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浩文 发布时间:2025-12-01 来源:复旦发展研究院+收藏本文

2025年11月25日晚,第232期“金融学术前沿”报告会在复旦大学智库楼209会议室举行。本次时事报告主题是“2025黄金税收新规的生成动因、政策深意与涟漪效应”,由复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FDFRC)组织举办,中心主任孙立坚教授主持,报告人为孙教授研究团队成员李清伟。本文根据报告内容、公开材料以及现场讨论,从热点背景、内容分析、专家解读以及思考与提问等几方面展开。
1970年代:非凡牛市。1971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转向自由浮动定价;1973-1974第一次石油危机,经济开始走入“滞胀”;1978年开始第二次石油危机,美国陷入严重“滞胀”;造就黄金非凡牛市,价格翻23倍。
1980-2000:二十年衰落。“沃尔克时刻”美联储激进加息,美元走强;80年代黄金供给侧革命,产量大增;90年代全球央行大幅减持黄金;90年代互联网革命,市场资配偏好转向科技股;黄金经历20年的熊市,累跌70%。
2001-2011:十年牛市。互联网泡沫破裂,美联储降息;911事件等推升避险需求;黄金ETF崛起并迅速发展;中国高速发展带来需求;2007-2009次贷危机,美联储大降息并启动QE;2010-2011欧债危机,推动黄金最后的上冲;黄金累涨650%。
2011-2015:四年盘整。欧债危机缓和,欧美经济增长修复,避险需求回落;2013年起美国逐渐退出QE,2014-2015美元大涨;美国页岩油革命,油价暴跌,通胀压力大降;黄金累跌44%。
2016-2020:黄金新牛市。美国加征关税;2019年美联储启动降息;2020新冠,欧美大规模财政刺激和宽货币政策;黄金五年内上涨96%。
2022Q4至今:进一步上冲。“去美元化”加速,全球央行加快增持黄金;对美国财政可持续性、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担忧加剧;中东局势持续;美国对全球征收对等关税;美联储重启降息;黄金升破3700美元,累涨128%。
图表1:黄金现货价格的历史走势

资料来源:天风证券
实际利率:持有黄金的机会成本。当实际利率较低甚至为负时,持有不生息的黄金显得更具吸引力;反之,当实际利率走高,黄金的吸引力就会下降。这一因素长期以来被视为黄金定价的“锚”。
美元汇率的强弱:由于黄金主要以美元计价,美元汇率与金价通常呈现负相关关系。美元走强时,黄金对于持有其他货币的投资者而言变得更贵,需求可能受抑制;美元走弱时,则能提振黄金需求。
全球央行的购金行为:近年来,全球央行,特别是新兴市场央行的购金行为,已成为支撑金价的关键力量。与追求短期利润的投资不同,央行购金更多是出于战略目的,例如“去美元化”。这种需求对价格不敏感,为金价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底”。
地缘政治与不确定性:战争、政局动荡、金融危机等“黑天鹅”事件会极大提升市场的避险情绪,黄金是传统的避险资产。通胀水平的对冲:在高速胀时期,各国货币的购买力会下降,而黄金被视为能够保存购买力的“实物货币”,因此对冲通胀的需求会推高金价。
图表2:美国10年期实际收益率与金价走势(美元/盎司)

资料来源:彭博社,世界黄金协会
图表3:全球央行年度净购金量(吨)

资料来源:彭博社,世界黄金协会
(1)国际金价疯涨:改革的“大环境催化剂”
2025年全球黄金市场迎来超级牛市,国际金价从2024年初的2600美元/盎司飙升至近4400美元/盎司,涨幅超50%,接连突破3000、4000美元关键关口,创历史纪录。背后原因是全球地缘冲突升级、美联储降息预期强烈,黄金作为“避险资产”被全球投资者疯抢。
图表4:全球央行年度净购金量(吨)

资料来源:Investing
(2)国内金价同步走高+持续溢价:税收调节的迫切性
国内金价紧跟国际步伐,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黄金(Au99.99)价格涨到921.5元/克,年内涨幅近50%。更关键的是,国内金价长期高于国际金价,形成稳定“溢价”,原因包括: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关税等税费成本(直接加到终端价格);
国内“购金热”导致供需紧张(2025年民众、央行购金需求激增);
正规渠道成本高,非正规渠道填补缺口,进一步推高乱象。
这种“全球暴涨+国内溢价”的格局,让黄金市场规模快速扩大,但也让原本隐藏的税收问题被放大——巨额交易规模下,税收漏洞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改革迫在眉睫。
图表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价格(2016.12-2025.11)

