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士绅与新教育:基于清末新式小学扩张的量化考察

作者:李涛 张军 发布时间:2023-12-13 来源:社会科学杂志+收藏本文






近日,复旦大学文科资深教授、经济学院院长、复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教授与其博士毕业生、上海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涛合作的学术论文《旧士绅与新教育:基于清末新式小学扩张的量化考察刊发于《社会科学》2023年第11期。



内容摘要


教育对于经济增长至关重要,认识教育扩张背后的驱动力量有助于理解一国的经济发展动态和不同国家的经济绩效差异。以1909年内地十八省的县级行政单位作为分析对象,定量考察传统地方士绅对新式小学扩张的影响。结果显示,地方士绅每增加1%,小学堂数和小学生数将分别上升0.456%和0.532%,说明传统地方士绅促进而非阻碍了新式小学的发展;而且,地方士绅出于新式教育投资的动机而兴学,是推动清末新式小学在全国范围内大幅发展的最可能的原因。文章将传统教育史研究与现代计量分析相结合,定量讨论了扩张与转型相交融的发展中国家的早期教育发展历程,并有助于从教育的角度理解清末民国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


引 言


教育对于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因此剖析教育发展的历程和性质有助于理解一国后来的经济表现。例如,美国在19世纪率先推动教育普及,是其得以在经济上领先全球的重要原因。在这一思路的启发下,最近有一批学者将传统教育史研究和现代计量分析相结合,重点考察19世纪以来的全球教育大发展。其中,大部分研究从竞争民众选票、获取底层支持、培养国家认同、提升经济实力和应对外部军事威胁等角度探寻政府扩大教育机会的动机,却未能揭示各国发展教育的实际进程;小部分学者考察先发工业化国家农民、传统土地精英和新式工业精英对教育扩张的影响,着重分析其中的资源和权力再分配。然而,聚焦发展中国家早期教育扩张的量化实证研究还很少,这些国家兴办教育的紧迫性和资源约束都较为突出;更加重要的是,在利益再分配以外,教育规模的扩大还伴随着新旧观念的碰撞,目前却鲜有研究在教育扩张的定量讨论中纳入这种文化转型的视角。


20世纪伊始,清政府在全国推行新式小学,并将主要兴学事宜交由地方士绅负责,这便为考察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初期的、扩张与转型相交融的教育发展历程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历史情境。具体而言,内忧外患迫使晚清政府走上了废科举、兴学堂的教育变革之路,传统教育的价值理念不可避免地受到新式教育的冲击。而且,清政府将中小学堂的学务事宜划归地方士绅:1904年颁布并实施的《奏定学堂章程》要求“剀切劝谕绅富,集资广设”,1908年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进一步规定“由地方公选合格绅民,受地方官监督办理”。作为科举考试的佼佼者,地方士绅不仅因功名在身而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政治经济特权,也深受传统教育的熏陶并在地方扮演卫道者和实际基层领袖等角色。如此一来,受教于传统教育并从中获利的地方士绅便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新式教育的发展命脉,规模扩张与观念转型相伴的清末兴学也在地方士绅这一行为主体上实现了结合。因此,分析地方士绅在清末新式小学扩张中的作用,就有助于厘清这一教育变迁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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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已经有很多教育史相关研究涉及了这一话题。从中可以发现,科举停废和新学推行让地方士绅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进一步考取功名、迈向官场并获得丰厚收益的机会,这对寒窗苦读、志在朝堂的书生们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他们在地方的身份和地位直接源自在科举考试中的优异表现,科举被废以及接下来的面向新学毕业生取仕自然也就对此造成了冲击;而且,许多士绅凭借在传统教育上的建树从事塾师等工作,新学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此类人才需求;此外,新学注重数学和科学等实用知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入男女平等的观念,也与儒家经典所宣扬的观念有出入。另一方面,以新学、新政和实业为代表的现代化潮流在全国蔓延,社会环境的飞速变迁要求他们尽快适应并完成身份转变,新式教育便是一个重要的实现手段;对于整个国家而言,教育革新更是开启民智、救国图强的必经之路;此外,地方士绅是基层社会与国家正式机构之间的关键媒介,他们在推行新式学堂的同时也可能谋取其他经济和政治利益。因此,地方士绅对新学的态度是复杂的:例如山西举人刘大鹏的消极保守、湖北秀才朱峙三的积极调适,都是变革时期地方士绅矛盾心态和行为的典型体现。


