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成因复杂,媒体报道宜慎贴标签——“网暴困境与多元共治”圆桌讨论会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1 来源:复旦大学转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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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生态,7月27日,复旦发展研究院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举办“网暴困境与多元共治”圆桌讨论会。与会专家认为,网络暴力具有规模性、聚集性、微暴力等特征,是由社会、技术、媒介、网民等多重原因导致的社会失范现象。网络暴力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面临诸多难点。在报道传播中,应当避免网络暴力概念的泛化和滥用,不能随意将争议事件与网络暴力关联。网暴治理需要政府部门、平台企业、媒体机构、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构建清朗的网络内容生态环境。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志安主持会议并致辞。张志安指出,网暴治理既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现实情况是,网络暴力概念界定面临困难,成因也相对复杂。“我们把大家邀请到一起,希望从不同学科和不同视角共同探讨网暴的复杂成因与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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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张志安


在网络暴力的平台治理实践中,如何进行责任分配、应该考虑哪些现状、如何开展测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分享了课题组于本月发布的《互联网平台网络暴力治理机制构建与测评报告》。报告对互联网平台的网络暴力治理设计了指标体系,分为前端服务、后端技术、秩序生成维护和未成年人保护,并对选取的7家平台进行了初步测评。测评发现,我国头部互联网平台对网暴治理有责任承担意识,网暴治理举措已经覆盖了前端服务、后端技术、秩序生成与维持、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基本功能已经具备,部分治理措施的技术应用和治理实效达到了相当水准。在评估中,得分比较靠前的像抖音平台,整体得分比较均衡比较高,尤其是抖音平台在网络暴力治理专门岗位与部门权限设置、投诉机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网络暴力防治宣传、平台网暴规则触达等指标得分较高,在行业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刘晓春指出,“在具体实践中,应当避免网络暴力概念的泛化和滥用。部分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未核实基本事实的情况下,直接将事件前因后果与网暴强行关联,形成了以“假网暴”催生真网暴的现象,消费了公众情绪,也加大了网暴治理难度。”网络暴力受社会环境、技术环境、媒介环境与用户素养等多重因素影响,责任应由多方共同分担,并进行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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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刘晓春


据抖音安全治理相关负责人介绍,50%的网暴事件由重大灾难和悲剧人物引发,发动成本非常低,“5块钱可以买到200条评论,骂骂人出出气”等等。由于互联网产品的多样性和连接性,网暴行为越来越多在多个平台互相流转。抖音在网暴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措施,比如在网暴潜伏发酵阶段,重点进行网暴内容识别、账号处置、用户保护。尤其是潜在阶段,抖音重点识别攻击性内容,如果发现某一个事件可能演变成大规模网暴,精准找出施暴者,前置拦截辱骂和攻击性言论,对受害者进行相应保护。到网暴发酵阶段,平台会升级风险处置,对潜在网暴风险事件中的关联用户进行风险提示,为用户提供特定的保护。“比如在无锡三岁女童事件中,一开始事情不够明朗,我们发现蛋糕店老板可能会成为网暴对象,会直接拦截针对他的攻击性言论,还会发送一键防网暴等功能提醒,帮助其远离攻击性言论。”在功能设置上,抖音先后上线14项治理网暴新功能,如发文警示与正向引导等功能管理评论,针对私信;上线屏蔽与警示功能,针对评论区、群聊、私聊、视频,增加举报网暴的入口;结合抖音小安,上线“一键防暴”等能力;建立心理关怀团队,为用户提供心理安慰,还在推出一键取证等新功能。2023年第一季度,平台共封禁及禁言账号32260次,拦截1300多万条不当评论,发送17万封站内教育信,发送7万次网暴提醒,针对弹幕网暴举报量减少36%。7月27日,抖音发起了“反网暴倡议”活动,呼吁友善表达。抖音安全治理相关负责人表示,抖音一直强调记录真实而美好的生活,网暴需要社会各界联合反对和治理。平台发出反网暴倡议的同时,还将不断升级产品技术,制定新的策略,持续治理和打击网络暴力信息。倡议发布后数天,已经有超过70万用户参与,话题播放量超过1.5亿次。


