商业银行发展养老理财带来了更加广阔的前景。商业银行正加速全面对接养老资金的理财需求,从结构上推进普惠养老金融发展。


我国不断完善对养老理财的监管。2021年8月31日《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规定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后续扩大至500亿元);实施非母行第三方独立托管;各理财公司应当规范养老理财产品名称使用,持续清理名不符实的“养老”字样理财产品。2022年1月30日《关于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要求试点期限为一年,募集资金总规模先期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实施过程中经过评估可再进行调整。2022年2月21日《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要求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500亿元人民币,而其余的机构规模上限保持不变。2022年2月《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规程》规定养老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遵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产品设计、投资范围、风险策略、投资经理选择、费率、信披、净资本计提以及退出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要求。此外,还要求其投资于非标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封闭式养老理财产品的期限应当至少为5年,鼓励科学合理设计发行10年期以上产品。开放式养老理财产品可以采用定期开放和按月定期定额投资的运作方式。定期开放的养老理财产品封闭运作期至少为1年,投资者自首次购买之日起应当至少持有5年。2022年11月17日《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人养老金产品、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信息报送、监督管理等进行要求。


03
养老理财产品

首先来看养老理财产品的第一种类型——普通养老理财产品。从产品命名形式来看,上述理财产品均带有“养老”字样。从募集方式来看,所有已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均以公开募集的方式募集,认购起点大多为1,有少数低至0.01。从发行主体来看,十家理财公司均有发行养老理财产品,其中贝莱德建信发行数量最少,只发行了一只贝莱德建信理财贝安心2032养老理财产品1期(封闭式)。而发行最多的两家机构为工银理财、建信理财,共发行了11只养老理财产品。总体来看平均每家公司发行5.1只理财产品,发行中位数为3。从产品收益率来看,2022、2023年国际局势动荡再加上经济处于穿越下行周期的状态,权益市场表现低迷,导致资产管理行业规模增速受到影响。但反观养老理财产品,整体产品收益率为正,整体行业收益率超过2%。从产品的运作模式来看,有别于79%的普通理财产品,48只产品采用封闭运作的运作模式,仅三只产品为开放式运作。但三只开放式产品均对持有或赎回设限,如招银理财招智无忧1号混合类养老理财产品对每笔有效认/申购设置60月最短持有期限。从销售渠道来看,代销渠道以母行代销为主。除小部分包含其他银行销售渠道外,其余代销渠道有且仅有其母行代销。从投向来看,就前十大持仓来而言,养老理财主要配置非标、债券和资管产品。非标资产大多为互联网平台小额贷款、城投公司融资等。融资期限通常接近1年或超过1年。普益标准统计显示,47只已披露2023第一季度报告的养老理财产品,前十大持仓合计规模为442亿,约占47只产品投资资产规模的44%。其中,主要持有非标、债券以及资管产品,规模分别为165亿元、116亿元和150亿元,占投资资产比重分别为16.2%、11.4%和14.8%。前十大持仓债券中,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商业银行永续债规模分别为18亿元和20亿元。从市场规模来看,《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2年)》中显示,截至2022年底,养老理财产品存续50只,累计购买金额1002.95亿元,投资者46.6万人次。


图9:现存54只普通养老理财产品,来源:中国理财网


普通养老理财产品包括以下特征:第一是普惠性+长久期。产品认购起点低(1 元起),不收取认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管理费 0-0.1%/年、托管费0.015-0.020%/年(对比237只养老目标基金(仅统计主份额)平均管理费率(简单平均)、托管费率分别为0.74%和0.17%,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中位数分别为0.8%和0.15%);目前发行运作的养老理财产品多为5 年封闭式运作的产品,产品期限相对较长。第二是低风险+业绩基准相对较高。养老理财评级多为 R2/R3,系中低风险等级,以“固收+”为特色;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多在 5%-8%的区间内,在理财类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中处于较高水平。第三是收益平滑机制+摊余成本法估值。养老理财产品设置了特殊的收益平滑基金机制(公募基金无),该机制利于降低产品波动且平衡收益;且由于封闭期限较长,底层还可以配置“非标”,这两点,目前实际上是养老理财产品对标养老目标基金所独有的优势,而且也没有突破现有的监管政策规定。养老理财产品一般会优先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平滑基金机制,即首先按照产品管理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然后再将一定比例的超额收益部分纳入收益平滑基金,以此应对产品出现风险准备金无法覆盖亏损的情况,类似于“双保险”。该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养老理财产品净值的稳定性)。第四是可投非标,收益增厚的概率提升。银行(理财子)在优质非标的挖掘方面有一定优势,养老理财产品可以投资非标、配置比例在 0-49%区间内,一定程度有利于增厚养老理财产品的收益。第五是有提前赎回机制,产品有一定的灵活性。目前养老理财产品的持有期是 5 年起,但如有重大疾病、购房等情形可提前赎回;各家机构关于养老理财的提前赎回费率规定不一,在产品门槛低、管理费率低的背景下,优质非标挖掘能力、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以及提前赎回机制的友好程度,都是产品竞争的优势。第六是分红机制较明确。养老理财产品的现金分红机制较为明确,不同机构的分红频率不一。