教育史研究细致深入地呈现了清末新学扩张中地方士绅的多样化行为,是本文分析影响和论证机制的史实依据。然而,这些研究对地方士绅与新式学堂的关系提出了多种可能,互为补充的同时也让我们对何种力量占据主导、作用方向和效应大小如何产生疑问;与之相关,教育史研究大多基于个别地区或士绅进行细节的深度归纳,对整个国家情形的分析相对较少且证据零散。因此,本研究将基于更加宏观的全国视角,对地方士绅各种潜在影响的总体效应进行定量评估。这一基于全国样本的量化历史研究是对已有教育史研究的补充,直接指向我们从教育发展的角度理解中国近代经济社会的初衷,并有助于阐释更为普遍的、后发国家在教育发展初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教育史、经济史和教育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领域的融合。


下文首先介绍新式小学和地方士绅等核心变量的测度方式及数据来源,然后使用普通最小二乘(OLS)和工具变量(IV)等回归方法估计地方士绅对新式小学发展的效应,继而深入讨论这一效应的可能机制,最后就研究意义和不足进行总结与反思。


一、变量与数据

考虑到制度、文化和地理等方面的相似性以及核心变量的数据可得性,本研究将样本限定在内地十八省。而且,我们在县级层面(含县、散州和散厅)进行分析,这主要有以下考虑:第一,县以下的社会是士绅发挥作用的主要空间;第二,县相比于府是更加细致的观测单位;第三,县级层面的回归方程有助于“固定”同一府内各种可观测与不可观测的特征


(一)新式小学

本研究的核心被解释变量是清末新式小学的发展情况。为此,研究者手动收集了内地十八省各县在宣统元年(1909)的小学堂数和小学生数。这些学堂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宗旨,聘请外国人、留学生、新式学堂毕业生和传统士子担任教职,讲授儒家经典、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和体操等课程。除了各县单独运营的小学外,还存在多县合作开办的小学以及面向府内各县的阖府公共小学堂。这些学堂可能也受到地方士绅的影响,但在技术上却无法以县为单位进行分割。为此,研究后续也使用府级样本进行稳健性分析。


(二)地方士绅

本研究的核心解释变量是地方士绅规模。参考已有研究的做法,我们使用各县在每次初级科举考试中取进的生员数量配额(即学额,类似全国所有高校在各地的计划招生指标)来测度地方士绅规模。背后的逻辑是,地方士绅至少取得了生员功名但不在为官任上,因此由无官职的士子和卸任返乡的官员两部分构成。然而,持有生员功名者步入仕途的比例非常小(约为3%),且官员还乡之后仍然属于地方士绅的范畴。因此,各县的生员学额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地士绅的数量。此外,面向府内各县的府学也有相应的名额分配,因此学额其实在府级层面上更具准确性。考虑到这一偏差,研究后续也基于府级样本进行稳健性检验。

值得一提的是,本研究采用学额水平值而非学额密度(学额同人口之比)来表征地方士绅规模。这是因为,学额密度越大,当地学子就有更大的可能进入士绅行列,学额密度因此也衡量了一种社会流动性。考虑到这一点,本文的回归模型统一使用学额、人口数以及其他连续变量的水平值;幸运的是,基于密度变量的回归模型也没有改变本研究的基本结论。


(三)控制变量

在估计地方士绅和新式小学之间的关系时,经济状况和文化特征是最大的干扰因素。首先,经济资源不仅是发展新式教育的基本保障,也是清政府分配学额进而决定士绅分布的一大依据。为此,我们使用人口密度(人口数与面积之比)和城市化水平(根据城市人口划分等级)两个指标对这种干扰予以控制。其次,重视教育或者教育基础较好的地方在科举废除后一般也会延续这种文化和优势,我们因此控制了各县在清代的进士人数。此外,传统社会中教育(如社学、义学和书院)和桥梁等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一般都有士绅的倡导和参与,这种传统可能促使士绅推广新学。囿于数据可得性,并考虑到清政府在兴学过程中大力提倡“改书院兴学堂”,回归模型因此纳入各县当时存在的书院数,以此来捕捉士绅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的惯例所带来的影响。


