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易寒:坚固的阶级,脆弱的家庭,失母的儿童

作者:熊易寒 发布时间:2016-03-30 来源:复旦发展研究院+收藏本文

作者 | 熊易寒,复旦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留守”“失母”这一系列的符号开始锁定在数千万懵懂的孩童身上。“家”成为一个脆弱而松散的集合,“爸爸”“妈妈”成为陌生甚至带着恐怖的字眼。但家庭松散的另一方面,却是孩子们身处阶级的越发稳固、越发贫穷。当这群孩子被这种越来越坚挺的阶级分化逼得走向死亡时,很多人责怪起他们无情的父母。可是,究竟是谁无情?或许,我们可以提出许多应急的、过度的方法(当然,这些方法的实施本身带着重塑社会的意义),但更重要的是来讨论,根本的出路应该通向何方?

“贵州毕节的儿童自杀案和湖南衡阳的儿童投毒案,让媒体注意到留守儿童的一个亚类型“失母儿童”,即母亲与父亲离婚或离家出走,有的在法律上还维持婚姻关系,但事实上已经不再是家庭成员。很多研究发现,单亲家庭对于孩子的心理和人格发展是不利的,而母职的缺失对孩子的成长尤为不利。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更容易跟母亲进行细腻的情感沟通,而这对于孩子的心智发育和社会化至关重要(当然,这绝不意味着父亲的角色不重要)。

笔者几年前在研究农民工及其子女的过程中,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随着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中国的跨地域婚姻越来越常见。以往的婚姻市场都是地方性的,本村本乡本县的人进行通婚,而现在出现越来越多的跨市跨省婚姻。如果夫妻双方都具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在同一个城市共同生活,这样的跨地域婚姻跟本地人通婚没有什么实质性差异,最多有一些文化差异问题。但对于农民工来说,这样的跨地域婚姻往往比较脆弱。首先,很多农民工都是早婚早育,夫妻双方的心智和情感都还不成熟,不少母亲甚至是在未达到适婚年龄意外怀孕的,这样的家庭往往是仓促组合的,有些甚至没有合法登记,只是按照乡俗“摆过酒”而已;其次,不少年轻妈妈在怀孕生产之后就留在了男方的家里,而年轻的爸爸为了养家,不得不继续在外地打工,于是产生了两地分居的问题;如果男方家庭比较贫困,再加上婆媳关系、妯娌关系紧张,女方在当地人生地不熟,甚至语言不通,娘家远在天边,身边没有可以倾诉和依赖的对象,夫妻关系就更难维系。正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以上两条是农民工跨地域婚姻不稳定的主要原因。

当然,不幸的家庭往往各有其不幸。家庭暴力、性格不合、父母反对、婚外情都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而且这也并非跨地域婚姻的专利,本地婚姻同样面临类似的考验。但据我的观察,在跨地域婚姻中,女方更可能离家出走——由于在当地没有发达的社会关系网络,女性离婚或出走的顾虑较少,可以选择回到老家或去外地打工,开启一段新的生活,甚至可以隐瞒这段婚史。孩子通常就留给祖父祖母抚养或照看,而其父亲继续在外打工,如果单身,家里就无人履行母职;如果再娶,又会涉及更加复杂的家庭关系,如继母与孩子的关系、同父异母兄弟姐妹的关系。无论是哪种情况,这种家庭中的孩子都要比同龄人承受更多的心灵创伤。

流动让农民可以摆脱土地的束缚,让他们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和发展机遇;但与此同时,流动与贫困的结合也让婚姻关系变得更加脆弱。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我们都可以观察到大量的“临时夫妻”。“临时夫妻”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分居的已婚男女背着配偶非法同居。一些打工者与配偶两地分居,在城市又有生理和情感的需要,于是组成临时家庭;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知道对方的家庭情况,约定绝不破坏对方的家庭生活;也有个别情况是其中一方隐瞒自己的婚史,与他人同居甚至重婚。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这种“临时夫妻”一旦被发现,往往就意味着家庭危机乃至婚姻的破裂。上海作家叶辛的小说《问世间情》刻画了农民工“临时夫妻”的尬尴处境。小说中的许多情节并非完全虚构,叶辛在上海一家民营企业进行了长时间的蹲点,采访了不少农民工,从中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

另一种则是没有长远预期的临时夫妻。这种夫妻可能是合法夫妻,也可能只是事实婚姻,他们的共同点是夫妻之间缺乏稳定的经济基础和情感纽带,所以婚姻关系随时可能终结。譬如,某位家庭成员突然患重病,出现难以偿还的家庭债务,或者发生其他重大变故,都可能导致女方的出走;其实也有男方抛弃妻子的情况。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底层群体没有福利体制的庇护,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巨大的生活危机面前,一些人无力面对,只好选择逃避。

在母亲出走之后,孩子也就由留守儿童转变为单亲留守儿童,他们的成长环境可能是同龄人中最不利的。

一种情况是溺爱,疏于管教。一些父亲和祖父母对失去母爱的孩子心怀愧疚,往往对孩子百依百顺,或者倾向于用物质来补偿孩子,却很少与孩子进行真正的情感交流与互动,他们并不清楚孩子真正需要什么。再加上祖父母年迈体衰,他们也无力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管束。一部分孩子可能逃学、打架、沉迷于电子游戏,甚至于觉得整个世界都“亏欠”自己。

另一种情况则是家庭暴力。一些父亲因为不满妻子“背叛”,往往迁怒于孩子,对孩子动辄打骂。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有可能过度内向,心理抑郁,甚至出现消极厌世情绪;另一个极端则是模仿父亲的暴力行为,迷信拳头的力量。

我们关注“失母儿童”的处境,但是也不要过度夸大“失母儿童”或单亲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免将这个群体污名化。事实上,当前中国已经有将单亲家庭污名化的倾向,不少人在择偶时会公开排斥单亲家庭的孩子,这不仅是不公平的,也是缺乏事实依据的——虽然单亲家庭的孩子可能经历更多的心理痛楚,但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心智就一定存在问题。

对待“失母儿童”也一样。关怀“失母儿童”不能脱离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大框架。为农民工创造家庭迁徙的条件,保障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基本权利,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办法。在操作层面,可以鼓励“社工下乡”、“社会组织下乡”,为所有的农村孩子而不仅仅是留守儿童提供相应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