普通养老理财产品的不足之处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养老理财产品数量增量不多。第一个原因是养老理财产品相较于大多数理财产品,其投资期限相对较长,流动性相对较弱,客群有一定限制,所以整体数量不多;第二个原因是该类产品要在维持稳健性的基础上追求高收益,底层资产选择范围有限,整体呈现同质化发展趋势,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第三个原因是养老理财产品与普通理财产品区分度不高,产品特色不够鲜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有限。


第二,封闭式运作方式限制了规模。客户的需求是随时存在的,但封闭式的产品并不能够随时购买。如果能够契合客户7*24*365的需求,且不扩充产品线的情况下,仅发行固收、混合类,也需要发行730只封闭式养老理财产品。对普通养老理财产品而言,单客购买的金额上限为300万(几乎不可能触及),从试点的效果来看,客户的平均购买金额为26万元。除了客户需求外,市场需求未能进一步打开的情况下大量发行将导致一个问题,即平均到每只养老产品的规模极小。


第三,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后,业务购买场景发生了大变化,问题也伴随而生。现有的养老理财产品的一些产品设计的形态和条款,不能全部都复制到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中;个人养老金客户也不能购买封闭式的养老理财产品。


第四,养老理财产品以封闭式、批次化发行,产品由理财公司作为供给方,以供给来策动需求,理财公司的自主性比较强。这个时候,业务模式是触发式的,即使理财公司不发车,对于客户来说也没有影响。但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就明显发生了变化。每个客户的缴费额度不一样,缴费频率不一样,触发时间也不一样,风险偏好更不一样,客户的投资需求是7*24小时的,需要新模式支持。


再来看养老理财产品第二个类型——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可投资的金融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顾名思义,就是上述金融产品中可供个人养老金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2023年2月10日,中国理财网发布首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工银理财、农银理财和中邮理财的7支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正式发售,这也标志着个人养老金投资者可正式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理财产品。至此,“储蓄、理财、保险、公募”四大个人养老金产品均已亮相。


图10:首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


图11:个人养老理财产品

图12:个人养老理财产品,来源:中国理财网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显示, 截止2024年4月28日,可供选择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共746只,其中理财类产品23只。从产品类型来看,仅有3支产品为混合类产品,其余产品均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从产品流动性安排来看,产品大多设置为开放式产品,且均设计成最短持有期类型,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1年半、2年和3年等。从产品风险等级来看,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分为1~5级。上述23只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分别为二级(中低)和三级(中),整体上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从收益类来看,2023年度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平均实际收益率为2.53%,中位数为2.45%。注: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在2023年2月开始投资运作,18只产品集中在2-3月开始投资,2023年下半年有5只产品开始投资运作。考虑到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时间不满一年,这里仅统计2023年上半年开始运作的18只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业绩情况。从业绩比较基准来看,和最短持有期限的长短有一定相关性。1年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中枢在4.0%左右,1.5年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中枢在4.35%左右,2年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中枢在4.65%左右,3年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中枢有所分化,例如工银理财的3年期业绩比较基准为5.25%-5.75%,中邮理财的3年期业绩比较基准为3.85%-4.75%。从份额方式来看,包括个人养老金账户专属,还有3支产品设计成以及L份额、B份额发行等方式。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资金募集模式有两种,第一是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是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第二是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无需是专户专用,其他资金也可以购买。

图13:对比普通养老理财产品和个人养老理财产品


注明:

(1)近半年指标表现上,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略优于普通养老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净值增长更高、回撤也更小。


(2)需注意,股市探底给理财产品带来净值回撤的压力,而个人养老金产品成立时间相对较晚,浮亏面积较小。


(3)养老理财产品相对市场均值有一定优势:截至11月9日,普通养老理财产品今年以来平均年化收益率为3.06%,全市场所有公募理财产品今年前10个月平均年化收益率为2.62%。即使相比所有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和权益类理财产品的前10个月平均年化收益率2.67%,也体现出一定的收益优势。


当前我国养老理财发展中存在以下三个主要问题。


第一,养老理财试点范围与额度有继续调整空间。试点区域层面,不少准一线城市尚未纳入养老理财试点。机构层面,成立期较早的城商行理财公司还未纳入到试点机构中,目前也未有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参与。产品试点额度层面,考虑到部分机构募集资金规模已经达到监管规定的募集上限,产品试点额度面临一定约束,存在继续调整的需求。


第二,养老理财产品设计方面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是养老理财产品间差异化不明显。试点阶段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同质性,产品投资策略、期限等较为相似,投资者的选择空间相对有限。相对同质化的产品无法满足投资者不同的分红、收益等多样化需求。其次是养老理财产品的“养老”功能偏弱。绝大部分养老理财产品不超过5 年,产品的长期限属性较弱,养老保障作用不强,难以满足投资者长期投资与收益的需求。