此外,本研究还控制了其他可能同时影响小学发展和地方士绅的因素:西方现代思想变量使用基督教信徒数量、铁路通达和通商口岸分布等刻画,政治地位变量包括同府城的距离以及基于冲(交通频繁)、繁(行政业务繁杂)、疲(税粮滞纳过多)、难(犯罪事件频发)构造的地理重要性指标(四字均有为最要,三字为要,两字为中,一字或无字为简),其他地理特征变量涵盖靠海、沿江(长江)、大运河流经以及经纬度等方面的情况。最后,回归模型使用府固定效应来捕捉府级层面上的各种特征,并使用府级聚类稳健标准误以消除府内各县存在的误差自相关问题。


在剔除核心变量存在缺失的县以后,我们共获得了容量为1485的样本。表1呈现了主要变量的描述统计。平均来看,样本县的小学堂数和小学生数分别为29.73所和846.7人,且县与县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标准差分别为35.66所和1101人)。可见,1909年时内地十八省的小学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且地区不均衡问题突出。在地方士绅指标上,每个县在一次初级科举考试中平均只有16.57人能够获得生员资格,可见成为士绅的竞争非常激烈。同样,学额的地区差异也不小(标准差为7.18人)。此外,地理信息系统(GIS)图和双变量散点图显示,表征地方士绅的学额变量与小学堂数量、小学生数量均呈现一定的正向关联。然而,这种简单的相关关系并不一定具有因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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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效应识别


(一)基线结果

实证分析先采用普通最小二乘回归识别平均意义上地方士绅对新式小学发展的效应。表2的A部分考察了各县地方士绅对小学堂数的影响。第(1)列仅加入府级虚拟变量以控制不同府之间的差异,此时学额对数的估计系数为0.825,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异于零。此后,随着控制变量尤其是经济因素的加入,学额对数的系数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然而,主效应始终保持显著。根据加入全部控制变量的第(7)列系数来看,地方士绅每增加1%,小学堂数将增加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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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地,B部分以小学生数量衡量新式小学的发展情况,回归模型纳入固定效应和控制变量的具体过程与A部分完全相同。从结果来看,每一步回归系数的方向和显著性与A部分高度类似,也说明地方士绅促进而非阻碍了新式小学的发展。特别地,最后一列显示,地方士绅每增加1%,小学生数将增加0.532%。


(二)稳健性检验

为提高基线结果的可信度,首先,分小学阶段估计主效应。表3的A部分显示,以学额衡量的地方士绅数量越多,小学各阶段的学堂数和学生数也显著越多。其次,替换因变量,使用教育收入、教育资产、教育支出、学生支出以及学堂规模(学生数和学堂数之比)等变量来测度小学教育的发展状况。B部分的估计系数表明,地方士绅数量越大,各类指标表征的小学教育发展状况均显著越好。最后,考虑到学额和小学教育发展数据在府级层面上具有更高的准确性,C部分便以府为单位进行效应估计。结果显示,学额对数同小学堂对数和小学生对数仍然显著正相关,控制变量逐步加入对该关系的影响也同基线结果类似。


由于内地十八省覆盖的区域太广,基线结果可能仅仅是某些省份的特殊现象。鉴于此,我们也尝试对每个省分别估计地方士绅对新式小学发展的影响。结果表明,在所有省份中,地方士绅都对新式小学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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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其他学堂的分析

上面的稳健性分析比较直接,但无法充分说明学额系数就表示了地方士绅对新学的影响,因为经济文化等特征无法完全且准确地被回归模型所“控制”。鉴于此,本部分采用间接分析的思路来予以考察。具体而言,《奏定学堂章程》和《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地方学务自治的范围仅在中小学,因此,如果学额的确刻画了地方士绅,就可以预计学额同中学发展也会正相关。与此同时,其他新式学堂和教会学校超出了地方士绅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因此不会同学额产生显著关联。表4的实证结果很好地验证了上述推理,学额变量仅与中小学堂的发展显著正相关,说明经济状况和文化特征等更一般的教育助力因素(无论是否能够被观测和控制)无法解释士绅对新式中小学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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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具变量回归

然而,基线结果还是可能存在偏误。一方面,学额并不完全等同于地方士绅数量,这种测量误差可能导致对主效应的低估。另一方面,地方士绅和新式小学可能同时与不可观测的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因素相关,遗漏这些变量会干扰主效应的估计。因此,本部分通过寻找工具变量来构建识别策略。


本研究使用学额来测量地方士绅,为了寻找地方士绅的外生部分,有必要分析学额的决定因素。关于生员学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有“学额通例”和“永广学额通例”进行具体说明。为了区分,将两者规定的学额分别称为“普通学额”和“永广学额”,两者之和即为“学额”。分析两则“通例”可知,普通学额取决于地方钱粮丁口、教育风气和科举表现等人文情况,比如“顺治四年定,各省儒学,视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学取进童生”。永广学额则主要受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比如“(咸丰)八年奏准,各省捐输军饷……一厅、州、县捐银一万两者,加永远文、武学额各一名”。