资料来源:上海黄金交易所
所谓“税收灰色地带”,就是部分商家、个人利用政策漏洞逃避缴税,既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又扰乱市场秩序,2025年之前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增值税“即征即退”机制被滥用:场内会员单位/客户场外“税收套利”
典型操作:
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通过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享受免征增值税或即征即退的政策,这相当于进货环节几乎无税负。然后,将这些黄金简单加工后,再以较高的价格销售给下游企业,并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而部分会员单位/客户则通过这种方式,在进货免税的情况下,从下游的抵扣中不当获利。
漏洞根源:
产生上述漏洞的根本原因在于,旧政策没有清晰地区分黄金的金融属性(投资性) 和商品属性(非投资性,如用于生产首饰)。税收规则上的模糊,使得不法分子可以利用黄金的场内交易优惠政策和场外正常征税规则之间的差异进行套利。
(2)投资性与消费性黄金“界限模糊”:税负不公+监管真空
之前税收政策没有明确区分“投资黄金”(如金条、金锭)和“消费黄金”(如金饰、个性化黄金制品),导致两大问题:
税负混乱:投资黄金本应侧重金融属性,却和消费黄金一样承担高额税费(如金饰需缴5%消费税),推高投资成本;
监管漏洞:部分商家把消费黄金伪装成投资黄金,享受税收优惠,再加工成金饰销售,逃避消费税和部分增值税,形成“低进高出”的灰色链条。
(1)财政层面:开辟稳定税源,缓解财政压力
2025年国内经济转型期,传统税源增长乏力,而黄金市场规模因金价暴涨快速扩大,成为潜在的“税收富矿”。通过规范税收征管,堵塞漏洞,既能增加财政收入,又能让税收与市场规模匹配,形成“市场繁荣→税收增长→监管强化”的良性循环。
(2)行业层面:倒逼市场规范化,提升国际定价权
长期以来,国内黄金市场非正规交易占比高,导致中国作为全球最大黄金消费国,却缺乏国际定价话语权(国内金价被动跟随国际)。改革通过引导交易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正规场内平台集中,减少场外灰色交易,让市场价格更透明、更能反映国内真实供需,从而提升“上海金”的国际影响。
(3)风险层面:抑制投机过热,防范金融风险
2025年金价暴涨催生了大量投机行为,部分投资者通过高杠杆、非正规渠道炒金,潜藏着资金链断裂、平台跑路等风险。税收改革通过“差异化税负”(投资黄金免税、消费黄金正常缴税)引导资金流向正规投资渠道(如黄金ETF、交易所金条),抑制非理性投机,同时通过严格监管减少金融隐患。
图表6: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价格(2025.1.2-2025.11.24,年化收益率58.41%)

资料来源:上海黄金交易所
图表7: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价格(2025.1.2-2025.11.24,年化收益率58.41%)

资料来源:自主整理
图表8:中国官方黄金储备已连续12个月上升

资料来源:世界黄金理事会国家外贸局
(4)战略层面:黄金储备增长与税收改革的战略协同
目前正在通过黄金集中于交易所→调控价格→国内增持 的路径构建战略闭环:
第一步:通过税收改革打造官方池子
税收优惠吸引民间黄金(约1.23 万吨,是官方储备的数倍)通过交易所流通
增强央行对国内黄金供应的掌控力,形成“体内循环”机制
第二步:价格调控机制
交易所通过交易参数调整(保证金、手续费、涨跌停板)平抑价格波动
利用上海金定价与国际金价联动机制,在价差过大时启动实物交割,稳定国内金价
税收差异化设计形成“双轨价格”:投资金价格更贴近国际金价,首饰金因税费略高,引导理性消费
第三步:国内增持策略
当国际金价高于国内市场价时,央行优先从交易所购买国内黄金,避免高价进口
央行通过隐蔽渠道(部分进口黄金不经过上金所直接进入央行金库)实现增量储备
税收改革降低了央行从国内市场收购黄金的合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2025年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正式落地,政策核心直指黄金的双重属性,首次以官方文件明确区分投资性与非投资性用途,并配套差异化增值税规则。
这是中国黄金市场自2002年以来最重大的税收改革,标志着行业税收治理从“笼统监管”迈入“精细分类”的新阶段。
短短数日,市场便产生了连锁反应。老庙黄金、周大福等品牌金饰单日每克涨价超60元,菜百首饰涨幅更是达6%;港股周大福、老铺黄金股价单日跌幅超7%,A股潮宏基一度跌停。
这场“一政激起千层浪”的变革,不仅重构了个人与企业的购金、经营成本,更将深刻影响中国黄金市场的生态格局与国际话语权。
图表9: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资料来源:财政部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增值”的部分所征收的一种税。
一个精炼的比喻:可以想象成“雁过拔毛”。一只大雁(商品)从A地飞到B地再到C地(生产、批发、零售),每经过一个地方,它因为运输而变得更肥(产生了增值)。
增值税就是对它“变肥的那部分体重”征税,而不是对它的全部体重重复征税。
增值税征税机制的核心在于 “环环征收,税不重征” ,最终的所有税款由最后一个环节的消费者承担。
增值税的设计逻辑是「企业先替税务局收税,再统一交给国家」,商家标价时会把“商品价格+增值税”合并成一个数,所以看不到具体增值税税额。所以不是个人消费时,不征收增值税,而是不到具体的增值税额。
图表10:中美增值税对比

资料来源:自主整理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是同一笔增值税的一体两面,于卖方而言是销项税,于买方而言是进项税
销项税额:企业“卖东西时向买家收的税”(相当于替税务局代收的钱)
例:黄金首饰店卖一条金项链,售价10500元(含消费税500元),增值税税率13%,则销项税额=(10500-500)×13%=1300元(增值税计税基础不含消费税)
进项税额:企业“买东西时向卖家付的税”(相当于提前垫付的钱,可向税务局抵扣)
例:首饰店向黄金加工厂买金料,支付8000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则进项税额=8000×13%=1040元
应纳税额:企业实际要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垫付的钱可抵扣,避免重复缴税)
上述案例中,应纳税额=1300-1040=260元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企业的“抵扣凭证”,买东西时拿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抵扣依据
图表11:增值税对四张报表的影响

