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青:“美丽主义”下的中国新型城镇化:战略与政策

作者:李志青 发布时间:2016-03-24 来源: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收藏本文

 

2013-03-06 10:46:24


一、新型城镇化面临“美丽主义”诉求

新型城镇化是中国在未来10年战略机遇期内的既定发展战略,除却其他的问题之外,要确保这一轮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的成功,必须正视和解决日益紧张的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间矛盾,在人口资源约束条件既定的前提下,环境问题及其解决是短期内城镇化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体现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发展的“美丽中国”建设不仅关涉到城镇化本身的质量与健康,更是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及长期竞争力有莫大关系,新型城镇化过程回应和满足内生于当下社会的“美丽主义”诉求已属万分紧迫。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

1.发展的环境红利逐渐消失,环境污染及事件进入爆发期;

世界范围内,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曾不同程度经历过大规模环境污染的阶段,期间他们或多或少地通过享受体现为环境承载力的本土或外部环境红利来获得经济增长成果,事实证明未能充分利用环境红利或彻底丧失环境红利的国家都无法获得较强的竞争力。中国的发展也无能例外,随着工业化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进一步深入,环境污染进一步扩散与加剧,中国国内可资利用的环境红利越来越有限,并在加速衰减,环境承载能力的下滑还使得环境污染及事件进入爆发期,阻断并扭转这一趋势已是当务之急;

2.环境信息更加透明公开,环境保护意愿大幅提高,社会共识已然形成;

在全球化与信息化发展的影响下,环境知识及信息在全社会和国内外都更加普及和通透,在此基础上,社会公众对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也持更为理性和务实的态度,环境质量已经成为社会幸福感和满意度以及凝聚力的重要来源。总体上,在现有的经济发展阶段,社会的环境保护诉求及能力都较之前有大幅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在环保上的共识性已然形成,这是新型城镇化过程无法回避的一个基本事实和民意基础;

3.世界范围的环境保护运动继续推进,环境价值冲击效应开始显现;

新型城镇化不可回避的另一个事实是“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在主客观上都具有普遍价值和意义的理念继续在全球发酵,如果说上一轮环境保护主义运动的重点仅在于发达国家自身,具有很大的本土和局部性,那么,这一轮新的环境保护主义运动的焦点或对象就是中印等发展中国家,这扩大了环境保护的适用范围,从而使其变得更具世界性和普遍性。就此而言,中国已经没有空间和余地来通过转移等手段来进行规避和拖延,事实上,改善自身所处环境的迫切需要已经使得“美丽主义”内生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发展诉求。

二、新型城镇化的“美丽主义”战略支撑

在以上背景下,中国新型城镇化必须走出一条既能拉动经济增长,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又能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并有效保护环境和提升生活品质的道路,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们并没有现成的道路可以选择,西方“先污染,再治理,后转移,促发展”的方法在当下的中国已经行不通,而同时,我们却又正在经历着类似的发展阶段,面临相同的挑战,对此,唯有形成新的发展观,从根本上调整发展战略,通过体现为“美化,优化和绿化”的“美丽主义”战略来同步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发展和环境两大主题,实现长治久安。

1.“美化”:“美丽主义”发展观

工业革命伊始以来,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理论和指导思想大致沿着从“重要素”(比如早期的“重商主义”,“重农主义”)到“重效率”(比如“市场原教旨主义”,“新古典经济学”等)再到“重制度(或结构)”(比如“马克思主义”,“制度学派”等)的路径演变。而由此呈现出来的发展观有两大特征,其一,主要服务于西方发达国家自身的发展,其二,资源环境上的约束性相对有限,其中前者又决定了后者。这样的发展观意味着,先前的这些发展理论与理念一旦应用到全球范围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就会在第二点上面临更大的约束性,即资源环境容量将无力承载更大范围和更高水平的发展。为此,真正着眼于解决当前全球共同发展的理论应继续演进,那就是“重美丽”,“重美丽”的实质在于将发展的重点由物质增长转变为物质与环境的平衡增长,尤其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在主客观上的统一性,让物质增长最终落实到人们的体验和观感上,“重美主义”或“美丽主义”有必要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战略指导思想。