人文以及战争因素都可能影响新式小学的发展,从而干扰主效应的估计。幸运的是,我们可以依据“学额通例”将各县的人文程度进行分类,进而在普通学额中使用回归分析的方法剔除这部分人文因素,所得残差便可用作学额的工具变量。这是因为,普通学额的分配依据是“人文多寡”,根据“学额通例”进行的人文程度分类可在最大程度上囊括这种特征,基于回归方法将其剔除以后得到的普通学额残差便可极大地消减人文因素对学额造成的内生性;与此同时,测量误差以及永广学额中的战争因素遗漏所导致的估计偏误也可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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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遗留的小部分人文因素仍然可能威胁主效应的识别,但如果工具变量回归识别的地方士绅效应与基线结果无差异甚至系数更大,便说明这部分人文因素所造成的向上偏误并不严重。进一步讲,钱粮丁口、教育风气和科举表现与学额数量和新学发展情况均有正向关联,遗漏这些人文因素会造成对地方士绅影响的高估。普通学额残差一方面剔除了大部分人文因素的干扰,因此会纠正(更准确来说是减小)学额的估计系数,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测量误差以及战争因素遗漏造成的偏误。IV结果不小于OLS结果,说明测量误差以及战争因素遗漏会低估士绅的影响,其强度能抵消甚至超过大部分人文因素遗漏所造成的高估。这正是工具变量回归第二阶段的结果:同表2的第(7)列相比,表5的第(4)(5)列的估计系数更大,进一步说明了地方士绅对新式小学的促进作用。


另外,表5前两列是工具变量同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简约形式结果,表明工具变量通过解释变量影响被解释变量这一渠道的存在。第(3)列是第一阶段的估计结果,表明普通学额残差同学额对数之间存在强相关关系(F=39.34)。与此同时,工具变量与其他控制变量之间并无显著关联,说明普通学额残差满足工具外生性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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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与使用普通学额残差做工具变量的思路相似,我们也尝试在控制人文因素的基础上将普通学额作为工具变量;此外,借鉴已有研究使用永广学额作为学额的工具变量,在控制太平天国战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工具变量回归。这两种操作得到的学额对数的IV估计值与OLS估计系数相差不大,也进一步证实了基线结果的稳健性。


三、机制探讨


上述实证分析结果都显示,地方士绅推动了清末新式小学在内地十八省的发展,本部分进一步探索该效应的可能机制。在教育史文献以及近期量化历史研究的启发下,我们分析新学发展可能给予地方士绅哪些机遇,并据此进行潜在机制的梳理和验证。


(一)留学归国革新教育

科举废除以后,政府取仕逐渐转向新式学堂毕业生;相比于传统士子,学堂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上也获得了更高的回报。因此,地方士绅有较强的激励投资新式教育。当时,接受新式教育主要有出国留学和就读新式学堂两种途径。部分士绅可能自己留学或送子女出国深造,而接受现代化思想后的留学生往往会反思传统教育的弊病,更有可能在回国之后锐意革新、促进新式学堂的开办。在清末的四川,许多学校的创办者就是留日学生:比如,袁治安、刘鼎彝、杨犀灵等人于1902年创办了彭县高等小学堂,杨犀灵于1907年又参与了彭县中学堂的兴办。


为了考察这种动机对地方士绅兴学的解释力,我们统计了1899—1910年间各县的旅日学生总数。表6的第(1)列表明,地方士绅规模越大的县拥有更多旅日留学生,第(2)(3)列也揭示了留日学生对新式小学的促进作用。同时考虑地方士绅和留日学生对小学发展的影响时,学额对数的系数依然显著且相比于表2的第(7)列(以及表5的最后两列)只是稍微减小。因此,虽然地方士绅参与留学构成了其推动新学发展的一条路径,但该路径的解释力并不大。事后来看,留学人数毕竟有限(平均每个县只有0.901名留日学生),且留学生归国的首选仍然是官场和实业,他们以个人之力兴办的小学数目应该不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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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子女教育