资料来源:自主整理
图表12:即征即退与免征的区别

资料来源:自主整理
图表13: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资料来源:自主整理
(1)说明
面额是法定金质货币身为法定货币的核心象征。但其面额(例如80元)只是象征性的,远低于材质本身(5克黄金)的市场价值
(2)政策逻辑
鼓励国家发行的纪念币能够正规生产与流通
区分商品属性:政策上将具有法定货币身份的黄金制品与普通的投资性金条区别对待,承认其超越普通黄金商品的特殊地位
熊猫普制金币属于一类特殊的法定金质货币,买入方免征增值税
其他法定金质货币,买入方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抵扣
图表14:法定金质货币与普通的投资性黄金的区别

资料来源:自主整理
(1)继续场内交易也可能出库
场内交易中,黄金以标准仓单形式在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托管,多数场内交易(如黄金期货投机、黄金ETF申赎等)属于非实物交割的电子化交易,确实无需出库。但如果场内交易涉及实物交割环节,即便后续仍用于场内相关的投资等用途,也需办理出库手续;若此类出库后的黄金再次进入场内交易,重新存入交割仓库即可,并非出库就脱离场内体系。
(2)出库并非只为进行场外交易
黄金出库的核心原因是投资者需要实际掌控实物黄金,场外交易只是用途之一,还有诸多与场外交易无关的出库场景:
投资用途:比如会员单位或客户从交易所提取的高纯度金条自行保管,作为长期投资资产,并不用于交易
非投资用途:像珠宝企业作为会员单位,从交易所提取黄金后用于首饰加工,工业企业提取黄金用于电子元件制造
第一步:明确是否发生实物交割
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按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或客户开具结算发票,无需缴纳增值税(无论是何用途)
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才考虑第二步
第二步:先明确买入方是会员单位还是客户 [切入点]
[研究弯路]直接考虑购买用途,忽略买入方的身份
旧政策:会员单位/客户享受即征即退优惠,链条上非会员单位/非客户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税
新政策:场外交易时,链条上非会员单位/非客户须足额缴纳增值税,无法获得免税效果优惠
第三步:考虑其购买用途
一、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政策:
提问:
通过上金所、上期所交易标准黄金,并且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一定是场内交易。那“发生实物交割出库”一定是为了之后进行场外交易吗?
不一定,有可能只是场内交易涉及实物交割环节,出库后的黄金若需要再次进入场内进行交易,重新存入交割仓库即可,并非出库就脱离场内体系
解读:
大多数交易由卖出方向买入方征收增值税,并上交给税务局,但黄金在场内交易时,对买入方会产生免税的效果。
由此可知,政策新规鼓励场内交易,无论是否发生实物交割(发生实物交割后依旧可以重新入库,重回场内交易),只要会员单位或客户不进行场外交易,就不会触发黄金税收新规。
二、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用于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易所应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发票左上角应带有“会员单位投资性黄金”的字样。
(二)买入方会员单位在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前,应在向交易所提交的出库单上注明购入标准黄金的用途为投资性用途。
(三)买入方会员单位凭交易所开具的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投资性黄金”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四)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除外)并销售的,应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读:
论购买方是什么用途,都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因为已明确是投资性用途,所以销售的产品只能是投资性用途
(为什么没有非投资性用途的黄金产品,因为明确说了买入方购买黄金的用途是投资性)
不提倡场外市场炒作投资性黄金的行为
虽未明说,但第四条属于场外交易适用条例
依据1:场内交易免税,但第四条购买方只能获得普通发票,无法抵减增值税进项税额
依据2:承接第(二)条,理应是出库后进行销售,但场内交易需要黄金再次入库,才能重回场内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生产销售法定金质货币的(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熊猫普制金币除外),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地位:熊猫普制金币、美国鹰洋金币、加拿大枫叶金币、澳大利亚袋鼠金币、南非克鲁格金币并称世界五大投资金币。
对比:其他法定金质货币的高昂溢价主要来自工艺、品牌和稀缺性,而非黄金原料本身,因此在税收上被视为一般商品。
图表15:熊猫普制金币与熊猫精制金币的区别

