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凯:世界级增长极建设呼唤人才自由流动与高效聚集

作者:姚凯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上海高校智库+收藏本文

姚凯教授

复旦大学全球科创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导言

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加速推进了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增长极战略的步伐。增长极建设是区域产业发展不断极化,进而形成强大“势能”,并向周边区域扩散形成辐射效应的动态过程。依托人才集聚与产业集聚之间的共生关系,人才集聚也应遵循产业集聚“极化-扩散”的基本规律。未来长三角应遵循人才集聚规律,以人才自由流动为主线,重点从长三角海外人才协同引进、高层次人才跨区域流动和配置、人才质量标准管理等方面形成突破。


01

人才一体化的结构配置、顶层设计与保障机制

目前,长三角区域在人才集聚方面与国内其他主要城市群相比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与打造世界级经济增长极的宏伟战略目标相比,长三角区域人才自由流动和集聚中还存在着值得关注的改进空间。


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引进需要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配置。具体表现为:其一,人才总量国际化程度有待加强,与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等全球城市相比,对外籍人才吸引力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在科技创新人才方面,海外留学(包括访问学者)或工作的经历也相对欠缺。其二,实现区域内部人才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在全国范围内的竞争优势;其三,人才引进的协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目前从人才类别看,长三角各地的人才引进计划较多偏重国际高端人才、国内高层次人才,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将人才引进与产业发展阶段和特点相匹配,从而精准引进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操作等人才。同时各地之间存在一定同质化竞争现象,需要更加完善的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


加强人才跨区域流动管理的顶层设计。其一,尽管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但区域间的人才竞争与人才合作并存,与邻为伴的良好氛围仍然迫切地需要能够统筹长三角跨区域人才自由流动和治理工作的权威机构有力地推进三省一市人才行动。其二,在人才治理实践方面,需从人才协同引进高层次人才跨区域共享人才支撑评定等关键操作领域建立顶层管理机制,切实推动长三角世界增长极建设目标落地实施。其三,加强一体化支持平台运行机制设计,建立统一的人才质量认证标准、职称评价、和高效的人力资源交易(含结算)平台。


完善人才跨区域流动的一体化保障机制建设。在区域内探索人事、社保、教育乃至医疗服务体系一体化的方式,满足人才自由流动下相关待遇和福利的保障,提升人才配置效率。


02

改善资源配置,推进分类评价,促进政策协同

长三角一体化升级为国家战略,人才作为支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其优先性不言而喻。建议长三角发展领导小组在整合现有公共服务一体化、生态绿色发展一体化和现有其他发展决策与规划的职能基础上,着重统筹和强化长三角人才一体化战略决策和规划职能。建立多层次的长三角人才一体化战略决策、协商议事和行政管理组织体系,具体统筹协商、推进和实施长三角人才一体化规划、统一的人才市场标准制定、统一的人才标准制定、海外人才协同引进、国内人才跨区域共享等主要职能。


推进一体化人才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借助人才大数据技术,按学科、专业分类建立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青年潜力人才等多种类别的长三角区域人才大数据库,满足区域内各用人单位分析人才供给、搜寻候选人才、科学配置人才和打印人才服务咨询报告等提供一站式人才咨询服务。同时,立足全球构建人才信息获取机制,兼顾国际人才信息采集、处理和高级别安全保护机制与人才查询服务程序,保证人才数据权的主动性。以人才素质潜能大数据、行为过程大数据和业绩大数据三个维度构建质量动态评价指标体系,7×24小时动态抓取人才大数据,分级和动态评定系统内人才指标水平,为人才使用主体动态检索和科学配置人才提供科学依据。实施长三角人才服务绿卡和人才引进时配套的政府人才待遇补贴制度。统一开展长三角三省一市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技能资格证书等资质评定并建立统一的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将评定结果与人才绿卡发放等级相对应。


编制长三角海外人才发展规划,以产业布局和人才待遇引导人才协同引进工作。综合考量和衔接不同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部门零碎的海外人才吸引计划,在横向上按学科、产业分类等标准布局人才,纵向上按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人才类别分别预测人才需求。以产业梯次开发和空间错位布局来调整人才的流向,对长三角各区域人才类型与层次进行错位选用与配置,使用产业布局、投资导向、政策引导等方式,坚持“差异竞争、错位发展、承接辐射”为着力点,提升人才集聚正效应。以“中国·长三角”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吸引人才。组建海外引才经验丰富的“中国·长三角”推广团队,借助于网络宣传手段,深入各国高校、重点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长三角城市群品牌推广及人才推介活动。立足于2035年长三角协同创新远景,努力推进区域内多种人才引进政策协调配合的局面,在移民政策改革实质性突破、高层次人才市场化引进政策获得较大进步、留学生吸引政策集聚留学生的效果突出、跨国公司高层次海外人才集聚等方面取得协同配合的综合效应。


03

坚持高层次人才跨区域流动的市场化改革

重点明确政府、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用人主体单位的各类人才遵循市场化聘用原则,减少对高层次人才跨区域流动的限制


推动人才市场化资助引进,在大数据系统辅助下开展人才供给与需求匹配分析,并做出市场化的人才引进决策。政府作为人才管理机构,以专项补贴的方式支持人才跨区域流动,提升人才科研活力和人才使用主体的科研经费管理灵活性。


建立区域内人才引进和发展共同基金,明确不同人才类型的基金使用用途,如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长三角高端人才跨区域市场化流动、长三角区域内扶贫人才工程等。尝试建立长三角一体化风险基金和担保机构,扶助高科技产业与新经济的发展。


注:本文为上海高校智库供上海学习平台原创专稿。供稿单位:复旦发展研究院,作者系复旦大学全球科创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国际人才集聚及中国对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