相比于留学,进入学堂才是接受新式教育的主要途径。因此,地方士绅可能出于投资子女教育的目的助推新式小学。具体来讲,出国留学所需的费用很高,仅有极少数家庭可以承担,而学堂经费可以通过官款、集体款项、大众捐款和学费等多种方式筹集,这削减了送子女入学家庭的负担。同时,与私塾相比,新式学堂对老师、图书和教具等的要求更高,收取的学费也更多。因此,新式小学的入学机会还是倾向于相对富裕的家庭。这样一来,经济状况较好的士绅便可利用自己在地方社会的身份和权力,广泛筹措甚至半强制性地征收各类教育经费,积极投身于学堂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学堂经费来源的多元以及学费的相对高昂决定了,士绅可以在分担教育成本的同时实现一定程度的排他性教育投资。


进一步,既然地方士绅能够优先让自己的子女进入学校,便不会大力上涨学费,因为让学生多缴费也意味着要向自己多收费。同时,士绅也不会太热心于自愿性捐款(乐捐),因为只有能够享受教育机会的富裕家庭才有主动捐赠的意愿和能力,而这部分家庭的数量很少、筹款难度不小,而且士绅家庭也位列其中,因此能够从其他途径获得经费来源的时候他们并不愿意大量支付。与之相对,集体款项(产业租入、存款利息和公款提充)以及强制性捐款(派捐)面向的群体广泛,因此是士绅筹款以及分摊教育成本的重点所在。在教育支出一侧,士绅们也有动机在学校建设和质量提升方面花费更多,因为这有助于提升子女在未来的竞争力。


基于《第三次教育统计图表》中对各县学务岁入和学务岁出的详细记录,我们在表7对上述假设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在控制当前小学发展状况的前提下,地方士绅越多的县额外征收了更多的集体款项和强制性捐款,但却没有收取更多的学费和自愿性捐款;与此同时,他们在几乎所有的学务岁出项目上都支出更多。可见,地方士绅在与自己牵涉不大的款项方面积极为学堂创收,并将其用于提升学校质量的方方面面,这与地方士绅进行子女新式教育投资的机制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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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数据可得性,我们无法为这种机制提供更为直接的证据,但却可以从历史学家的论述中增强它的可信度。比如,日本学者市古宙三强调,正是学堂毕业生也能被授予生员、举人和进士等功名促进了士绅们对新学的支持;周振鹤教授也指出,通过这种制度设计,学堂起到了与科举考试类似的功能,平息了传统士子们对废科举、办新学的反对。在我们看来还不止于此,传统私塾的入学门槛较低,贫困家庭也可以享有受教育机会,并且教育投资具有较强的“谁享受谁支付”的性质。相比之下,新式学堂具有一定的学费门槛,而且会通过官款、公款和摊派等形式将成本转嫁给所有家庭,这会进一步强化士绅的兴学动机。


(三)以“兴学”之名敛财

兴办学堂不仅是地方士绅及其子女接受新式教育的手段,也可能是他们谋求经济和政治权益的工具。特别地,科举废除之后,士绅不再受制于地方对其品行的监督考核,甚至可能利用其基层社会实际领袖的身份谋求私利。比如,“(宣统元年)八月初二日,江西宜春县官绅勾结,借办学堂为名,抽取各乡米捐”。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式小学也许是地方士绅搜刮民脂民膏的副产品。


为了对这一类“劣绅”机制进行实证考察,本研究搜集了1904—1911年间与新式学堂相关的民变数据。背后的考虑如下:地方士绅如果以兴学之名要求民众缴纳各种附加税和捐款,并被发现将部分款项据为己有,可能招致怨恨甚至引发极端的民变(如抗捐,打砸乡绅、学董住宅以及学堂)。然而,表8的第(1)列表明,士绅更多的县并未显著发生更多与新学相关的民变,这直接质疑了“劣绅”机制的前提。后面几列的结果也进一步说明,发展新式小学并非士绅们的敛财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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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新式小学的建设进度以及成效容易被民众观察和监督,地方士绅可操作的空间并不大。而且,士绅敛财的难度和成本很高,打砸抢烧的威胁还是让地方士绅忌惮。此外,即使民众不采取极端行动,他们也可以在察觉地方士绅敛财之后拒绝捐款,新式小学的发展盛况因此不可持续。


(四)同政府议价

在基层社会的实际领袖之外,地方士绅也向上扮演着国家行政助手的角色。因此,他们也可能以兴学为条件争取政府让渡权力或好处。比如,“从温州的个案看,正是朝廷的这种权力让渡与地方士绅的兴学能动性的互动,促成了一个颇具自主性的地方学务空间”。