2.“优化”:转变资源配置方式,优化资源配置;

具体而言,“美丽主义”发展观下的城镇化道路重在根据公众的环境价值和利益取向变化来调整资源配置方法,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作为总消费的构成,各种环境的质量对于个体而言其实都是有价值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里,人们会对环境价值的重要性做出相应的评估。一般而言,发展水平较低时,环境价值估值及其消费占比较低,而发展水平较高时,环境价值的估值及其消费占比也会比较高。“美丽主义”下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必须正视环境质量在微观上的这一价值性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利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提高资源对于环境保护的投入程度,优先解决各种与环境质量有直接和间接关联的生计和民生部门,包括影响空气,水,土壤等环境构成的各种工业,能源,交通及建筑等领域。

3.“绿化”:推动形成新的绿色竞争力;

    倡导“美丽主义”发展观和转变资源配置导向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城镇的“绿化”发展来提升竞争力,最后催生绿色竞争力,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史上,竞争力的比拼曾经体现为“金银”和“货币”的财富多寡,也曾体现为“技术”和“制度”的能力高低,而今,在资源环境的极大约束下,最具竞争力的国家不一定需要占有最多资源或拥有最先进技术,而在于采取最集约的发展方式,也就是利用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大的产出,国家发展如此,城镇化过程也一样,如只有增长的扩张,而无环境的内敛,城镇终将失去其吸引力和竞争力。绿色竞争力体现于新一轮城镇化过程的重点在于充分整合多元的经济和金融工具,提高资源环境生产效率,打造美丽城镇。

三、落实“美丽主义”的新型城镇化政策

“美丽主义”发展观具体落实到新型城镇化过程有如下三大政策要点:

1.战略要点:承认环境价值客观性及正确判断其背后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演变;

出于环境价值和相关利益的客观存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社会经济结构将出现新的变化,全社会将更加注重环境效率和环境公平正义,并进而波及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以及社会分配等各个领域,唯有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判断,才能真正解决环境问题,并继续维持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环境红利;

2.制度要点:全民参与,完善治理结构和顶层设计;

旨在扩大知情权的环境信息披露是当前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重点,在此之后,进一步承认和明确公众在环境上的相关权利,特别是增进和维护公众对环境治理的参与权和选择权,实则有利于通过全民动员和科学的顶层设计来提高环境污染的社会成本,在全社会范围内推行更为合理的环保制度,更可以有效减少各种环境侵权事件的发生,并在最大限度上降低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污染风险,增进社会总体福利。

3.实体要点:合理安排城镇能源与交通发展以及推进绿色金融创新;

在“美丽主义”与城镇化结合的具体政策上可以分为五个方面,其一,“以外促内”,以非城镇地区的“美丽建设”为新一轮城镇化创造有利条件,包括释放出更多的空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平衡生态,美化自然,这些都将在根本上有效地提升城镇赖以生存的生产力源泉,为城镇的后续扩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其二,“分合有序”,以“分布式”的能源供应与“集中式”的公共交通来降低城市的能源与交通负荷,应对新型城镇化过程的资源环境挑战;其三,“细节治理”,新型城镇化要让环境治理真正落地,有必要深入分析并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各种瓶颈问题,即从最贴近居民生活的细节领域出发来提高环境资源的利用效率;其四,“金融助力”,新型城镇化必须提高对金融工具的驾驭能力,尤其有必要推进微小型的绿色金融创新,让更多的金融经济资源服务于城镇的美丽主义建设。其五,“宣教护航”,加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有关“美丽主义”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重新树立对自然和资源环境的尊重,是全社会真正赢得“美丽”发展成功的重要保障。

综合以上,以“美丽主义”为指导,建设新型城镇,其关键在于正视环境价值诉求,延续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红利,提升国家竞争力,保障中华永续发展。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