资料来源:自主整理
政策深意:
与国际惯例接轨:全球主要的投资金币(如鹰洋、枫叶)在其本国市场基本都是免增值税的。中国的这一政策旨在提升熊猫金币的国际竞争力,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人民币国际化战略。
落实“藏金于民”战略:为国内民众提供了一个权威、规范、低成本的实物黄金投资渠道。在国家外汇储备之外,鼓励民间的黄金储备,有助于提升整个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
形成税收政策的“标杆”:清晰地表明了政策鼓励的方向——标准化、证券化、服务于大众投资的黄金产品。
图表16:熊猫普制货币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三、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易所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发票左上角应带有“会员单位非投资性黄金”的字样。
(二)买入方会员单位在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前,应在向交易所提交的出库单中注明购入标准黄金的用途为非投资性用途。
(三)买入方会员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以凭交易所开具的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非投资性黄金”字样的普通发票,按照11号公告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四)买入方会员单位将上述标准黄金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并销售的,可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读:
可以开具专票,专票可以抵税,可就意味着可以开,也可以不开,但出于促进流通的考虑,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非投资用途的会员单位的7%新增税负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毕竟之前是免税
出库后的非投资性用途的黄金可以重新入库进行场内交易,此时其转变为投资性用途,免税/即征即退的链条又能继续传递了。
四、客户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不区分投资性还是非投资性用途
(一)交易所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客户开具普通发票,发票左上角应带有“客户标准黄金”的字样。
(二)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以凭交易所开具的左上角带有“客户标准黄金”字样的普通发票,按照11号公告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客户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后销售的,可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公告所称会员单位,是指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注册登记的会员。上海期货交易所适用有关会员单位政策的范围同上。
本公告所称客户,是指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登记备案的客户。上海期货交易所除上述会员单位范围外的交易主体,适用本公告有关客户的政策。
六、本公告所称标准黄金,是指牌号与规格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黄金原料:
牌号:AU99.99,AU99.95,AU99.9,AU99.5;
规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
七、本公告所称投资性用途,包括直接销售,以及加工生产含金量99.5%及以上的金条、金块、金锭、金片或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非投资性用途,是指用于投资性用途以外的情形。
八、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后实际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在用途改变前向交易所报告用途改变信息。会员单位应当自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取得交易所开具相应发票当月起6个月内提出用途改变申请,且仅允许申请改变用途一次;超过6个月的,交易所不得为其重新开具发票。具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由投资性用途改为非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由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应向购入方会员单位全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重新全额开具普通发票,已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无需退还;会员单位应将已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并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由非投资性用途改为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应向购入方会员单位全额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并重新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员单位应将已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并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作进项税额抵扣。
九、本公告实施前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并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标准黄金,在本公告实施后,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后销售的,应视同销售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员单位需要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交易所由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应向会员单位全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重新全额开具普通发票,已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无需退还;会员单位应将已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并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手续费、仓储费等费用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并申请实物交割出库的,应向交易所如实申报购入标准黄金的用途,并如实记录购入标准黄金的实际用途、耗用数量等信息。
十一、会员单位未在用途改变前向交易所报告用途改变信息,以及未按照本公告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首次发现的,自发现次月起3个月内,该会员单位通过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由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改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暂停向该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再次及后续又发现的,自发现次月起6个月内,该会员单位通过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由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改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暂停向该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
会员单位或客户发生利用黄金税收政策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自处罚决定书作出的次月起,通过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由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改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
十二、通过交易所交易黄金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十三、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时间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时间为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二、四、五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11月从上海黄金交易所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投资性黄金”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专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另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非投资性黄金”字样的免税普通发票一张,普票注明金额11.3万元。在2025年12月申报期申报增值税时,A公司应当如何填写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A公司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投资性黄金”字样的专票,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后,填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份数1份,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
另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非投资性黄金”字样的免税普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6%=11.3万元×6%=6780元,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后,填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第8b栏“其他”,份数1份、金额11.3万元、税额6780元。
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11月从上海期货交易所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客户标准黄金”字样的免税普通发票一张,普票注明金额50万元。在2025年12月申报期申报增值税时,B公司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B公司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客户标准黄金”字样的免税普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6%=50万元×6%=3万元,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后,填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第8b栏“其他”,份数1份、金额50万元、税额3万元。
图表17:新旧黄金税收政策下非投资用途的企业应纳税额对比(万元,增值税率13%)

资料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自行测算
图表18:新旧黄金税收政策下非投资用途的企业应纳税额对比(续表)