从逻辑上讲,议价能力越强的士绅具有的兴学热情也越高。限于数据可得性,我们使用学务岁入中官款拨给的比重来捕捉该议价能力。一种可能是,官款拨给比重越低意味着当地政府的财政能力越弱,为了兴学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地方,士绅因而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进而,官款拨给比重越低,地方士绅对新式小学的促进作用越大。另一种可能是,政府拨款比重低意味着地方本身就有其他方面的兴学热情,导致士绅无力再去同政府进行讨价还价。这样一来,官款拨给比重降低,地方士绅因议价交换动机对新式小学的促进作用也会减小。


在此基础上,表9加入了官款比重及其与地方士绅的交互项。特别地,考虑到顶层士绅更有权力与政府讨价还价,最后两列直接使用进士对数与官款比重的交互项。结果显示,地方士绅同官款拨给比重交互项的系数为负但不显著。因此,基于同政府交换的目的来推动新学发展这一可能路径不能很好地解释地方士绅对新式小学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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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论与讨论


在晚清中国兴办新式小学的过程中,地方士绅被赋予了重要责任,实现了传统教育接受者和新式教育推行人两种身份的统一。因此,分析地方士绅在清末新学扩张中的作用,有助于考察规模扩张与观念转型相交融的教育发展历程。在以内地十八省数据进行的定量分析结果显示,表征地方士绅的学额变量与所在县的小学堂数、小学生数均显著正相关,说明地方士绅促进而非阻碍了新式小学的发展。对潜在作用机制进行广泛讨论和实证检验后,我们认为,投资新式教育是全国范围内地方士绅兴学的主要动力。


本文是为数不多的基于发展中国家考察早期教育扩张的量化历史研究,并且特别关注这一进程中的“新旧冲突”。两项最新的经济史研究与本文很接近,他们分别以20世纪70年代的印度尼西亚以及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的法国为例指出,教会和教会学校阻碍了大众世俗教育的发展。可见,文化和观念的阻力对于教育变迁而言至关重要,却遗憾地没有引起现有研究的足够重视。本文的主要动机也源于这个认识,但我们发现,传统教育的接受者也有推动现代教育的激励,因为他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现代教育收益的优先占有。这一结果表明,利益分配和观念转型在教育变迁历程中相互作用,观念冲突其实可以经由利益分配得到缓解或搁置,关键在于让政策的实际执行者形成对教育革新后收益的稳定预期。具体而言,清政府将传统士子的科举情结与新式教育相联系,虽然被视为缓解科举废除后潜在动荡的无奈之举,但也同新式教育的客观回报一起激发了士绅兴学的动力。然而,地方士绅兴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优先享有受教育机会以及未来的政治经济利益,凸显了这一进程中存在的精英捕获问题。更一般地讲,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初期推行教育的紧迫性十足,同时面临较强的资源约束和观念阻挠。为了实现早期教育的顺利扩张,政府需要提升社会公众对教育收益的良性感知,并容许一部分对教育推行至关重要的精英群体优先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以利用他们的影响力调动资源并减弱观念上的剧烈排斥。不过,也需要从制度或配套措施入手,尽可能多地使教育机会惠及弱势家庭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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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还有助于从教育发展的角度理解清末民国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有研究将辛亥革命爆发归因于科举废除阻塞了平民向上流动的机制,但科举废除本身并未在当时造成太大的动荡。我们的分析意味着,如果从社会流动的角度理解辛亥革命,新式教育(以及更一般的新政)推行背后的精英捕获可能更为关键。更进一步讲,地方士绅优先占据了新式教育机会,提高了未来享受经济利益和把持政治权力的可能性,为认识近代中国的教育发展、阶层分化和社会冲突等问题提供了新思路。特别地,当这部分群体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他们可能不会再热心学务,教育发展乃至经济发展是否会陷入停滞?同时,这种教育分层在多大程度上会转化为经济社会分层进而如何影响近代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最后,本研究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首先,限于全国数据的可得性,我们很多时候只提供了一些较为间接的证据,后续研究可以在数据记录更为丰富的区域内或省内进行更加精准的分析。其次,不同士绅群体在人数规模、功名身份和经济实力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异质性,继而导致他们对于新学的态度和影响力存在差异。本文只是从士绅整体角度进行分析,机制讨论部分虽体现了士绅异质性但还没有展开和深入,未来研究可以通过地方志等途径广泛收集士绅的个人资料并定量分析不同士绅的影响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