青年面对网暴的社会心态值得关注。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桂勇结合中心4月发布的《中国青年网民社会心态调查报告(2022)》,对青年群体网络暴力的价值基础进行分析。在微博平台收集的数据显示,青年网民群体中只有少数人存在网络暴力倾向,仅有2.2%的青年网民表现出网络暴力倾向。尽管网络暴力在青年群体中发生频率较低,但其潜在危害值得警惕。比较同一批青年网民在2021年和2022年数据发现,青年群体中的网络暴力活动或表达正在扩散,网络暴力倾向的用户占比从2021年的1.8%上升至2022年的2.2%。网络暴力语言以侮辱、歧视、嘲笑等攻击性语汇构成,这些表达不仅被青年接收和接受,而且在模仿过程中得到进一步扩散。“我们发现,面对网暴等社会失范现象,部分青年群体形成了一种亚道德信念,这可能与青年的圈层文化、孤独感、个体化趋势等因素相关,应当从整个社会系统的视角加以考察和应对。”桂勇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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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 桂勇


面对网络暴力概念界定、类型区分等问题,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周葆华指出,网暴概念的界定应当充分考虑情境化和历史性,网络暴力是本土化、历史性和高度情境化的现实问题。从相关研究可以看出,网络暴力并不是新鲜事,形态多样,共识内容较少。在中国互联网发展历程中,网络暴力不断变迁演化,不同“新媒体事件”所体现和指向的“网暴”存在差异。在中国语境下,“网络暴力”更多是指基于网络和社交平台的新暴力形态,体现网络化逻辑。网暴具有规模性、聚集性和伤害性,周葆华建议,要聚焦于特定类型网络暴力,避免广义定义上的泛化问题,应该聚焦于多对一、仅仅基于观念差异、想象演绎甚至虚假信息、针对普通人的集中攻击。网络暴力的发生,缘于社会宏观、中观、微观多层面、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其治理也必然是需要多元协同的。网络既可以成为网暴实践的场域,也可以成为社会正义的驱动力量,在网暴治理中尤其需要重视为普通弱者提供救助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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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周葆华


在法律意义上,网暴案件适用什么法律,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出了哪些规定?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教授彭桂兵从新闻传播与法律交叉学科视角进行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已经搭建了网络暴力多元治理机制框架。彭桂兵认为,网暴不是法律概念,清楚界定确实非常困难,关键在于抓住几类网暴行为,进行重点治理。从法律实践角度来看,相关案件面临难以确定责任主体以及因果关系、追责成本高、司法适用难等问题。彭桂兵认为,应平衡网暴治理与言论表达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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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教授 彭桂兵


语言暴力是网络暴力的主要体现方式之一。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副教授徐默凡认为,与面对面交流中的语言暴力相比,网络语言暴力具有参与的匿名性、攻击聚集性、伤害持久性的特点。徐默凡建议参考言语行为理论中的语力概念,语力的实现依靠约定俗成的社会性语言规则,只要发话者按照规则说话,相应的语力就能实现。“是不是网暴,不取决于施害者,也不取决于受害者,而是取决于大多数人的共识。”徐默凡进一步指出,网络语言暴力应包含“内容不符合客观事实”、“使用负面表达方式”、“聚集冲击性语言”三个要素。要实现对网络语言暴力的定义的关键在于明确社会共识是什么,这需要全社会凝聚共识,也需要平台和媒体等多方力量塑造共识、传播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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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副教授 徐默凡


对于网络暴力治理的多元机制,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副研究员方师师认为,网暴概念不是特别严谨,对网暴概念界定,需要把握“网感”,网络暴力究竟发生在什么样的网络环境中,施暴者群体有什么特征。网络暴力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平台具有守门人职责,是治理网暴、触达用户“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角色。中央网信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后,大多数平台已经做得不错,抖音、微博、快手、腾讯、小红书等相继发布了防网暴指南手册,上线系列防网暴工具,从风险提示、一键防护、私信保护、举报投诉、发文警示、临时会话等多个维度,帮助网民快速有效防范网暴侵害,努力构建“一键防网暴”的环境,形成预防网络暴力的联动机制。方师师建议,网暴治理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其功能设计应该具有普惠性特点,不能区别对待。在法律和技术“双管齐下”的网暴治理格局中,依然存在不支撑、不对称的问题,社会力量和行业自律仍存在短板,用户使用体验和媒介素养方面仍存在不足。网暴治理需要更加系统化、敏捷化,从用户端建立起一整套切实有效的自我赋能机制,在相关政府部门、平台、媒体、行业组织、学者专家、法律救济的共同努力下,提升用户辨识网暴的素养能力,使其掌握并用好平台提供的多种技术工具,主动抵制网暴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共同参与网暴治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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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副研究员 方师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