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闲:需发挥商业保险机制作用,搭建多层次巨灾保障体系

作者:许闲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澎湃研究所+收藏本文

海岸线上的城市,将更早面对与海平面上升有关的一系列气候风险。中国最早试点巨灾保险的城市也大多分布在沿海。如今,巨灾保险已扩展到十多个省市,如宁波、厦门、深圳、上海黄浦区等。


这些地方的巨灾保险,也有自身的创新特色。比如,广东实行巨灾指数保险制度,选定某些气候指数作为灾害因子,并设定相应指数等级作为理赔阈值,一旦触发就赔付,灾害因子等级越高则赔付金额越高。


图源:澎湃新闻


在助力防灾减灾方面,在深圳,巨灾保险制度持续加大防灾防损费用投入,比例从不低于10% 增至 20%,用于灾害研究、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 ;在宁波,保险公司用数值模拟等技术进行灾害预测预警,帮助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国家的制度建设推进,也与地方的探索同步。2024年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不再限于2016年启动时的地震灾害。2015年成立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2024年也升级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


如何看待巨灾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在上述成果之外,是否能进行更完善的设计,更好地转移风险和补偿损失?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许闲教授在德国读博时,恰逢2008年汶川地震和2010年玉树地震。他就此意识到,相比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对巨灾损失的赔付高达30%,中国这一比例当时还不到1%。其后,他便积极推动国内灾害管理和巨灾保险的发展和进步,见证了巨灾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澎湃城市报告在2024年5月底对许闲进行了专访。他认为,中国的巨灾保险仍处在逐步完善阶段,每年都会前进一些,但步伐还是不够快。随着气候灾害日益频发,巨灾保障亟须搭建多层次的体系,发挥商业保险机制的作用。



需在更高层面引入不确定性,才能有效分散风险


Q1

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未来应该向哪些方向推进?




许闲:今年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发文要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这肯定是积极的信号。


中国未来的巨灾保险制度,应该是相对复杂和系统的安排。

首先,不能简单针对单一灾种。中国灾害区域性的特征比较明显,比如地震更多发生在西部地区,台风洪水更多发生在东部沿海地区,还有泥石流等灾害。


其次,同样是因为幅员辽阔,巨灾保险的设计也需要分层次,比如需要进行省级统筹,最好是国家级统筹。另外,需要基于不同标的分类,如果是房屋,可能是家庭财产,或者是企业财产,也可能是文化遗产等。完整的巨灾保险体系,一定是综合的。


目前我们的巨灾保险还处在初步阶段,更多被用来发挥“保基本”的功能。巨灾保险比较理想的状态是,在上述功能之外,还可使当地相关方能够自发去投保。比如,政府财政出资给当地居民投保,平衡巨灾发生时的风险,通过赔付来弥补居民的损失。宁波、厦门等地就有这样的做法。另外,也需要保险意识较高的企业主或居民,未来能针对自己的工厂或住宅投保,给巨灾保险在商业层面形成补充。也就是说,形成多层次的巨灾保障体系,有国家立法确定的基本巨灾保险制度,也有不同地区政府因地制宜利用财政资金购买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以及让民众可以自发购买、完全市场行为的巨灾保险产品的机制。


实际上,从近年来市场端的表现看,商业巨灾保险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2008年汶川地震时,中国的商业保险赔付率是0.11%左右。到了2010年的玉树地震和2011年初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商业保险承担的损失达到1%左右。2021年的河南特大暴雨灾害,这个比例是将近5%。这表明,相应工作还是在向前走的。


Q2

您如何看待不同城市的试点?全局和地域之间,应当如何平衡?




许闲:各地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这些地区虽然实行了巨灾保险,民众遇到自然灾害时发生损失,很多时候不清楚政府给自己买过保险,也就没有申请赔付。巨灾保险还需要充分运转起来。


另外,巨灾保险的试点,一定要引入概率和不确定性。试点的城市不应是灾害高发地。当然,这些地方必定需要保险制度。但从保险的设计来看,如前所述,风险需要在时间、空间和金额这三个维度去分散,仅就一处灾害高发地,是不满足这些维度的。应该站在更高层面进行试点,才能使风险有效分散。比如,美国虽然也是结合当地情况来做巨灾保险制度的设计,但地域范围更广,有利于风险的分散。佛罗里达州的洪水保险,加利福尼亚的地震保险,都是针对整个州的。诸如此类。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问题。



中国科技应用领先世界,需借此做好灾害风险预防管理


Q3

在世界层面看,中国的巨灾保险,与其他国家有哪些不同之处?




许闲:首先,如前所述,我们处在很早期的阶段,未来还有很大空间。


其次,目前对基于市场规律的保险机制如何安排,还缺乏考虑。商业保险的运作,对灾害保障十分重要。目前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在行政力量和市场机制之间,没有达成很好的平衡。而国外的巨灾保险,基本上是纯市场机制的。


第三,中国还需要针对民众进行普及教育。因为,以目前民众普遍的理解和判断,如果巨灾保险真的依靠市场去完成,也很难进行下去。这需要一个培育过程。相比之下,养老、健康等方面的保险,是关系到民生的,并且没有偶发性。这类保险的推广就很快。现在的灾情越来越多。我们也在呼吁,设立常态性的推广巨灾保险制度的机构。这是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非常有必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而在技术应用层面,中国目前比较有优势。诸如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中国的普及速度明显比英国、德国和法国等国家快很多。


我们一直呼吁,需要借助巨灾保险,去进行更多风险减量管理。而这件事与科技结合,就会变得更可行也更有价值。


比如,2021年时,湖南发生洪涝灾害,很多茶厂的仓库建在比较低洼的地方,雨水倒灌导致经营者遭受很大损失。这类情况,运用感应器、物联网等技术,借助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能力,可以非常有效地管理风险。


又比如,保险公司在灾害信息库里看到台风即将来临的信息,也可以直接帮助投保人,进行风险的预防,加固屋顶和墙,等等。这样,风险就从原来的不可控或损失大,变成可控或损失小了。


也就是说,在巨灾方面,科技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更早地识别潜在的风险。把保险端的赔付,前移到风险的减量管理上。让巨灾保险的作用,更多体现在提前判断和识别风险,帮助消灭风险或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上。这也是价值更大的事情。包括云计算、物联网、AI 技术等,中国有非常强的优势。在这个领域,相信我们未来会有非常值得期待的内容。


Q4

中国巨灾保险的未来发展,还需要克服哪些难题?




许闲:首先,国家需要重视商业保险机制在整个巨灾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国际上,30% 的灾害损失由商业保险来承担,这是一种经过市场检验并行之有效的金融制度和安排。


如果长期依靠行政力量进行救灾管理,一方面会给国家财政带来负担,也会形成更大的财政波动性 ;另一方面也会形成慈善困境,使民众不愿主动寻找分摊风险的办法,而希望依靠国家来救助。


其次,在制度的设计方面,需要在当下的住宅巨灾保险制度上,进一步搭建多层次的制度。比如,对特定的经济作物、历史文化遗产、特定人群和特定地区等等,追加针对性的保险制度。


最后,需要形成相应的制度,来鼓励有支付意愿和能力的居民,能够去购买巨灾保险。这也意味着,商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繁荣商业巨灾保险产品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