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由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和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联合举办的“数据贸易和数据跨境流动”专题研讨会在商务部研究院顺利召开,来自学界、业界等10余位专家参加会议,复旦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姚旭受邀参会。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曲维玺开场致辞,对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了热烈的欢迎,期待借助本次研讨会以及与上海数据交易所的合作,更加深入研究数字时代数据贸易和数据跨境流动的内涵,并介绍了商务部研究院相关的工作。
上海数据交易所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韦志林介绍了上海数据交易所的业务进展、专家团队和研究架构,并介绍了今年的十大课题研究方向,包括“数据跨境流动新范式”、“全球数据要素发展趋势”等,并希望通过与商务部研究院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上海数据交易所国际专区的合作。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员林梓瀚,首先介绍了上海数据交易所国际专区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上海自贸区关于数据跨境流动的制度建设、金融医疗汽车等行业实践与未来发展考虑,并提出了未来如何利用我国对接DEPA以及自贸区立法优势推动自贸区开展数据贸易的思考。国家数字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央网信办数据中心处长龙海泉介绍了前期数字贸易工作推进情况和数据跨境流动调研了解的最新实践,结合当前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趋势,提出了新时代下数据跨境流动和算力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春飞介绍了对接DEPA和CPTPP的相关研究,并从优化国际合作空间、丰富数据跨境流动路径、加快地方试点等方面提出了数据跨境流动建设的相关建议与思考。南开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李凯教授从理论层面入手,认为应该建设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体系,提高我国在国际的话语权,并分析了美国等在数据跨境流动监管规则方面的背后逻辑考量等。中国移动大数据(贵阳)创新研究院龚珂介绍了中国移动视角下的合规建设体系,从规则、技术和价值转变三个视角分别进行了说明。北京对外开放研究院、中国WTO研究院研究员周念利对国内规制与国际规则的关系提出了思考,认为一般是先有国内规制再衍化成国际规则,比如DEPA是基于新加坡的国内实践形成、CPTPP是根据美国等的国内实践形成。我国现在对接DEPA、CPTPP等大面上是个接收者,但是我国在某些领域的优势明显,可以做局部优势的规则输出者。周念利还介绍了地方数据治理的水平与地方数字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指标考量。复旦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姚旭介绍了欧盟、美国等国家的数据跨境流动相关政策,并分析了当前有关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发展形势,认为现在存在泛安全化的态势。此外,还介绍在数据跨境流动领域相关企业的调研情况与诉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认为绝对完美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是不存在的,关键是需要科学的顶层战略和有效的执法手段,而且相关的手段必须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比如我们目前的重要数据目录可以作为一种战略工具,而不是一种常态手段。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所副研究员张娟就上海数据交易所与商务部研究院联合课题“数据贸易:分析框架和规则体系”做了开题报告,介绍了相关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总体思路等。最后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所所长杜国臣进行结束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