资料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自行测算
会员单位从场内购买黄金并将其在场外销售给下游时,对增值税抵扣链条存在阻断机制。
为什么要阻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举个极端例子(新政前的漏洞):
1. 企业A从交易所买100万投资金条(含13万增值税,拿到专票可抵扣);
2. 企业A把金条“卖”给关联企业B,开专票(B拿到专票也能抵扣);
3. 企业B再把金条“卖”回给企业A,又开专票(A又能抵扣);
4. 金条根本没动过(空转),但两家企业反复开票、反复抵扣,甚至通过虚构交易套取国家退税,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比如2025年曝光的“流金1号”案,涉案金额245亿,逃税超15亿)。
所以新政阻断抵扣链条,不让企业通过反复倒手投资黄金、虚开发票来骗税,保住国家税收,让市场更规范。
为什么能阻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当会员单位把这批黄金再卖给下游时,新政强制要求“只能开普通发票,不能开专票”。下游拿到普通发票,没法抵扣进项税——相当于抵扣链条从“会员单位→下游”这一环断了。
下游企业/个人买完黄金后,就算想再倒手卖给别人,也拿不到专票,没法抵扣;
靠“反复开票、反复抵扣”套利的企业,因为没了专票这个“抵扣凭证”,套利的动力便没了。
脱实向虚指的是引导资金从持有实物黄金,转向持有黄金ETF、期货等金融资产。
这不是简单的“抛弃实物”,而是通过金融工具让黄金的价值流通更加高效,同时保留实物黄金的基础价值。
为什么要引导黄金“脱实向虚”?
(1)释放沉睡的黄金资源
实物黄金:躺在保险箱或银行金库中,几乎没有流动性,无法参与经济循环
金融化黄金:可随时交易、质押、融资,成为金融市场的活水
数据:中国民间黄金储备超2万吨(约价值9.7万亿元),若仅有10%转化为金融资产,就能为市场注入近1万亿元流动性。
(2)低投资门槛,让黄金普惠大众
实物黄金的投资门槛高,一根金条约10万元,此外还有加工费和约10%的溢价。
黄金ETF的投资门槛极低,最低10元起投),管理费约0.5%/年。
可以让普通工薪族也能参与黄金投资,实现全民理财、普惠金融。
(3)提升中国在全球黄金市场的定价权
实物黄金分散在千家万户,难以形成定价合力
金融化黄金集中在交易所,交易更活跃,价格发现更高效
新政实施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交易量激增40%,人民币计价的黄金价格影响力明显提升,逐渐摆脱对国际金价的亦步亦趋。
为什么要争夺定价话语权?
(1)金融安全:掌握定价权就是握住经济命脉
定价权缺失的困境:目前全球黄金定价主要由伦敦金(美元计价)主导,中国作为全球最大黄金消费国(年消费超1000吨)和生产国,却长期处于价格接受者而非价格制定者地位
金融风险:定价权旁落使中国金融市场暴露在外部冲击下,国际金价波动通过汇率传导,加剧国内市场不稳定
战略意义:掌握定价权意味着能在国际金融博弈中拥有更大谈判筹码,增强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能力
(2)人民币国际化:黄金是货币信用的压舱石
货币锚定:黄金天然具有货币属性,是全球公认的价值尺度。上海金以人民币计价,为人民币提供硬通货级别的信用支撑
结算革命:通过黄金-人民币闭环结算,使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如大宗商品)中获得更广泛使用,避开美元卡脖子风险
储备升级:推动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构建伦敦金反映美元流动性、上海金反映人民币供需的全球双定价体系
(3)经济利益:定价权背后是巨大的真金白银
交易成本:定价中心吸引全球交易,带来手续费、清算费等可观收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产业链优势:定价权带动黄金全产业链(勘探、开采、加工、零售)向中国聚集,创造就业和经济价值
企业利润:国内黄金企业可规避汇率风险,获得更稳定的利润空间,增强国际竞争力
为什么能争夺定价话语权,提升上海金地位?
(1)市场规模:体量与规模优势
消费体量:中国年黄金消费量占全球25%以上,是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买家
交易规模:上海黄金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现货黄金交易所(占全球10-15%市场份额),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全球第二大黄金期货市场
民间储备:中国民间黄金存量超2万吨(约9.7万亿元人民币),形成强大的市场底盘
(2)政策支持:国家战略为上海金保驾护航
税收杠杆:2025年11月实施的黄金税收新政明确对交易所内交易(上金所、上期所)提供增值税优惠,引导交易向场内集中,增加上海金交易量和影响力
基础设施:在香港、沙特等地建立国际交割仓库,构建覆盖全球的离岸黄金交割网络,使国际投资者可直接参与上海金交易
制度创新:推出标准合约、集中定价机制,建立与国际接轨但具有中国特色的交易规则
(3)国际合作:构建上海金全球朋友圈
授权网络:已授权迪拜、芝加哥等国际交易所使用上海金基准价,扩大国际影响力
互联互通:与香港黄金市场建立清算、交割标准协同,形成交易—清算—仓储—交割完整闭环,实现沪港黄金市场一体化
区域突破: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上海金,吸引中东、东南亚等地区投资者参与,逐步构建亚非欧黄金定价网络
(1)税率水平的国际比较
在增值税/销售税方面,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增值税制度,目前已有45个州对黄金实施免税或大幅优惠。欧盟通过统一指令实现了投资黄金零税率,但各国标准税率在17-25%之间。日本消费税高达10%,导致了严重的市场扭曲和走私问题。中国改革后,场内交易基本实现零税率,非投资性用途可按6%抵扣,整体税负水平处于国际较低水平。
在资本利得税方面,美国对黄金征收28%的长期资本利得税,远高于其他投资资产的20%税率。中国目前对个人黄金投资暂不征收资本利得税,这在国际上属于较为优惠的政策。
(2)税制结构的国际借鉴与中国创新
在制度设计层面,中国改革借鉴了欧盟的统一框架理念。欧盟通过《欧盟黄金指令》建立了统一的投资黄金定义和税收标准,消除了成员国之间的政策差异。中国通过统一的标准黄金定义和交易所集中交易制度,超越了欧盟的简单免税模式,实现了更加精细化的管理。
在征管模式层面,中国改革借鉴了美国的分级管理经验。美国根据交易主体和交易性质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个人和企业、短期和长期投资采取差异化处理。中国的分级管理制度与此类似,但更进一步,通过客户分级体系和用途识别机制,实现了对不同类型交易的精准监管。
图表19:税率水平国际比较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政策启示与建议
第一,渐进式改革优于激进式变革。日本1973年的激进税收政策导致了市场崩溃,而中国2025年的渐进式改革通过设置2年过渡期、先试点后推广等方式,有效降低了市场冲击。建议在未来的政策调整中继续采用渐进式策略,给市场参与者充分的适应时间。
第二,差异化管理是大势所趋。从国际经验看,简单的统一税制已经无法适应黄金市场的复杂性。美国的联邦与州双重税制、欧盟的统一框架下的差异化实施、中国的用途区分管理,都体现了这一趋势。建议进一步细化分类标准,如对不同纯度、不同规格的黄金产品实行更精细的税率分级。
第三,技术创新是提升征管效率的关键。中国通过金税四期系统、发票编码管理等技术手段,建立了全球最先进的黄金税收征管体系。建议继续加大技术投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管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跨境交易、数字黄金等新型业务的监管。
图表20:税制结构国际借鉴与中国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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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心相关性
改革本质:都是“精准分类+差异化征税”的税制升级
成品油消费税:打破“全品类统一征税”的粗放模式,按“产品功能+政策目标”细分征管——如将烷基化油、混合芳烃等避税原料纳入对应税目(汽油、石脑油),对航天煤油实行“暂缓征收”的差异化政策,本质是“按用途/品类定规则”
黄金税收改革:首次明确“投资性 VS 非投资性”分类标准
共性内核:告别“一刀切”税制,通过精准分类解决“属性混淆导致的征管漏洞”,让税收规则适配行业实际业态。
政策目标:三重诉求的高度契合
图表21:成品油消费税改革与黄金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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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直接借鉴的核心经验
差异化政策设计,兼顾“规范与引导”双重目标
成品油改革的成功实践:
实行“基础税目+优惠政策”组合——对常规成品油按标准征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至2027年,既保障财政收入,又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对航天煤油暂缓征税,契合国家航空产业政策。
黄金改革的优化方向:
细化主体差异化:针对中小黄金商家合规成本上升的问题,可借鉴成品油“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简化备案流程、给予更高抵扣便利,避免“一刀切”导致的行业洗牌过快。
渐进式改革+过渡期缓冲,降低市场冲击
成品油改革的稳妥路径:
从2013年扩围税目,到2014-2015年分步提税,再到2023年细化执行口径,改革跨度超10年,给予企业适应时间;
黄金改革的借鉴意义:
现有2年过渡期(2025-2027年)可进一步细化“缓冲措施”,如对中小非会员企业设置“阶梯式税率”(第一年按9%扣除率,第二年降至6%),避免成本骤升;
图表22:截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全球主要黄金市场和产品的价格数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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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影响(1个月内):市场震荡与价格分化
改革实施首周(11月1-7日),中国黄金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价格波动:消费黄金价格大幅上涨。11月3日,各大品牌金店同步上调价格,周大福等品牌足金首饰每克普遍上涨60-70元,涨幅达到5%-6%。深圳水贝市场的变化更为剧烈,11月1日足金999价格从928元/克开始上涨,单日三次调价,最终飙升至1048元/克,创下历史新高。
