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0 来源:中国环境+收藏本文
7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对中国电动汽车(BEV)反补贴调查报告,宣布将从7月5日起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临时反补贴关税,加征税税率在 17.4%—37.6%不等,为期四个月。届时,欧盟成员国将进行投票表决是否将临时关税转变为为期五年的正式关税。目前,中欧双方已在技术层面举行多轮磋商,未来几个月对于双方达成解决方案至关重要。
中欧一直以来在环境与气候治理方面保持良好双边合作关系而且惠及全球。本次欧盟挥舞起“关税大棒”,让不少人担忧中欧绿色合作的前景。在此背景下,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联合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在上海市举办了研讨会,从不同角度对欧盟关税政策及其影响进行深度剖析,探讨中欧气候合作的发展趋势。
6月12日,欧委会宣布计划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关税,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源自2023年9月13日,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突然以公平竞争为理由,宣布将对中国电动汽车展开反补贴调查。
7月4日,欧委会宣布对三家被抽样的中国生产商比亚迪、吉利和上汽集团适用的临时关税税率分别为17.4%、19.9%和37.6%。其他在调查中合作但未被抽样的电动汽车生产商将被征收20.8%的加权平均税率,未合作的公司税率为37.6%。
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董事莫争春博士介绍,按照欧盟反补贴调查时间安排,相关各方将在7月18日之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供反馈,调查临时阶段结束,转入确认阶段。11月2日,欧盟将最终公布是否实施正式关税,至此才是靴子落地。
自欧委会决定一经公布,就遭到各方反对。欧盟中国商会对此深感失望和不满,表示坚决反对欧方在政治因素驱动下的这一贸易保护主义举动。德国汽车工业协会等行业机构,宝马、奔驰、大众等德国车企,以及上汽集团、吉利汽车等中国车企,都表达了明确的反对意见。
此次调查的特点之一是没有任何欧盟企业提出反补贴调查申请,而是欧委会自行发起。“反补贴调查通常是要有欧盟企业投诉不公平现象,要求欧委会开展调查。但这次是欧委会在没有任何欧盟企业提出诉求的情况下,自行启动调查。也就是说欧委会既是法官,也是原告。”莫争春表示。
莫争春指出:“欧盟反补贴法规确实允许这种特殊情况,但欧委会自行调查的条件必须是在启动调查前已经收集到大量不公平补贴资料,基本掌握了情况。”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公共政策与创新研究所所长于宏源认为,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出海”速度加快,欧盟表现出对中国电动车竞争力快速发展的焦虑,为此开展进出口关税审查和反补贴政策调整。虽然欧委会声称调查基于WTO原则,但实际上反补贴调查不符合WTO政策框架,并未充分考虑中国发展中国家身份、中国电动车对全球低碳发展的贡献且出海车企“渗透率”不高等,调查过程中很多信息超出正常调查范围。例如调查要求生产商配合提供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关键技术,抽样对象并未充分考虑实际产量,不具有最大代表性。
尽管存在诸多争议,但在莫争春看来,摩擦是国际贸易的常态。此次调查不会导致中欧真正“打”起来,最终或许会是欧盟拿市场换中国EV技术。莫争春揭示了欧盟和中国在电动汽车领域竞争中的复杂互动和战略,指出“欧盟对中国绿色技术的态度在逐步发生变化,现在已经开始承认中国大幅度领先,且难以赶超。与此同时欧盟也不愿追寻美国的步伐采取一味打压的措施,所以欧盟可能是想用反补贴关税迫使中国车企到欧洲合资,利用政策干预实现技术转移。”
在于宏源看来,欧洲议会选举后,其战略议程重点出现明显调整,现在与2019年冯德莱恩刚上台时,特别强调以数字化和绿色经济为任务导向的气候政策已经存在很大不同。
“欧盟在自身技术储备难以实现净零排放目标的情况下,面临着一个鱼与熊掌的选择问题,即欧盟到底是坚持全球气候治理和净零排放国际合作,还是对中国“出海”的廉价优质绿色产品继续实施堵截。”于宏源认为,欧盟以前强调全球合作等远期目标,现在强调维护欧盟统一市场;以前强调全球气候治理与供应链合作,现在更加注重自身竞争力建设。
从这个角度再看反补贴调查,于宏源建议,我国也应该在不同的规范体系中最大程度地争取自己的利益。他举例指出,1996年—2021年全球贸易救济案例高达7000多个。但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例相对欧美和印度等明显偏低,“我们需要善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最大程度地维护中国的利益。”
莫争春也提出,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绿色贸易新规则、新标准的制定,避免被动跟随,同时,利用国际贸易新规则酝酿和形成新契机,推动关键行业的国内低碳转型。
“如果中欧双方能够相向而行,EV反补贴谈判可能成为中欧探索绿色贸易一体化的新契机。中国的‘新三样’有可能开创地缘政治新常态下的发展新模式。中国企业要改变低价出口方式,提高出海战略的谋篇布局能力,真正‘走出去’,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跨国企业模式。”莫争春说。
原世界气象组织减灾司司长,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与大气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汤绪表示,在全球变暖的背景下,全球的极端气候事件和灾害频发与重发已成为“新常态”,这是各个国家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如果欧洲或欧盟在气候治理这方面的政策出现倒退或者停滞,联合国提出的气候建议实施就会受到严重阻碍。尽管欧洲国家及欧盟面临区域安全冲突,极右势力抬头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等影响,会或多或少地影响欧洲气候治理的进程,但是,我们仍然要对欧洲国家及欧盟实施气候政策的决心抱有信心。有鉴于欧洲国家能源转型存在巨大的缺口,我们应该相信欧洲国家或欧盟可以在气候治理与保护本国或者本区域经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汤绪说。
同时,汤绪对未来中欧绿色合作伙伴关系在战略层面上仍然抱有信心。“中国和欧盟或欧洲国家在气候治理战略层面上具有共识,我们应该积极用好中国和欧盟已有的政府间的磋商机制并增强前瞻性“务虚”磋商,与欧洲共同制定相互适应的标准、政策等,使得所谓的合规问题形成双向认同的合规。在战术层面上做好针锋相对的同时,在执行层面,企业应该通过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避免盲目性和盲动性,推进我国企业更好地了解欧盟及欧洲国家的相关政策并采取灵活多样的途径,有序地进入对方市场。”
于宏源同样指出,尽管面对欧盟保护主义上升趋势,但在全球能源转型与应对气候变化下,中欧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相互交织与依存的状态仍会不断发展,中欧绿色伙伴关系建设的长期趋势始终向好。
“欧盟和中国先后提出碳中和目标,体现了双方契合的绿色发展理念和方向,即均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的绿色复苏道路。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态势,中国与欧盟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绿色投资、市场结构、产业互补、原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日益提升的互利共赢性,并为中欧在绿色交通等清洁能源领域贸易往来开辟更多空间。”于宏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