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常态下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新模式”征文比赛颁奖仪式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6 来源:复旦发展研究院+收藏本文

1215日上午,探索新常态下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新模式征文比赛在光华楼东辅楼702举行了颁奖仪式。该比赛由复旦发展研究院主办,由复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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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潘克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季立刚,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郑霁光、汪洋等人出席了颁奖仪式。孙立坚教授作了开场致辞,并为获奖者颁奖。随后,各获奖者就获奖论文做了专题报告。

来自复旦大学的孟一坤以能源业为例研究了美国天气衍生品的引入对市场福利效应的大幅改善,并建议中国能源业也可以引入美国市场中的天气衍生品以改善福利。潘克西在点评中肯定了该研究的政策意义,提出管制放松的利好条件下我国能源产业大有可为,并指出正在大力发展的新能源对天气依赖度更大,这一研究角度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复旦经济学博士、现任职华东师范大学的李亚敏运用BLACK-SCHOLES模型探究了以房养老的核心——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定价模型。孙立坚在点评中肯定了房产的资产证券化提前释放流动性的积极意义,但指出模型中需考虑未来的不确定性,要吸收日本的经验教训,日本曾实行类似政策,结果是民众集中变现导致变现力迅速萎缩。

来自湘潭大学的湛泳、李珊从信息化视角讨论了金融发展、科技创新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贡献,提出了金融规模、金融结构、金融效率共同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三作用机制。孙立坚肯定了该研究的系统性思路和创新性,并建议改进三作用机制,从单向作用完善为循环机制。

复旦大学的黄鹂研究了我国证券群体诉讼的目的与模式选择。提出我国证券侵权的诉讼目的主要是获得赔偿,而不是威慑;诉讼主体选择上不同于台湾惯行的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诉讼,而是以受害人本人诉讼为主;并提出诉讼模式中代表人诉讼机制优于示范诉讼机制。季立刚认为该研究思路清晰,兼顾了理论发展和现实需要。同时也希望能就这一问题更深入地研究。

复旦的陈忆安以美国《工商初创企业推动法》(JOBS法)为参考探讨了中国股权众筹的合法性,并从发行条件、对发行人的要求、对众筹平台的要求三个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认为管制可以进一步放松。季立刚进行了点评。他认为该研究有启发意义,并指出中国法律和美国不同的要求在于两国不同的侧重点,相较于美国以推动行业发展为主要目的,中国更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因此监管更加严格。他也希望能从更多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本次征文比赛集思广益,为新常态下中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新模式的探索提供了许多有启发意义的角度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