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尚立:以制度的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作者:林尚立教授 发布时间:2016-03-24 来源:东方早报+收藏本文

 

以制度的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有赖于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市场的规范化和统一化,以及社会组织、社会治理的系统化和现代化。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如何将政府、市场、社会三个治理主体有机组合起来,使其成为创造秩序、促进发展的力量,是我们必须思考并解决的重要课题。

      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涉及政府的机构、人员、行为、观念、组织、制度以及技术等各个层面。其中观念和制度的现代化尤为重要,如果没有符合现代文明的基本原则、价值理念和制度规范,那么技术层面的现代化是没有意义的。比如,“维护公平正义”、“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公共财政”、“透明预算”等,这些都是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持有的观念和制度安排。

      市场经济的建构和发展,其首要问题是如何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结构中有效地运行市场经济,这就涉及如何平衡公有制和各种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如何维护产权权益,促进各种体制机制的融合,改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管理。

      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不是靠安装一些探头、升级网络技术就能实现的,而应该激活社会各方面的活力,创新社会治理,将社区自治体制、民主协商系统、社会公约体系变成创造秩序、促进发展的结构和资源,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总之,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是靠简单的技术指标就能实现的,而需要国家各种制度的现代化给予根本支撑。当政府、市场、社会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合理的规范作用,并且相互协同、相互配合、相互推进的时候,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便基本形成了。

  (作者系复旦大学副校长,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第5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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