投资黄金价格相对稳定但出现渠道分化。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价格在改革实施当日仅微涨0.31%至919.71元/克,显示出较强的抗跌性。然而,不同渠道的价格差异显著扩大:场内交易价格约485元/克,而金店售价则达525元/克,价差高达40元/克。部分银行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暂停了部分黄金积存业务,加剧了市场的不确定。
图表23:中国市场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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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相对温和。伦敦现货金在改革实施当日(11月1日)下跌0.86%至4001.93美元/盎司,随后在4000-4150美元/盎司区间震荡。COMEX黄金期货价格在4000-4200美元/盎司区间波动,11月11日一度突破4140美元/盎司。
图表24:国际市场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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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ETF价格表现强劲。由于黄金ETF属于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场内交易,继续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成为资金追捧的对象。黄金ETF华夏(518850)在改革实施后表现强势,11月3日收涨。上海金ETF(518600)近10个交易日内合计吸金3.71亿元。
图表25:黄金ETF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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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期影响(6个月-1年):市场适应与结构调整
基于国际税收改革经验和中国市场特点,预计6个月至1年内,黄金市场将进入适应期,价格波动趋于平缓,市场结构发生深度调整。参考印度2013年提高黄金进口关税的经验,当关税从4%提高到10%后,黄金进口量从1200吨降至800吨以下,但经过6-12个月的调整期后,市场逐步适应了新的价格水平。预计中国黄金市场在6个月后,消费端价格将在高位企稳,品牌金饰价格稳定在1200-1300元/克区间,较改革前上涨5%-8%。
投资黄金价格将回归理性,场内交易价格与国际金价接轨,保持在400-420元/克(按国际金价4100美元/盎司、汇率7.1计算)。场外交易价格因税负差异,将维持比场内价格高30-50元/克的溢价水平。
税收改革将推动黄金产业链的重新配置。上游矿产企业基本不受影响,因为其自产黄金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中游加工企业将出现分化:会员单位凭借税收优势扩大市场份额,非会员企业面临成本压力,部分企业可能退出市场或寻求与会员单位合作。下游零售企业将加速整合,预计市场集中度将显著提高。
交易量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预计实物黄金交易量将下降20%-30%,但黄金ETF、期货等标准化产品交易量将增长50%以上。
(3)长期影响(3年及以上):市场生态重塑与价格机制完善
市场生态系统的深度重塑。预计3年后,中国黄金市场将形成场内为主、场外为辅的交易格局。场内交易占比将从目前的约60%提升至80%以上,场外交易主要服务于特定需求。交易所将成为黄金定价的核心,上海金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市场参与者结构将更加专业化和机构化。大型黄金企业、金融机构将成为市场主导力量,中小企业通过联盟或合作方式参与市场。个人投资者主要通过黄金ETF、积存金等标准化产品参与投资,直接购买实物黄金的比例下降至20%以下。
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完善。税收改革将推动黄金价格发现机制的完善。场内交易的集中化和透明化将提高价格发现效率,上海金价格将更好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预计人民币计价黄金的国际定价权将显著提升,在全球黄金定价体系中的话语权从目前的约15%提升至25%以上。
金融创新产品大量涌现。税收改革将促进黄金金融创新。预计将出现更多与黄金相关的金融产品,如黄金期权、黄金掉期、黄金结构化产品等。这些产品将丰富投资选择,提高市场流动性。
数字黄金、黄金代币等新型产品也将快速发展。参考国际经验,数字黄金在印度被视为与实物黄金相同的税收待遇,在中国也需要明确相关税收政策。预计监管部门将出台相应政策,规范新型黄金产品的发展。
国际合作与竞争格局变化。中国黄金市场的规范化将提升国际合作水平。预计将与更多国家建立黄金交易合作机制,推动跨境黄金交易的便利化。同时,中国黄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增强,在全球黄金产业链中的地位提升。
(1)中国市场:改革实施地的价格传导机制
实体黄金价格传导机制呈现分层特征。对于投资性实体黄金,由于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其价格主要受国际金价和汇率影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标准金条价格与国际金价基本接轨,11月24日AU99.99价格为911元/克,按当日汇率7.1计算,约合4080美元/盎司,与国际金价基本一致。
对于消费性实体黄金,税收改革前,企业采购黄金可按13%抵扣进项税;改革后,非投资性用途只能按6%抵扣,税负增加约7%。这一成本增加通过以下路径传导至终端价格:
成本加成传导:根据测算,税负成本增加约7%,考虑到黄金饰品的高单价,终端价格上涨60-70元/克,涨幅约5%-6%。
市场结构传导:税收改革加剧了市场竞争,大型品牌企业凭借规模优势和议价能力,能够部分消化成本上涨;中小企业则被迫提价或退出市场。深圳水贝市场的变化最为典型,部分小型批发商因无法享受交易所优惠,出现不开票低价模式消失的情况。
预期传导:消费者对金价上涨的预期加速了价格上涨。改革消息公布后,部分消费者担心价格继续上涨,提前购买,短期内推高了市场需求和价格。
黄金ETF价格传导机制相对简单直接。由于黄金ETF属于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场内交易,继续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其价格主要受标的黄金价格和市场供需影响。改革实施后,黄金ETF成为资金追捧的对象,价格表现强劲,成交量显著增加。
黄金衍生品价格传导机制主要通过期货市场实现。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与国际金价高度联动,同时受到国内供需和政策影响。改革实施后,由于鼓励场内交易,期货市场活跃度提升,价格发现功能增强。
图表26:中国黄金ETF在十月出现显著需求
资料来源:世界黄金理事会
(2)美国市场:国际定价中心的反应与联动
COMEX黄金期货价格保持稳定。中国税收改革对COMEX金价的直接影响有限,价格在4000-4200美元/盎司区间波动,与国际金价走势一致。然而,中国税收改革通过以下机制对COMEX市场产生间接影响:
需求结构调整: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黄金消费国,税收改革可能影响中国的黄金需求结构。如果中国实物黄金需求下降,可能对全球金价产生下行压力;但如果投资需求增加,则可能支撑金价。
资金流向变化:中国投资者可能增加对国际黄金产品的需求,特别是通过QDII等渠道投资美国黄金ETF,这将增加COMEX市场的资金流入。
定价权竞争:中国税收改革旨在提升上海金的国际影响力,这可能对COMEX的定价权产生长期挑战。预计未来5年内,COMEX在中国黄金定价中的影响力将从目前的约40%下降至30%左右。
美国黄金ETF表现强劲。SPDR Gold Trust(GLD)作为全球最大的黄金ETF,其价格在改革后保持稳定增长。11月21日,GLD收盘价374.27美元,资产规模达1362.27亿美元。GLD的强劲表现主要得益于:中国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对国际黄金ETF的配置;全球投资者对黄金的配置需求增加;美国市场的避险需求上升。
金矿股价格波动加大。美国金矿股价格与金价高度相关,但波动性更大。主要金矿股如Newmont(NEM)、Barrick Gold(GOLD)等在金价上涨时涨幅超过金价,在金价下跌时跌幅也更大。
中国税收改革对美国金矿股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渠道:中国需求变化影响全球金价,进而影响矿企盈利;中国黄金市场的规范化可能增加对高品质黄金的需求,有利于大型矿企;人民币计价黄金的发展可能改变全球黄金贸易格局。
(3)欧洲市场:传统交易中心的联动效应
欧洲市场,特别是伦敦,作为传统的国际黄金交易中心,其对中国税收改革的反应体现了成熟市场的特征。
伦敦金价格保持稳定。伦敦现货金是全球黄金定价的另一重要基准,其价格与COMEX黄金期货价格高度联动。中国税收改革对伦敦金价格的直接影响有限,价格在4000-4150美元/盎司区间波动。
伦敦金市场的优势在于其悠久的历史、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成熟的交易机制。中国税收改革可能促进伦敦与上海之间的合作,推动上海金与伦敦金的价格联动,形成更加完善的全球定价体系。
欧洲黄金ETF价格稳定。欧洲黄金ETF(ETFSPhysicalGold)价格在370-406美元区间波动,11月17日报381.83美元。欧洲投资者对中国税收改革的反应相对平静,主要通过专业分析评估长期影响。
欧洲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欧洲大型金融机构如巴克莱、汇丰等在中国黄金市场有重要业务布局。税收改革将影响其业务模式,预计这些机构将:加强与中国交易所的合作,参与上海金定价;开发更多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黄金产品;提升在华业务的合规水平。
黄金消费品价格长期将如何变化?上升OR下降?
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研究总监李钢表示,如果增值税开票成本上升,企业可能会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金饰品等商品的价格可能会受到影响。
品牌金店零售端黄金价格= 基准金价 + 综合溢价
图表27:机构金价预测

