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坚:房货利率还有下行空间助力盘活楼市 民企国企合力发挥资源配置协作效应

作者:孙立坚 发布时间:2024-07-27 来源:凤凰秀+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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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公布的三中全会《决定》当中的第44条内容,给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其中,最后一句”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牵动不少购房者的神经,也引发市场热议,甚至有人认为房产税要加速实施?另外,随着人行本月22日公布降息后,各地房货利率也火速跟进下调。市场预计更多城市的房货利率有望进入2字头时代。这对楼市能带来多少提振作用?


复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教授受凤凰秀的邀请,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以下内容由发展研究院根据访谈内容及孙教授增补内容编辑而成,供读者参考。您也可点击阅读原文收看采访视频。


Q1



人行在三中全会过后随即宣布降息,本周调降LPR报价利率10个基点后,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都有银行跟随下调首套房贷利率,其中广州甚至有银行将利率下调至3.1%,在517楼市新政实施后,已经有部份城市的首套房利率降至3%以下,进入二字头时代。尽管已经创下历史新低,但市场预期房贷利率还会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甚至预期下半年存量房贷利率也会有所下调。您怎么看待这一降息举措对下半年购房需求的释放,是否有更积极的作用?


孙立坚:确实我们看到,当前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主要反映在总需求不足的问题上。房地产实际上在今天市场的盘活中肩负着越来越重要的功能,所以国家出台了一揽子房地产的扶持政策,尤其是央行近来对LPR利率的下行调整,为今天房贷利率进入到一个新的低率时代创造了空间,降低了老百姓支出的压力,也为这种改善性的需求和保障性的需求提供了非常好的减负作用。因此现在我们看到全国各地都放开了首套和二套房的利率的底部限制,开始进入到二字头的时代。另外,虽然LPR利率已经处于历史性低点,但10个基点的降幅依然高于市场预期,反映了国家当前扶持房地产政策的坚定信心,并对于提振市场信心释放了有利的信号。另外中央充分赋予各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所以未来房贷利率无论是增量新房或是存量房,都还有一个利率下行的空间。


Q2



在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第四十四条内容为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其中提到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以及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这也引发市场对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关注,对此您有怎样的解读?


孙立坚:房地产税在解决房地产过去金融属性过度膨胀导致贫富差距拉大、金融体系不稳定的问题上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功能,实际上今天房地产税的打造,更多的是营造房地产消费属性的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既增加了国家的税收的来源,又对解决中国房地产市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这次全会提到构建房地产税的机制的探索也体现了国家房地产政策中对其消费属性的重视,这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逆周期的调控工具,避免房地产发展出现过去那种金融属性超越消费属性的可能性。但是,提出要完善和改革房地产税政策,并不代表今天这个政策就会落地,还有一个政策工具落地的时间窗口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避免当下提升房地产有效需求的短期政策与长期带动住房需求健康发展的房地产税政策形成冲突,即房地产税过早的出台反而会加速今天市场需求的疲软。所以简单来说,房地产税作为一个有效的宏观调控的工具,从其收入分配的功能,以及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长效机制来讲,我们不能短缺这个制度的建设;但作为一个政策工具落地的时间窗口,还是要跟宏观经济的周期表现密切地挂钩。我们对于房地产税对当下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要有这样一个正确的认识。


Q3



最近三中全会《决定》全文当中,科技和创新成了高频词汇,这也凸显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地位。《决定》也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政策,强调未来国企改革与支持民营经济举措将会继续齐头并进。您认为未来的产业创新改革政策将会如何落地呢?


孙立坚:发展新质生产力,建立中国式现代化,我们必须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因为从中国至今的经济发展历程来看,国营经济和民营经济这两个经济体在中国经济的不同阶段起到了不同的助力作用,同时在某些阶段也发挥了二者之间良好的协同效应。我们今天清楚地看到,在创新赛道上,民营经济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功能,以及经济下行时期民营经济受到市场销售回款的压力以及金融服务助力方面的挑战。未来要通过齐头并进的国企改革和支持民营经济的举措,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公有经济和民营经济能够在市场资源配置中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同时,国家创造的公平竞争的环境能够形成鲇鱼效应,使得两个经济体共同抓住这次发展的机遇,合力为国家补链、强链、创链并形成内生动力提供非常重要的创造价值的生态体系。我们应当正确地看待民营经济在新质生产力的创造和创新当中所发挥的引领作用,并认识到国企改革助力科技创新并形成协同效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