第三,主动积极养老意识、投资者教育亟待加强。一方面我国居民的主动养老意识仍然不足,依然停留在被动养老层面。大部分居民仍主要依靠家庭积蓄,或者单位提供的退休金进行养老,缺乏主动的养老规划。由于养老金融知识储备相对不足,投资者对于养老理财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不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意识和能力仍然欠缺。理财产品打破刚兑以及净值化管理等背景下,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已成为重要的行业规则,因此投资者相应的投资理念、投资能力都需要进一步转化和提升。


04
美国养老体系经验

从组成结构来看,美国养老体系更具可持续性,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占比最低,作为第二支柱的雇主养老保险占比最高,其次为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从1974年开始,美国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资金规模均呈平稳上升态势。具体来看,第一支柱占比基本保持在10%左右;第二支柱规模稍有下降,但总体占比仍然保持最高;第三支柱占比逐年提升。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统计,截至2021年末,美国养老金市场规模达39.4万亿美元(不含公共养老金)。美国养老金市场以IRA账户和DC计划为主,以2021年为例,各类具体构成由高到低依次为,IRA账户(占比35.4%)、DC计划(占比27.9%)、政府DB计划(占比20.4%)、私人DB计划(占比9.7%)和年金(占比6.7%),


图14:美国养老保险体系,来源:招商证券


图15:美国养老三支柱结构演变,来源:财测智库


不同支柱由不同养老投资产品组成。总体来看,美国的养老投资产品以权益产品、被动产品、解决方案式产品为主要设计思路,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是重权益投资。由于美国资本市场较为发达,且受益于股票市场的长期牛市,在养老投资中权益资产占比高。在第二支柱中,股票投资占比达26%,共同基金投资占比达51%。比如,第二支柱中的缴费确定型(DC)计划1主要通过直接投资股票或者投资共同基金参与权益投资业务。在DC计划所投资的共同基金中,86%为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合计占比仅为14%。美国养老金体系的第三支柱个人退休账户(IRAs)计划主要通过共同基金进行权益投资,其共同基金投资占比高达47%。


第二是重被动投资,即指数化投资。在美国,由投资顾问公司进行资产配置的模式较为普遍。美国资本市场效率较高,市场超额(阿尔法)收益难以获取,因此在养老投资中被动型产品占比较高,在养老金投资最多的股票基金中,指数基金占比高达27%,且该比例还在不断提升。


第三是重解决方案。为解决参与人惰性及选择困难等问题,在2006年推出的《养老金保护法案》中,美国引入了养老金合格投资品机制。当员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对养老账户作出投资品种选择时,养老计划的受托人有权代表参与员工进行投资,选择企业雇主指定并经受托人审核的金融产品作为默认投资品,且无需对投资损失承担责任。以投资者预计退休年份作为目标日期的目标日期基金也被纳入默认投资品,其能够让投资者免于频繁调仓的烦恼,因此已成为最受欢迎的一项默认投资品。


03 专家观点

刘银平(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种类还需进一步丰富,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多元需求。在流动性方面,可以增设现金管理类产品或更长封闭期的产品,增加定期投资功能;在风险保障方面加强管理,满足投资者对稳定收益的需求;在投资策略方面,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满足部分投资者对于更高投资收益的需求。


陈雪花(普益标准研究员):一方面,理财公司在开发和设计养老理财产品时,应更多关注和考虑居民的实际养老需求,在投资期限、流动性支持、风险保障、投资策略等方面寻求更多创新,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完善养老投教体系,针对性解决客户的疑虑与痛点;另一方面,理财公司应持续提升自身投研能力,适当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重,在回撤可控的前提下增厚养老理财产品的收益,在混业竞争市场中建立和巩固比较优势。


王茜(青银理财代董事长兼总裁):成熟发达国家养老理财产品,其特色通常是穿越经济周期做了大类资产配置去捕捉整个周期中稳定的机会,从而产生稳定的收益。养老理财产品应主打大类资产配置,而且应秉持全球多元大类资产配置的概念,资管机构需要加强核心投研能力、交易纪律、人才梯队等核心内容的修炼。对于如何将理财产品与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诉求相结合,养老理财产品在管理目标上,一个是长期,一个是绝对收益,所以需要从管理和考核的角度来落实确保这两个目标。现在市场上资管机构大部分产品以排名导向考核的,所以会追求相对收益,也会出现一些稍微激进的配置思路。为避免踏空,养老理财产品要以绝对收益作为考核目标。


张锐(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从供给端看,可供个人养老金账户选择的产品数量的确不少,但结构性问题却异常突出。一方面,储蓄存款和商业保险构成的固收类产品约占75%,权益类产品约占25%,同时养老理财产品中固收类产品高达79%,由此导致养老产品结构单一,同质化比较严重;另一方面,大量养老保险产品和养老理财产品未能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产品清单,其中具备资质的11家理财公司只有5家发行了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与此同时,个人养老理财的市场体量较小,前者产品总价值不到整个养老理财市场规模的1%,规模效应与驾驭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


产品收益功能弱化同样是供给端被诟病的话题。截至目前,个人养老理财产品虽总体录得了正收益,但收益率超过3%的产品占比只有21%,绝大多数低于产品基准收益率;这种状况更容易强化个人养老产品供给的权益类倾向,从而进一步抑制产品创新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