资料来源:自主整理
(1)水贝黄金的定义
水贝黄金不是一个品牌,而是指聚集在深圳市罗湖区水贝-布心片区的全国最大、最集中的黄金珠宝产业链。它是一个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批发交易、展览展示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生态圈。
(2)核心特征与运作模式
商业模式:“批发为主,零售为辅”的柜台经济
零售业务“按克计价+工费”是水贝与品牌金店最本质的区别。价格紧密挂钩国际金价,透明度极高。品牌金店的价格包含了高额的品牌溢价、营销成本和工艺费,折算下来每克金价远高于实时金价。
价格形成机制:“上海金基准价 + 升水/贴水”
基准:上海黄金交易所的AU99.99的现货价格。
调整:根据市场的供需、资金的松紧,在水贝本地形成微小的“升水”(略高于基准价)或“贴水”(略低于基准价)。
结论:水贝是中国黄金现货价格的“风向标”和“晴雨表”,反映了最真实的民间黄金供需状况。
(3)与税收新政的关联
水贝市场的大部分交易,属于典型的“场外交易”。
新政下的税收处境
水贝的交易商需要承担13%的增值税(假设适用此税率),且无法享受场内交易的“即征即退”或“免征”政策。
水贝市场存在大量现金交易和不规范的开票行为,使其成为税收新政意图规范和监管的重点区域。
应对与挑战
合规化压力:新政倒逼水贝交易走向合规化,规范财务和发票管理。
成本优势的侵蚀:规范的税收管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水贝的交易成本,削弱其相对于品牌渠道的价格优势。
与场内市场的博弈:新政旨在将更多的黄金交易引导至规范、透明的场内市场。水贝作为强大的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形成了一种互补又竞争的关系。
(4)总结
水贝黄金是中国黄金市场“双轨制”的缩影:一轨是以上金所为代表的、国家主导的、标准化的金融市场;另一轨是以水贝为代表的、市场自发的、非标化的实体产业群。两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完整的黄金市场体系。
个人观点:
水贝黄金一定会被保留
品牌金店零售端黄金价格=基准金价+综合溢价。场内市场控制得了金价,但限制不了溢价,如果没有水贝黄金市场,则品牌金店缺乏竞争对手,会形成寡头垄断,容易形成统一的价格联盟,使得黄金消费品的价格居高不下,因此一定会保留水贝黄金这一零售端竞争者。能控制基准金价,但无法阻拦品牌金店在加工费等综合溢价方面加价。
相比于涨价的经营策略,零售端更应该降价。
黄金价格未来定会有所降低,因为这是本次黄金税收新规的根本目的之一(由交易所更好地控制国内黄金价格),黄金饰品现货的成本≠黄金现货的现行市价(前者大概率低于后者),而是之前的价格,现在降价处理(参考水贝黄金贴水出售)黄金消费品的库存,既可以提升知名度和好感度,也依旧有利可图,与零售端涨价劝退消费者相比,或许能获得更多利润。
图表28:黄金零售端对比

资料来源:自主整理
万喆(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新政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在于建立了以用途为导向的税收分类体系。投资性黄金在交易所内交易继续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即征即退优惠,而非投资性黄金则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无法通过交易所渠道获得税收优惠。这一设计的政策意图深远而明晰。从规范市场和完善税制的角度看,通过精细划分税收标准,能够有效堵塞税收漏洞,确保财政收入。新政要求交易所对实物交割出库的黄金用途进行严格审核,正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虚假申报套取税收优惠。同时,政策通过对投资性黄金的税收倾斜,鼓励长期持有实物黄金,抑制高频交易和短期套利行为。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改革有助于提升我国黄金市场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强化交易所的税收优势,吸引更多黄金交易向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集中,推动人民币计价的黄金基准价格形成,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曾刚(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综合来看,新政强化了黄金ETF作为“类现货”工具的地位,其低成本、高流动性、税收透明的组合优势在各类产品中最为突出。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小额配置选ETF,大额长期持有可考虑实物金条加银行保管箱,而纸黄金的战略价值正在被边缘化。这轮税收新政的核心价值不在于直接减税幅度,而在于制度确定性的建立。它消除了市场参与者的合规顾虑,打通了黄金从原料到金融产品的增值税链条,为中国黄金市场从“贸易集散地”向“定价中心”升级奠定了基础设施。但政策红利的释放需要时间,且依赖于后续配套改革——汇率形成机制、资本账户开放、衍生品创新等深层次议题,才是决定中国能否真正跻身全球黄金市场第一梯队的关键变量。
盘和林(知名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此次的核心调整主要是在黄金实物交割时,将投资金和首饰金进行区分,投资金开增值税发票即征即退,虽然没有增值税,但不能改变用途,只能作为投资保存,而首饰金开6%增值税,会员单位下游出售的时候缴纳13%增值税,所以产生增值税抵扣差额,从而增加成本。而零售商会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所以导致实物黄金首饰价格相对上涨,但实物黄金的主要影响因素仍是金价。
张永涛(中国黄金协会党委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若两万元首饰被拆分为两单交易,政策初衷将完全落空。与其耗费行政资源堵漏洞,不如彻底取消黄金消费税。战略属性上,从黄金独特的增值保值特性以及其藏金于民的重要功能来看,黄金在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在全球政局动荡、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黄金作为避险资产的战略价值更加凸显;黄金具有保值功能,藏金于民利于应对全球经济波动;消费拉动上,降低黄金首饰的成本,无疑能够增强消费者的购买动力,促使他们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这一具有保值增值潜力的资产中;税负公平上,随着黄金价格的持续上涨,5%消费税也水涨船高。在黄金价格较低时,消费税数额或许并不显眼,但如今黄金已逐渐成为一种重资产,消费税的负担也随之加重......免税并非单纯让利,而是让黄金回归其本源属性。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实惠,也是顺应黄金市场发展趋势、促进黄金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